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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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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鸿峰其实并不是他真正的名字。 他真正的名字,是屠树庆。昔年白金虹被陷于冤狱,就是他的杰作。他并吞了白金虹的产业之后,不久就移居到上海。 上海,这个美丽而多姿多彩的城市,一直是冒险家的乐园。 屠树庆喜欢冒险。他曾暗中誓言,要成为上海的第一号大亨。 本来,他这个愿望,很快就可以达成,但却遇上了一个星。 彭巨强一直都在牵制着他,使他无法一帆风顺,为所欲为。 正是新仇旧恨,一迸爆发。 但屠树庆仍然一直摸不清,离群雁这年轻人的真正来历。 但他已决定不管这许多。 他要大开杀戒,即使把楚公馆变成血腥之地,人间地狱,也在所不惜。 也许有人会认为他很愚蠢。 但在当时的情况,他也的确已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以击败彭巨强和离群雁。 屠树庆已发出了总攻击的命令。 但彭巨强也显然早已有备而来。 楚公馆立刻变成了一个屠场。 离群雁冷冷一笑,对屠树庆说:“今天你的手风实在太差了,若再赌下去,仍然是会输得一败涂地。” 屠树庆目光一沉,忽然闪电般掏出了一柄乌黑得发亮的手枪。 砰!砰!他连放两枪,都是向离群雁的胸膛上射去。 但离群雁早已俯伏着身子,欺身向他扑了过去。 屠树庆两枪放空,心里已打个寒颤。 离群雁身手不凡,连“裂人”都不是他的敌人,屠树庆虽然也练过功夫,但相比下来,自然是差得很远。 他咬紧牙关,双手握枪,枪管下垂,又再“砰”然放枪。这一枪,可说是已经全无准头,只是情急之下拚命之举而已。 但这却也是异数。 他瞄准连开两枪,结果两枪落空。 可是,这胡乱急放的一枪,却反而射中了离群雁的左肩。离群雁挨了一枪,立刻不由自主地踉跄后退三尺。 子弹的威力,实在绝不寻常。 屠树庆这一枪居然得手,心头大喜。 他再举枪,瞄准了离群雁的脸庞。 这一枪,他要把离群雁的脸庞轰碎。 可是,离群雁却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一脚踢出。 双方的距离不短,离群雁这一脚,照理是绝对无法可以踢中屠树庆的。 但“啪”的一声,屠树庆的脸庞,居然火辣辣的挨了一下重击。 这是怎么一回事?屠树庆弄不清楚,只好在慌乱中再放一枪。 但这一枪却射向屋顶去。 原来离群雁虽然没有那么长的腿,但他却施展了一招怪着。那是“飞鞋”。 腿虽不长,但鞋子却可以变成暗器。 这鞋子虽然未能给予屠树庆很大的伤害,但却使他阵脚大乱。 最少,他这一枪已射空了。离群雁岂会放过机会?咬紧牙关,疾步冲前。飒!一把钢刀,插入了屠树庆的心脏! 屠树庆瞪大了眼睛。“当”的一声,手中一柄枪跌落在地上。 “你……你到底是谁?” “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我姓谢。” “姓谢?……”屠树庆深深的吸了口气:“谢群芳是你的什么人?” “先父!” “你……你……” “我叫谢雁声,当年我父为了救白金虹东奔西走,但结果却给你派人杀了!” 屠树庆重重一咳:“原来这样……难怪……难怪你一直都不肯放过我……” 他说到这里,已是出气多入气少,终于“噗”的一声,倒在地上。 屠树庆一死,彭家帮的人立刻控制了整个战局。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彭巨强居然也身先士卒,跟黑虎帮几个高手杀得难分难解。 直到这时候众人才看出,这位彭爷,并非不学无术之辈。他是真人不露相,虽然身怀绝艺,但却一直都没在人前炫耀。 这一役,黑虎帮可说是溃不成军。 虽然屠树庆早已把金木水火土五堂精英高手集中在楚公馆,但由于他自己很快就倒下去,五堂高手,全都士气大挫。 正是蛇无头不行。 黑虎帮大败。 彭巨强打了一场很威风的胜仗。 翌日晚上,彭家灯火辉煌,大排筵席。 彭巨强很兴奋。 因为他已澈底的击败了黑虎帮。 各方人马,俱来祝贺。 只有一个人没有来,那是离群雁。 离群雁真正的姓名,是谢雁声。 他从南方远道而来,最终的目的,就是找寻白怜怜,和对付屠树庆。 现在,这两件事他都已达到了目的,他再也不愿意逗留在上海。 他必须回到故乡——那是广东。 怜怜当然跟着他。 但他们很快就听到了一个消息。 彭巨强在庆功宴那天晚上,总共喝了十一杯酒。十一杯酒,并未使他醉。 但后来,有人给他一杯茶。 他喝了这杯茶之后,不到半分钟就倒了下去,再也站不起来。 上海滩又再有强人冒出来。 他代替了昔日楚鸿峰和彭巨强的地位,声势之庞大,一时无两。 这情形,就像是黄埔江的江水,一浪掩一浪,永无停顿的时候。 (全书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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