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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他们每次来的时候,差不多都会先到娘舅家去转一转,出来的时候一定比进去的时候神气得多。

  但今天却很例外。

  他们走过娘舅家的时候,居然连停都没有停下来,而且胸挺得很高。看他们走路的样子,就知道口袋绝不会是空的。

  麦老广又放心,又奇怪:“乜呢班契弟改行做贼?点解突然有许多钱?”

  契弟并不完全是骂人的意思,有时完全是为了表示亲热。

  这次来的有四个人,还没进门,麦老广就迎了上去,用他那半生不熟的广东官话打招呼,道:“你今日点解这么早?”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广东人说官话。

  好在郭大路已听惯了,就算听不懂,也猜得出。笑道:“不是人来得早,是钱来得早,先给我们切两只烧鹅,五斤脆皮肉,再来个油鸡。”

  麦老广眨眨眼,道:“唔饮酒?”

  郭大路道:“当然要,你先去拿十斤来,等等一齐算给你。”

  他说话的声音也响,因为他身上有锭足足十两重的金子。

  既然是为了要打听谁家被偷的消息,花他们十两金子又何妨。肚子饿的时候连话都懒得说,怎么能打听消息?

  所以他们的良心上连一点负担都没有。

  酒渐渐在瓶子里下降的时候,责任心就在他们心里上升起来。

  喝了人家的酒,就该替人家做事。

  他们绝不是白吃的人。

  于是郭大路就问道:“这两天你可有听到什么消息没有?”

  没有。

  城里最轰动的消息,就是开杂货店的王大娘生了个双胞胎。

  大家开始奇怪了。

  郭大路道:“也许他们不是在这里偷的。”

  燕七道:“一定是。”

  郭大路道:“那么这地方为什么没有被偷的人?一夜间偷了这么多人家,是大事,城里早该闹翻天了。”

  燕七道:“不是没有,而是不说,不敢说。”

  郭大路道:“被偷又不是件丢人的事,为什么不敢说?”

  燕七道:“一个人的钱财若是来路不正,被人偷了也只好哑巴吃黄连,苦在心里。”

  郭大路笑道:“这么样说来,可就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反正已尽了力,是不是?”

  这时酒已差不多全到了他的肚子里,已快将他的责任心完全挤了出来。他忽然觉得轻松得很,大声道:“再去替我们拿十斤酒来。”

  麦老广还没有走出门,门外忽然走进来三个人。

  第一人很高,穿的衣服金光闪闪,好像很华丽;第二人更高,瘦得出奇。但这两人长得究竟是什么模样,别人并没有看清。

  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已被第三个人吸引。

  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裤、黑靴子,手上戴着黑手套,头上也戴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

  其实他就算不戴这顶毡笠也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脸,他连头带脸都用一个黑布的套子套了起来,只露出一双刀一般的眼睛。

  这是夜行人的打扮,只适合半夜三更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时穿着,但他却光明正大的穿到街上来。

  他长得是什么样子?

  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谁也看不见,谁也不知道,他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寸可以让人家看见的地方。

  但也不知为了什么,每个人都觉得他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危险。

  最危险的当然还是他背后背着的那柄剑。

  一柄四尺七寸长的乌鞘剑。

  很少人用这种剑,因为要将这么长一柄剑,从剑鞘中拔出来就不是件容易事,那必须有很特别的手法,很特别的技巧。

  能用这种剑的人,就绝不是容易对付的。他既然已很困难的将剑拔出来,就绝不会轻轻易易放回去。

  剑回鞘的时候通常已染上了血。

  别人的血!

  这三个人走进来后,就占据了最里面角落的一张桌子,显然不愿意打扰别人,更不愿意被别人打扰。

  他们要的东西是:“随便。”

  那表示他们既不是为了“吃”而到这里来的,也不讲究吃。

  不讲究吃的人若不是忧心忡忡,就一定是在想着别的事。无论他们想的是什么,都一定不会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林太平一直在瞧着黑衣人的剑,喃喃道:“剑未出鞘,就已带着杀气。”

  王动道:“不是剑的杀气,是人的杀气。”

  林太平道:“你们知不知道这人是谁?”

  郭大路叹了口气,道:“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就算已喝得酩酊大醉,也绝不会找这人打架。”

  燕七忽然道:“另外两个人我倒认得。”

  郭大路道:“他们却不认得你。”

  燕七笑了笑,淡淡道:“我算什么,像他们这么有名气的人怎会认得我?”

  郭大路道:“他们很有名?”

  燕七道:“坐在最外面那个又瘦又高的人,叫做夹棍,又叫做棍子。”

  郭大路道:“棍子,倒也像,夹棍这名字就有点特别了。”

  燕七道:“夹棍是种刑具,无论多刁多滑的贼,一上了夹棍,你要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要他叫你祖宗他都不敢不叫。”

  郭大路道:“他也有这种本事?”

  燕七道:“据说无论谁遇着他都没法子不说实话,就算是个死人,他也有本事问得出口供来。”

  王动道:“这人的手段一定很辣。”

  燕七道:“他还有个外号叫棍子,那意思就是‘见人就打。’无论谁落到他的手里,都免不了要先被他打得鼻青眼肿再说。黑道上的朋友一遇见他,简直就好像遇见了要命鬼、活阎王。”

  王动道:“他是干什么的?”

  燕七道:“清河县的捕头。”

  王动道:“清河县并不是个大地方,岂非埋没了人才?”

  燕七道:“就因为他的手段太辣,所以一直升不上去。但无论什么地方有了办不了的大案子,都免不了要到清河县去借他。”

  郭大路道:“那位金光闪闪的仁兄呢?”

  燕七道:“他姓金,又喜欢金色,所以叫‘金狮’,但别人在背地里却都叫他金毛狮子狗。”

  郭大路笑道:“凭良心讲,这人倒一点也不像狮子狗。”

  燕七道:“你看过狮子狗没有?”

  郭大路道:“各种狗我都看过。”

  燕七道:“狮子狗脸上什么东西最大?”

  林太平抢着道:“鼻子最大。”

  燕七道:“什么东西最小?”

  林太平道:“嘴。”

  他笑了笑,又解释着道:“我小时候养过好几条狮子狗。”

  燕七道:“你们再看看那人的脸。”

  从这边看过去,刚好可以看到那“金毛狮子狗”的脸。

  无论谁看他的脸,都无法不看到他的鼻子。

  他的鼻子就已占据了整个一张脸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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