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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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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云抢先一步,赔笑道:“各位有话好说,又何必——” 秦孝仪仰天打了个哈哈,惨笑道:“我父子两人俱已栽在这里,还有什么好说的!” 龙啸云后退一步,垂下了头,不住擦汗,等他再抬起头时,秦孝仪和赵正义已走得很远了。 李寻欢长叹道:“大哥,我一回来,就为你惹了这么多麻烦,我——我早知——” 龙啸云忽然大笑道:“兄弟,别说这种话,咱们弟兄何时怕过麻烦。” 李寻欢勉强一笑,道:“兄弟,可是,我也知道大哥你很为难——” 龙啸云笑道:“兄弟,你用不着顾忌我,无论你怎么做,我总是站在你这边的。” 李寻欢胸中一阵热血上涌,热泪几乎已夺眶而出。 龙啸云瞧了那虬髯大汉一眼,似乎想说什么,但临时却改口道:“天已快亮了,梅花盗今天晚上想必已不会再来,你们旅途劳顿,还是早些休息吧。” 李寻欢道:“是。” 龙啸云道:“我已叫人将‘听竹轩’替你打扫干净了,但你若还是想住在老地方,我可以请仙儿暂时搬去和诗音一块儿住。” 李寻欢道:“用不着,‘听竹轩’就很好。” 龙啸云又瞧了那虬髯大汉一眼,但还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只不过面上已不禁露出了忧郁之色,显得心事重重。 风吹着竹林,宛如浪涛。 夜半听竹,纵然很快乐的人也会觉得凄凉萧索,何况一别十余年,返来时心事已成灰的李寻欢呢? 一灯如豆,灯光下看来,他眼角的皱纹似更深了。 虬髯大汉黯然危坐,正也是心事如潮,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咬了咬牙,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嗄声道:“少爷,我恐怕已不得不走了。” 李寻欢动容道:“你要走?你也要走?” 虬髯大汉黯然道:“我身受少爷你们父子的大恩,本来已决心以这劫后的残生来报答少爷的恩情,可是现在——” 静夜中,远处忽然传来一声马嘶。 虬髯大汉凄笑道:“赵正义他们显然已看出了我的来历,现在只怕已去通知我的仇家,我本已未将生死放在心上,倒也不怕他们,可是——” 李寻欢道:“可是你却怕连累了我,是吗?” 虬髯大汉叹道:“我也知道少爷你不是怕被连累的人,可是十八年前的那段公案,其中曲折本是在我,我怎么能让少爷你也陪着我一起受人耻骂。” 李寻欢默然半晌,长叹道:“那是你一时的无心之失,这十八年来,你受的苦已足够弥补了,他们也不能逼人太甚。” 虬髯大汉惨笑道:“少爷你虽然这么想,但别人却不会这么想,江湖中的血债,一定要用血才能洗得清的!” 他不等李寻欢说话,接着又道:“何况,我还要去看看那位梅二先生,他负伤后一怒而去,是否能走得远,还说不定,无论如何,他总是冲着我们才来的。”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很久,才黯然问道:“你要到哪里去?” 虬髯汉长叹道:“现在我也不知道该到那里去,可是——” 他忽然一笑,道:“可是我绝不会走得很远的,每到风清月白的晚上,我说不定还会携酒而来,找少爷你共谋一醉。” 李寻欢霍然长身而起,道:“一言为定?” 虬髯大汉道:“一言为定!” 两人目光相对,都已不觉热泪盈眶,于是两都扭过了头——英雄们的别离,有时竟比小儿女的分离更令人断肠,因为他们纵有满怀别绪,只是谁也不愿说出口来。 李寻欢只是淡淡道:“你要走,我也不拦你,但你总得让我送你一程。” 长街如洗,积雪昨夜已被扫在道旁。 一块块粗糙的青石板,在熹微的晨光中看来,彷佛一块青玉,远处已有市声传来,大地已渐渐苏醒。 但天色还是暗得很,看来今天还是不会有阳光。 这条街也静得很,虽有远处偶尔传来的鸡啼,和李寻欢的咳嗽声,却还是打不开这令人窒息的静寂。 虬髯大汉忽然停了脚步,勉强笑着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少爷你——你还是回去吧。” 李寻欢又走出了几步,才缓缓停下,望着长街尽头一株孤独的枯树,痴痴地出了半天神,终于缓缓转回身,道:“好,我回去,你——你多多保重。” 虬髯大汉点了点头,嗄声道:“少爷你自己也多多保重了。” 他不再去望李寻欢,低着头自李寻欢身旁走过去,走出了十几步,忽又停下,转身道:“少爷你若是没有别的事,还是在这里多住些时候吧,无论如何,龙大爷的确是条好汉子,好朋友。” 李寻欢仰天叹道:“得友能如龙啸云,夫复何恨!” 虬髯大汉道:“少爷若已决定住下,说不定我很快就会回来找少爷的。” 李寻欢笑了笑,道:“也许我会住下来的,反正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他果然在笑着,但笑得却是那么苦。 虬髯大汉骤然转身,咬紧牙关大步冲了出去。 天色渐明,雪意也越来越浓了。 死灰色的苍穹,沉重得似已将压了下来,可是大汉的心情却比这天色更灰黯、更沉重。 无论他是为了什么而逃的,总之他现在又要开始重度那无穷无尽的逃亡生活了,他已和李寻欢逃亡了十年,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逃亡生活的痛苦,那就像一场梦,却永远没有醒来的时候。 但在那十年中,至少还有李寻欢和他在一起,他还有个人可以照顾,他的心情至少还有寄托。 而现在,他却已完全孤独。 他若是个懦夫,也许反而不会逃,因为他知道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这种孤独的逃亡生活更痛苦。 甚至连死亡都没有! 那种绝望的孤独,实在能逼得人发疯。 但他却非逃不可,眼看这次似乎又可以安定下来,他只有走,他无论忍受任何痛苦也不能连累了李寻欢。 现在,他本该静下来仔细想一想今后的去向,他却不敢让自己静下来,他要往人最多的地方走。他茫无目的地走着,也不知走了多远,忽然发现已到了一个菜场里,他自己也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到过多少种地方,上至世家大族的私邸,下至贩夫走卒住的大杂院,上至千金小姐的闺阁,下至花几十枚大钱就可以住一夜的土嫖馆。最冷的地方他到过——可以把人鼻子都冻掉的黑龙江;最热的地方他到过——把鸡蛋放在地上就可以烤熟的吐鲁番。 他曾在泰山绝顶看过日出,也曾在无人的海滩上看过日落,他曾经被钱塘的飞潮打得全身湿透,也曾经被大漠上的烈日晒得嘴唇干裂,他甚至在荒山中和还未开化的土人一起吃过血淋淋的生肉。 可是到菜场来,这倒还是他平生第一次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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