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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侄”?他老人家该称“吾儿”才对!

  他呆得一呆,立即以颤抖的手,取起信封,撕开封口,抽出信笺,迫不及待地朝下看去:“宗方贤侄:你看到我这样称呼你,一定会感到无比惊诧。

  十五年来,你一直把我当作你的父亲,我也一直把你当作亲儿;但其实我是你父亲的兄弟,算起来你应该叫我叔叔。”

  少年双手颤抖,眼睛一阵模糊,泪水夺眶而出,几乎要狂叫出声:“不,爹爹,你在骗我,你明明是我父亲,孩儿从小就跟着你,你老人家的声音笑貌,从小就是那么熟悉,你老人家怎么突然不认孩儿了?”

  他用手背擦了擦眼睛,继续看下去:“孩子,你先别哭,这件事,我原该早告诉你的,因为你的武功还没练成,说了怕你分心。好在今天告诉你,也并不算晚,你已经十八岁了。

  十八岁,可说已长大成人,最重要的,你的武功,已经练成,这是我最感到欣慰的事。你并不姓韦,但在目前,必须仍然用韦宗方这三个字,来作你的名字。”

  韦宗方看到这里,忍不住热泪又洞腮而下,这是多么惊奇的事!

  自己从小没有离开过的父亲,会不是自己父亲。

  自己从小叫惯了的姓名,会不是自己的真姓,那么自己又是谁呢?“孩子,你看到这里,一定急于想知道你的姓名来历,父母身世,但是,我只有四个字好说,那是“日后自知”,这不是我不肯说,因为……也是不到时候。”好像“因为”两字下面,原本是想解释什么,后来觉得不妥,才用墨涂去,他在灯光下仔细审视,也莫想看得清楚。

  只好继续朝下看去:“孩子,叔叔可以告诉你的只有一点,你父亲十五年前死在仇家之手,你母亲仍然健在。日后,你母子重逢之日,也就是你身世大白!洗刷血仇之时……”

  底下又用墨涂去了十几个字。

  “从明天起,你应该下山去了,这是因为我另有别的事要办,不会再回到这里来了,你也应该到江湖上去历练历练。不过有一点,你必须记住,有人问你师承宗派之时,你可以说是武当天元子门下。江湖险恶,交友宜慎,叔叔的易容术,你已经学会了,行走江湖,最好不以真面目示人,凭你所学只要不露锋芒,也足可应付了。”

  “箱中铁剑,别看它外表铁锈斑剥,剑锋极利,是我昔年随身之物,留赠给你,作为纪念。叔叔如果不死的话,自会找你。箱中另有铁牌一块,慎藏勿失。看完此信,可用火焚去。好了,善自珍摄。你不知名的叔叔留条”

  韦宗方一口气看完此信,不禁失魂落魄的呆在床前!

  父仇、身世、母亲、和这位不知名的叔叔,心头一片空白,不觉热泪盈眶,簌簌而下!

  他重新把信笺仔细的又读了一遍,才遵照叔叔指示,用火焚化。然后从木箱中取出长剑,也取起那块铁牌,就着灯光,仔细一瞧。

  除了铁牌正面绣着一个狰狞鬼脸,一个字也没有,不知有何用处,但叔叔既有“慎藏勿失”之言,也就揣入怀中。

  一面手按锈剑吞口,抽出剑来,只觉剑身虽无铁锈,但看去只是一柄毫无锋芒的钝剑。随手朝地上一插,那知坚厚山石,竟毫不费力地插了进去,心头不禁暗暗吃惊,这剑锋当真锋利无比!

  拔剑在手,仰脸含泪喃喃说道:“我要以此剑报雪父仇,我要找我娘去!”说到这里,心头一酸,忍不住又掉下泪来。

  天高气爽,金风送秋。

  八月的天气,正是已凉天气未寒时,但走在骄阳底下,还会令你热得流汗!

  快要午牌时光了,通往上饶的驿路上,正有不少人挥汗赶路。他们敢情都要在中午赶进城去。这些人,有的是布贩,有的是山货客。

  在他们后面,有一个身穿青布夹袍的少年,肩头背着一个小小包裹,和一个青布的长形布囊,也跟着大家一起赶路。

  他,正是那位不知名的叔叔要他到江湖上来历练的韦宗方!

  他离开怀玉山,心中有如一片白纸,茫无目的地只是照着大路走着。

  高大的城门,已在眼前,许多人像流水似的朝城中涌入,也有许多人像流水似的从城里出来。

  韦宗方孤伶伶的走着,他从没进过城市,这时瞧到行人熙来攘往,目光不觉跟着张望,好像在找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找。

  蓦地他发现城墙脚跟,坐着一个白发老框和一个土布衣衫少女。老妪形容枯槁,双脚从膝盖以下,全已断去,颤巍巍坐在地上,翻着两颗白果眼,抬头望着路人。少女看去约摸十六七岁,蓬着一头黄发,面上还长了许多麻子,又黄又黑,奇丑无比。

  两人身前,围着一大堆看热闹的小孩,地上也有过路的人丢的二三十文制钱,散满一地。

  韦宗方心头起了一阵怜惜,想起不知名叔叔留了六十两银子给自己,何不分一半给她们?免得这位残废老婆婆,终日坐在城墙边,餐风宿雨,也难得一饱。

  心念一动,立即从肩上租下包裹,取出银子,分了一半,然后提着包裹,挤到里面,俯身下去,把三十两银子,放到白发婆婆身边,低低说道:“老婆婆请收下了。”

  白发婆婆颤巍巍的双手,摸到银子,口中“噢”了一声!韦宗方已经红着脸站起身来,抬目之间,瞥见奇丑少女也正好朝自己瞧来。这一四目相对,逐觉那少女面貌虽然奇丑无比,但两只眼睛,却是深澈如水,亮晶晶的含着异采!

  韦宗方心头一慌,好像做了什么虚心事一般,挽着包裹,从人丛中一溜烟逃了出来。

  转过一条大街,才算定下心神,不觉顺步走去。

  忽然鼻孔中闻到一股香味,他已有大半天没吃东西,腹中早已十分饥饿,这一闻到酒肉香气,不禁馋涎欲滴,抬头瞧去,只见前面不远,正好是老大一座酒楼,招牌上写着“会宾楼”三个金字。

  那招牌年深月久,已被薰得发黑,但三个金字还依然金黄如故,阵阵刀勺之声和跑堂的尖声吆喝,响成一片。

  韦宗方上得楼来,早有堂倌过来招呼,问他要些什么。

  韦宗方不知叫什么好,举目一瞧,只见临近一张桌上,坐着一个汉子,面前放着一盘热牛肉,和一大碗酒,喝酒吃肉,十分自在。这就用手一指,道:“和他一样,切盘卤牛肉,再来一壶酒就好。”

  临桌那汉子闻声忽然转过头来,两道眼神,在他脸上掠过,落到他放在身边的长形布囊上,转了两转。

  韦宗方也瞧清此人年约三十出头,身穿一件青布长袍,生得浓眉大眼,一张四方同字脸略呈紫黑,相貌端正,另有一股飒飒英气。心中不禁暗暗喝彩,这人定是豪迈之士!

  那汉子向他瞧了两眼,便自转过头去,自行吃喝。

  恰好堂倌送上酒来,韦宗方斟了一碗酒,猛喝了一口,那里知道他从没喝过酒,这一口喝了下去,顿时咳呛起来。

  那汉子不禁又回头瞧来,脸上似乎飞过一丝诧异之色。

  韦宗方脸上一红,连忙夹起一块牛肉,塞到口中,一阵咀嚼,然后举起大碗酒,又喝了一口。

  一大碗酒,只喝三两口,便自喝完,接着又倒了一碗,他边吃边喝,一会工夫,两大碗酒,全喝下肚去!

  蓦地里只觉一股凄凉之感,随着酒意,袭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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