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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六


  第三十一章 卧薪裳胆智士谋 以身换功哪堪求

  叶伯庭还没走床,有人已轻轻地端着洗脸水走了进来。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信为叶伯庭端洗脸水的人竟是一直左右他、支使他的麦遇春。

  所谓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这巨变又何用十年?而这种转变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当然就是他那一块“周公贴”使麦遇春昏睡时,叶伯庭废了他的武功。当时他曾问麦老大,是愿意废了武功做他的奴隶,还是愿意做他送给凌鹤的一件厚礼,麦老大的答案是肯定的——做他的奴隶。

  于是他改变了生活习惯,过去别人如何伺候他,他就模拟别人何候他的方式去伺候别人。

  过去他训斥过叶伯庭,可没骂过他,更未打过,现在叶伯庭可不管这一套,麦遇春端起痰筒正在拿去倒淖,床上的叶伯庭咳了一声,嗓中有痰,麦遇春急忙把痰简拿近。

  叶伯庭吐过之后,道:“早饭吃什么?”

  麦遇春道:“稀饭、五香花生米、八室酱菜,还有饽饽……”

  “他娘的!老是这一套,真是鸡巴打鼓……一个点儿,你就不能换换花样?”

  “能,能!叶兄,你是吃豆浆、豆腐脑还是八宝粥?”

  “什么?叶兄?你他娘的和我称兄道弟?呸!有没有尿泡尿照照你这份德性?我看哪!你还是拔根鸟毛吊死算哩!”

  麦遏春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直做大爷的人,一夜之间变成了孙子,而一直对他奴颜婢膝的人,突然对他大声咋唬起来,这如何适应?

  弄权一时,凄凉方古,麦遇春想过有几次想骂个痛快,然后一死,但是骂过之后,不会死得痛快。

  他以为叶伯庭以前在他面前装孙子,矮八辈,他现在也能,只要三寸气在,走着瞧,因为他一直还没弄清楚,他那个娘们去了何处?也许他猜想,这次倒媚是倒在那个娘们身上。

  “是,叶爷,以前叫惯了,一时不容易改过来。”

  “以前是以前,那叫做富汉身子穷汉命,要不是我够机警,早就被你宰了!”

  “叶爷,这档子事儿小的有所解释,我点你的穴道,只想了解你接近我是否包藏祸心,绝无杀你之意,有一字不实,我就是大闺女养的。”

  “你别往脸上贴金哩!你是大闺女养的?”叶伯庭在床上笑得直擂枕头,道:“你是烟台四道湾、天津富贵胡同的姨子养的。”

  麦遇春五脏翻腾,但是他要忍。蝇集人面,蚊嘬人肤,个知人为何物?由这几句话,他想到越王勾践,也只有想到这些,他才百勇气沽下去。

  凌鹤勤练百里绛云所授的技击,百里绛云总是不离左右。由他的仪态、神情、动作,甚至烦闷时的那份冷漠,都能由眼前反映到数十年前……。

  是一个酷热的六月,她那时大约是二十一岁,初出师门回家为父亲庆五十寿。行经巢湖之滨,被那清碧沁凉的湖水所吸引,就在人烟稀少之处脱衣下了水。

  所谓脱衣,自然并非全裸,而是脱了外衣,还有亵衣,哪知湖水往往是个陷饼,望之不过腰际那么深,一下去才知道,有一人多深。

  她是一点也不会泳术的人,立刻大叫救命,巧得很,附近正好有人经过,来了救命的人,此人三十来岁,满脸胡子,跳下水就抱住了她。

  抱是抱佐了、却只把她的嘴部露在水外,一个不善泳的人在这情况之下,抓住任何漂浮物就不会放手的人

  此人其所哉,毛手毛脚地却又不游上岸,百里绛云知道,这人的确能救她的人,但并不能救她的命,他不知道她的命和她的贞操是不可分开的人。

  百里绛云最初不便苛责,最后大骂,因为此人变本加厉,而这人越是被骂就越放肆,甚至想在水中把她身上仅有的亵衣撕裂除去。

  就在这时,又来了一人,站在岸上道:“候荣庆,快把人弄上岸来。”此人的头巾、衣衫以及快靴全是银灰色的。

  原来先来的人正是黑道“金翅蜂”侯荣庆,顾名思议,自然是个采花贼。侯荣庆见这位丰神俊逸,衣袂飘飘的侠士站在岸上不下水,以为必是一只旱鸭子,道:“有本事你下水把她弄上岸如何?”

  少年侠士道:“如果我下水,对你恐怕有所不利。”

  侯荣庆大声道:“别他妈的穷吹哩!有本事下水呀!你敢下水,侯爷要是不把你的肚子灌满,我就不姓侯……”

  “嗤”地一声,少年侠士已入水不见,候荣庆的水住并非一流的,忽然尖叫一声,身子下沉、但百里绛云却被送到岸边。然后,这位侠士让侯荣庆喝了个够,腹大如鼓。

  百里绛云才知道救她的侠士叫凌翎,少女无不矜持,而矜持也就是自尊的外衣,但矜持过了火,往往就会使大好机会失之交臂。

  她内心喜欢,还被他抱了一会,但表面上却很冷淡,不久就分了手,凌翎怎知她的心意?不久和其妻结婚。百里绛云听到这消息而大忿,不久认识了白成家,那时他还未出家。

  白成家传她本门的高绝武功,但她实在并不喜欢他,因为她心目中只有一个人,那人却不属于她了,因而多少有点玩世不恭,自暴自弃,最后她嫁给了黑中白,才知他有前妻,她与白成家分手,白要负较大的责任。

  就因为她为人作小,所以她曾问过马芳芳,为人作小的看法,马芳芳的固答十分得体:前妻小妾无关宏旨,感情才最重要,所以,她没有对马芳芳下煞手,这也是百里松和司马能行多少不谅解她的原因。

  至于她成全凌鹤,而没有成全良己的晚辈,就更非司马能行和百里松所能了解的了。

  这时司马能行和百里松一起来到,他们发现凌鹤正在练本门的武功,而且穿了一身的银灰衣衫,连头巾及长靴都是银灰色的,他们内心真不是滋味。

  百里绛云把他们引到另一室内,道:“凌鹤虽非我的门下,却因他的处境堪怜而成全他,你们的心情我不难了解,有暇我也会传你们一些招式,但因资质不同,成就各异,不可抱怨……”

  两人互视一眼;却不说话,百里绛云道:“我与不了和尚有一次生死决斗,却不亲自动手;凌鹤代我出字,马芳芳取代不了和尚,此战只准胜不准败,可知我内心的压力。”

  百里松道:“姑姑把全部武功传与司马兄,难道他就不如凌鹤?”

  百里绛云摇摇头,道:“不如,因为凌鹤是天生练武奇才,加之他全身一千多道创痕的实战经验,可以说无人能及。”

  司马能行道:“这么说师母的代战人是有胜无败,稳操胜券了。”

  百里绛云却又摇摇头,道:“不一定,因为不了和尚非同小可,因此……”她忽然踱到窗前,良久才道:“此后我发生任何意外,都不可以责怪凌鹤。”

  百里松愕然道:“姑姑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必多问,我自愿成全凌鹤,因而发生了任何事都不可责怪他,谨记,谨记!甚至你仍应该和他保持友好……”

  两人互视一跟,自然仍不知长辈的意思,却也不便再问。至于友好不友好,那是以后的事。

  马芳芳越来越会打扮,走路的姿态越来越轻盈美妙,甚至就连说话的尾音部粘粘地,像稠稠的糖液,可以拉成细毛的丝。

  白成家像年轻了二三十岁,所以教得很起劲,根本不曾保留,就像昔年教百里绛云一样,若非她提早离开他,他也会倾囊相授。

  日子很快溜走,距代战人较量之期,也不过半月左右了。

  这天晚上不了和尚把一半的真气输给了她,道:“芳芳,我已把全部的都给了你,以你的造诣应能战胜百里绛云的代战人。”

  马芳芳信口应着:“我想会的,你是说你的全部,一招都没有留?”

  “绝对没有。”

  马芳芳道:“你对我这么好,我怎么报答你?”怎么报答?这答案她比谁都清楚,所以一双美眸中注入了易燃的东西,等着白成家回答。

  就像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名菜已端上桌面,而问他喜不喜欢吃,或者要不要吃一样。白成家实在不是个好色之徒,更非花和尚,实在是对百里绛云难以忘情。他以为他倾其所有都掏出来了,她问他“我怎么报答你”,这答案不是比一加一等于二还容易吗?

  他的目光被她那火热的目光所吸住,他实在可以确定,他的猜题本领是一等的,她这话还能如何明白,她总不会是吃对门谢隔壁吧?因为现场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白成家忽然握住她的手,就连她的手,也和昔年的百里绛去一样;她似乎没有什么持殊的表示,或者是因为他此刻意乱情迷,并不能确切看清一切。”

  握手虽是他这些日来所响往,甚至认为不可企及的,但握了手之后,自然并不能以此为满足。当初在“和尚”之上加上“不了”二字,就等于为自己留了一扇方便之门。

  心地光明,暗室中有青天,念头暖味,白日下有厉鬼。白成家此刻就算要下地狱,也得先获得他等了数十年的尤物再谈其他。

  他的嗓中不知发出什么声音,他忽然紧紧地箍住了她,那身罗衣及那罗衣内无骨、腻滑而柔软的胴体,把他所有的都瓦解了。

  此刻他唯一的感受是,一切都是空的,只有色不是空的,如果另外还有感觉,那就是他已变成一个火球。

  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摔出去的,反正是马芳芳把他推出去的,现在的马芳芳和他相差的只不过是火候而已。

  他的后腰撞在八仙桌角上,痛楚使他清醒了,他知道已到了万劫不复的边缘。马芳芳指着他的鼻尖,大声道:“你要干什么?白成家、你说,你是人还暴畜牲?”

  白成家感觉自己这团火球已在冰水中发出“嘶嘶”声,一切一切都从自我陶醉的幻象中回到现实中,本来嘛!他这种年纪,马芳芳的岁数,怎么会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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