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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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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是个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你到处都可以看得见。 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像一只依人“老”小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邓定侯看得呆住了,直到丁喜替他介绍:“这就是这里的老板娘红杏花。” 邓定侯才勉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他忽然发现这“聪明的丁喜”在选择女人这方面,实在一点也不聪明。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 邓定侯道:“没有。” 他不是不会说谎,也不是不会在女人面前说谎,他不肯说谎,只不过因为这女人实在太老。 丁喜笑道:“你没有听说过这名字,也许只有两个原因。” 邓定侯道:“哦。” 丁喜道:“若不是因为你太老实。就是因为你太年青。” 邓定侯道:“我并不太老实。”他又说了实话。 因为在这女人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还很年青。近二十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丁喜道:“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 邓定侯只有苦笑。他实在不敢相信面前这老太婆,以前也曾经是个颠倒众生的名女人。 这位“名女人”居然还在朝他抛媚眼,居然还像个小姑娘般嘻嘻地笑。 邓定侯忍不住问道:“这位红杏花姑娘,是你的老朋友?” 丁喜道:“不能算老朋友。” 邓定侯道:“是你的老相好?” 丁喜道:“更不能算是老相好。” 邓定侯道:“那么她究竟是你什么人?”丁喜道:“她是我的祖母。”邓定侯愣住。 他若骑在马上,一定会一个觔斗从马上栽下去,他若正在喝酒,这口酒一定会立刻呛进他的喉咙里。 现在他虽然并没有喝酒,也不是骑在马上,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好像已跌了七八十个觔斗,喉咙里还呛进了七八十斤酒。 红杏花用一双手捧着肚子上,已笑得直不起腰。 她哈哈的笑着。指着邓定侯,道:“这个人是什么人?” 丁喜道:“他叫做神拳小诸葛。” 红杏花道:“就是五犬开花里面的一个?” 丁喜道:“嗯。”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是一个耳光掴了过去,大声道:“你几时肯认这种人做朋友的?” 丁喜道:“我从来也没有认过。” 红杏花道:“他不是你的朋友?” 丁喜道:“我也不是他的朋友。” 红杏花道:“你是他的什么人?” 丁喜道:“犯人。” 红杏花上上下下看了他几眼,道:“你也有被人抓住的时候?” 丁喜叹了口气,苦笑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红杏花“哼”了一声,忽然一拳打在他肚子,怒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 丁喜只有笑。 红杏花道:“你既然已做了他的犯人,还到这里来干什么?” 丁喜道:“来喝酒。” 红杏花道:“滚!” 丁喜道:“我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就算你是我祖母,也不能叫我滚。” 红杏花道:“我叫你滚,只因为你是我孙子。”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我叫你滚,你最好就是赶快滚。” 丁喜眼珠子转了转。道:“难道里面有个人是我见不得的?” 红杏花道:“不是人。” 丁喜道:“不是人?” 红杏花道:“里面连一个人都没有。” 丁喜道:“里面有什么?” 红杏花道:“有一杆枪。” 丁喜道:“枪?一杆什么枪?” 红杏花道:“霸王枪。” 霸王。力拔山河兮气盖世。 枪,百兵之祖是为枪。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有双枪、还有练子枪。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甚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现在,这杆霸王枪就摆在丁喜面前的桌子上。 杏花村虽然又叫做不醉无归小酒家,地方却并不小,靠墙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像是人们供奉的神祇。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像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丁喜走过去,摸了摸柔软的红毯和锦墩,嗅了嗅新摘下的花香,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 红杏花道:“哼。”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 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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