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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水晶凤凰之后,苗大先生已经没有再制造其他宝物的赝品。

  他已不再贪图更多的财富。

  他没有妻儿,也没有值得自己关心的亲人,甚至连真正的朋友也不多。

  他造了一对假的水晶凤凰,已赚到了十万两金子。

  十万两黄金绝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是用“富可敌国”四字来形容,也不算过份。

  在异邦,不少国家的库银,加起来还没有十万两黄金这个数字。

  苗大先生本来就是个很节俭的人,骤然间有了十万两金子,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只山羊忽然发觉自己长出满嘴獠牙,羊鼻忽然变成了力大无穷的象鼻,背上还长出一双可以让自己飞到九霄云外的翅膀,实在是威风极了。

  可惜苗大先生又不是那种喜欢出风头的人。

  他不想自己由一只山羊变成怪物。

  钱,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

  有些人拼命地去追求,永无厌足。

  但也有些人居然会觉得钱太多了,反而不知如何是好。

  苗大先生就是这一种人。

  虽然这种人并不多,但却并非完全没有。

  那十万两金子,他一直都存放在一间很有信用的钱庄里,完全没有动用过。

  但他却知道,他的朋友千手圣君,已把他的十万两金子花得七七八八。

  虽然天下间每一两纯净的黄金,都是完全一样的东西,但在不同的人手里,它的命运就会完全不同。

  有些人是守财奴,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把它花掉。

  但有些人却是天生的挥霍者,一两金子固然随手挥之绝不可惜,就算是一万两甚至是十万两金子,他们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花掉,而且就像是花掉一两金子般面不改容。

  千手圣君就是这种人。

  苗大先生知道他迟早会来找自己,因为他不喜欢挨穷。

  别人拥有十万两金子,恐怕祖孙十八代一直算下去都会是巨富,但千手圣君却绝不能。他的嗜好太多,他花钱的速度简直比流进大海的瀑布还快。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往往是很大。

  假如苗大先生和千手圣君这两人的性格能揉合起来,好坏之处,各占一半,那就好多了。

  ***

  夕阳已西沉,大地更恬静。

  苗大先生没有料错,千手圣君终于来了。

  ▼第二章 血的债主来了

  (一)

  苗大先生居处有花园,园中娇花朵朵盛开。虽然夜色中花朵的颜色已不如白昼时灿烂夺目,但花香仍在,那种芬芳馥郁的气味仍然足以令人陶醉。

  苗大先生虽然年纪已不轻,但他仍然和少年一样喜欢花。

  你若以为只有女人才喜欢赏花,那可是一种错误的想法。

  男人也同样懂得花的好处,对花最有研究的花匠,往往是男人,而不是女人。

  苗大先生虽然不是个花匠,但他对花的认识绝不会比任何一个花匠为差。

  这时候,他的目光正落在一株种植在墙头的红玫瑰之上。

  玫瑰红如血,美丽得令人心醉。

  这种花似乎天生就是代表着一种无可比拟的热情,它有如江南的女儿红,它有如战士征袍上的鲜血,总是带着令人足以情绪激动的气息。

  苗大先生的心情忽然也有点激动。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这株红玫瑰的旁边,冒出了一张因酒色过度而显得苍白的脸庞。

  这是千手圣君。

  江湖中人一般只知道千手圣君的这个外号,而不知道他本来的名字。

  千手圣君也不愿意在别人的面前提起,因为他若把自己的姓名说出,别人就会怀疑到他和南宫世家有关系。

  事实上,他本来确是南宫世家的一份子,但他早已脱离了这个庞大的家族,而成为江湖上一个本领高强、花钱更厉害的大盗。

  他的姓名便是南宫群英!

  (二)

  别人虽然不知道千手圣君的底细,但苗大先生却很清楚。

  他和南宫群英已是超过二十年的朋友,而且合作盗宝这种事,水晶凤凰那一票已不是第一次。

  南宫群英轻功卓绝,一下子就从墙头翻转过来,姿势之美妙委实是无以复加。

  苗大先生盯了他一眼。

  南宫群英的衣着非常美丽,腰间还悬挂着一柄宝刀。

  但宝刀上原来镶着宝石的地方,却又变成了一片空白。苗大先生一看之下,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南宫群英虽然是个大盗,但平时,最爱讲究面子,若果不是实在穷得要命,他那柄宝刀上的宝石,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失踪的。苗大先生看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

  南宫群英眨着眼,忽然道:“屋子里有没有酒?”

  苗大先生道:“这里虽然不是可以让你醉生梦死的销金窝,但三几坛酒总还是有的。”

  南宫群英道:“那好极了,我们已有三年没有见面,今宵应当共谋一醉。”

  苗大先生没有拒绝。

  他只是淡淡地说出四个字,道:“自当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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