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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意用手把脸上的辣酱抹净,狠狠的说:“好小子!我是不把你碎尸万段,俺就不姓姜!”

  突听一人冷笑道:“来来去去都说‘俺不姓姜’,你也未免他妈的没有趣!”

  姜意刚抹干净的一张脸,突然又再变成为猪肝之色。

  只见贵川馆外,停下了一辆灰色的汽车。汽车是华贵的,也是簇新的。

  从车厢里走出来的人,他的外表比这辆汽车更考究。

  他穿着一身毕挺、浅杏色的西装,衬衫洁白如雪,结领带、羊皮背心、一双皮鞋擦亮得几乎光可鉴人。

  他的脸孔虽然略为瘦削,但却更能衬托出他的潇洒风度。

  他并不是一个人走进来贵川馆,在他的身后,还有两个身材高大,脸上长满了胡渣子的彪形大汉。

  在城北,很少人不认识这两个身材巨大的汉子。

  他们是一双兄弟。

  他们从来不用武器,但他们的拳头最少已打断过五十人的肋骨,和打爆无数人的鼻子。

  他们认为,世间上绝对没有任何武器,能比自己的一双拳头更方便。

  何况他们的拳头,杀伤力之强更远在别人的武器之上?

  在城北,无论是谁看见这两兄弟,都一定不敢怠慢。

  但这里却是城南。

  而且更是崔大胡子的地方!

  (三)

  崔大胡子没有花钱买下贵川馆。

  但贵川馆附近一带十几条街道,却都成为了崔大胡子的地方。

  在这里,他说要谁的房子就可以垂手而得,谁敢拒绝,他的脑袋很快就会被利斧劈碎。

  虽然崔大胡子不太喜欢赶尽杀绝,但他的妻子却凶悍极了。

  这一条雌老虎的名字叫姜艳娘。

  姜艳娘人如其名,的确娇艳如花,但你若曾看见她怎样杀人,你对她的印象就会大大的改观。

  崔大胡子能够娶到这么一条雌老虎,真是“莫大的福气”。

  姜艳娘早已下了命令,方家的人敢踏进城南半步,一律格杀勿论。

  从灰色汽车里走出来的,看来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但他却是方家三杰的老三——小金刀方胜香!

  ***

  方胜香的长相绝不粗鲁。

  但他的说话也绝不太斯文。

  尤其是在敌人的面前,他的说话就像他的小金刀一般锋利。

  他有一把小金刀,长约八寸五分。

  这把刀是他毕生中第一个恋人送给他的。

  他初恋的情人姓白,她叫白霜霜。

  白霜霜深爱方胜香,方胜香对她也很认真。

  但她却在一个狂风暴雨之夜,给一个淫贼糟蹋了宝贵的贞操。

  为了这件事,白霜霜竟然自尽。

  她自尽的方法是割脉。

  而她割脉所用的就是这一把小金刀。

  当方胜香赶到她身边的时候,她已气若浮丝,而这一把只有八寸五分的小金刀,就是她送给他的最后一份礼物。

  那时候,方胜香还不是一个被人称为的花花公子。

  当时他很忠实,无论任何人,对任何事都一样忠实。

  但自此以后,他变了。

  他变成了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

  (四)

  方胜香是城北方家的第三把交椅的人物。

  方家三杰是三兄弟,排行最大的是方胜鸿,老二是方胜玉,方胜香是老三。

  方家三杰在姜艳娘的眼中看来,是世间上最该死的大混蛋。

  倘若城北没有这三兄弟,整个城市早已成为了他俩夫妇的天下。

  利害冲突,每每引起双方可怕的杀机。这三年来,方家的手下最少已和崔大胡子夫妇的手下拼过不下十次。

  但一直以来,谁都没有占了上风。

  他们进行的是拉锯战。

  在拉锯战以后,当然还更隐伏着更大的危机。

  但谁也想不到,方胜香竟然甘冒奇险,在城南贵川馆出现。

  当姜意看见方胜香的时候,他简直是呆住了。

  他瞪了黑衣人一眼,又再看看方胜香,突然道:“你们原来都是一伙!”

  方胜香冷冷一笑,道:“崔大胡子有你这样窝囊废的大舅子,实在倒霉。”

  姜意沉着脸:“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方胜香的眼睛看着黑衣人,道:“你又可知道这是甚么地方?”

  黑衣人淡淡道:“这是甚么地方,对我来说都不太重要,反正像他们这种狗腿子,触目处处皆是。”

  方胜香忽然笑了:“他们不但咬人,而且还吃人不吐骨头。”

  黑衣人道:“昨夜我在彩坪旅馆搓麻雀。”

  方胜香淡笑:“你的手气很好,八圈牌就赢了差不多三千块。”

  在那时候,三千块这个数目,也许比现在的三十万还要多得多。

  黑衣人却叹了口气,盯了姜意一眼,才对方胜香道:“看样子他们好像把我看作是老千。”

  姜意哼了一声,怒道:“你不但是个老千,而且还揍伤了旅馆的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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