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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辗转闯关猪南舍

  一连百日,马小雄每天都在看剑厅看剑。

  巨案上千剑纷陈,有些剑,镶金镶钻,甚至是比荔枝还要大的珍珠镶入剑柄之中,也不知有何“妙用”。

  这一把剑,并不特别锋利,珍珠镶入剑柄,一颗珍珠两边凸透,从左边看,剔透玲珑,从右边看,同样光泽迷人,只要掌中有此一剑,也就同时紧握着这一颗价值不菲的珍珠。’

  在看剑厅,并不是只有这一大堆剑的。

  除了各式各样的剑之外,还有一大堆有关于剑的宗卷,在宗卷里,记载着不少奇特剑刃的典故与来龙去脉。

  这一把在柄上镶以巨大珍珠的剑,名曰“珠履”。

  这是一把奇特而珍贵的剑。但却拥有一个绝不堂皇的名字。

  若依据马小雄的恬,“珠履”者,便是缀有明珠的鞋子。

  可是,这分明是一把剑,何以会拥有一个“鞋子”的名字?

  马小雄翻阅宗卷,虽然找到了有关这一把剑的资料,但却只有“珠履”二字,并没有把此剑的来龙去脉记载下来。

  这一夜,无盐陪伴着马小雄掌灯看剑。

  马小雄看剑,初时左看一把,右看一把,有如跑马看花,但在看剑六七十天以后,态度渐改,有时候连续三四天,都只是神情专注地瞧着同一把剑,而且越瞧越是神情痴呆。

  在最近七八天,更是天天看着同一把剑——珠履。

  马小雄看剑,无盐也在看剑。

  马小雄瞧得目不转睛,这一头六尺高的银猿也同样瞧得目不转睛。

  马小雄忽然问无盐:“你懂不懂剑?”

  银猿摇了摇头,猿指指向天,不旋踵又指向地。

  马小雄叹了口气,道:“我从没见过你抓起任何一把剑,跟你这种不通人性的老猿猴谈剑,无异是他妈的痴人说梦。”

  这一次,银猿却是不住的在点头。

  夜更深,无盐耐性不佳,也许早已困倦,悄悄地离开了看剑厅,回到它自己的巢穴里歇息。

  马小雄仍然神情专注地瞧着珠履剑,要是旁人不知就里目睹此事,也许会以为这少年已变成了一个疯子。

  深沉、空洞、旷阔的看剑厅,忽然响起太叔梵离平静的声音,道:“老弟,看剑多天,是否已看出刀和剑的分别?”

  马小雄回头一看,只见老太叔依履干净整齐,脸色红润,肌肤光泽有致,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样,不禁微微一笑,道:“老大哥别来无恙吧?”

  老太叔道:“一天不死,便是多赚了一天,谁都用不着为我这副老骨头担心。”

  马小雄沉吟半晌,道:“根据古籍记载:‘昔者,吴英之世,以伐木杀兽。’又道:“来有蚩尤之时,民用剥林木以战矣。’也有记载:‘木兵始于伏羲,至神农之世,削石为兵。’由此可见,古人之武器,多为木棒、石块之类的东西。

  “至于刀,古籍有云:‘刀,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也,形似环也。’

  “说到剑,古书有云:‘剑,人所带兵也。’又道:‘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时,拱剑在臂内也。’

  “远在东周年代,佩剑也成为身份高低之象征,因所佩剑长短及轻重之不同,称之为上制、中制及下制,而分别为上士、中士、下士所用。

  “秦朝末年,秦始皇出巡途中病死沙丘,二世即位,暴虐甚于始皇,终于爆发民变,其时,秦王已收天下兵器,起义之武士,无不斩木为兵,因此,削木也成为刀、剑。”

  老太叔连连摇头,道:“老弟,你这便是文不对题了。

  说了大半天,只是谈刀说剑,但始终说不出刀和剑有什么分别。”

  马小雄立时道:“刀如环,剑如尺,一弯一直,这便是刀和剑两者之间最大的分别。”

  老太叔拈须微笑,道:“纵有这等分别,于练武者又有何影响?”

  马小雄道:“常言有道:‘一年练刀,十年练剑。’刀呈环状,利于横挥疾劈,大开大合,单是一个‘勇’字,已能把一般刀刃之威力尽情发挥,当然,要达到刀法上乘境界,自非天时、地利、人和、机缘、资质种种因素配合不可。

  “至于剑,剑直如尺,一般佩剑,也总是轻盈者居多,不宜横挥疾砍,但剑如游龙,练剑主旨不在于狠,而在于捷迅灵活,招数独特巧妙,这大概便是刀与剑的分别。”

  老太叔听的不住点头,道:“你能有这样的见解,已算是相当不错,要是这座看剑厅中,荟聚着天下各门各派武林高手,老弟这一番伟论,最少可以博得八九成人颔首鼓掌赞不绝口。”

  马小雄闪了闪眼,道:“只是,老大哥却又认为如何?”

  老太叔忽然沉下了脸,冷冷道:“狗屁不通!”

  马小雄一愕,面露不忿之色,道:“怎见得如此解说刀与剑之分别,乃是狗屁不通?”

  老太叔道:“要是这等肤浅之论,便能令玉洞峰天工堡主太叔梵离感到满意,你这个老大哥还配在武林中跟‘魔道霸主’姒不恐平起平坐吗?”马小雄仍然不服,但不再争拗。

  老太叔道:“看剑百日,你对于‘剑’这一种兵刃,只是似懂非懂,未能真正地悟出一条大道。但不要紧,只要能够站得稳,这种道理,日后自然便能明白。”

  马小雄道:“我现在就已站得稳于铁塔。”

  老太叔道:“明早下山,我带你到一个地方,要是在那里仍然站得四平八稳,老大哥给你迎面打三拳,绝不还手!”

  马小雄心想:“莫不是要带我去乘船?想当日,义父带着我前往东蛇岛,历尽大风大浪,也没把我难倒。只是阿玫,不住的在晕浪,苦不堪言。”想起这个师姊,思念之情越来越是难熬,忍不住叫道:“老大哥,我想见一见阿玫师姊。”

  老太叔道:“你习艺未精,她已立下毒誓绝不见你这个窝囊的师弟。要是勉强相见,只会害得她容颜尽毁,身首异处死无葬身之地。”

  马小雄怒道:“你为什么要逼她发这种毒誓?”

  老太叔道:“她自己这样发誓,又有谁能管得着?你别含血喷老大哥!”

  马小雄一呆,想了一想,不再说话。

  翌日清晨,老太叔果然带着马小雄下山,哭笑二童自是左右追随。

  笑童笑道:“天气很不错,便是摔下山峰变成一团烂泥,只消太阳晒晒,尸身很快就会干爽起来。”

  哭童哭道:“只怕天有不测风云,忽然又再下起大雨。”

  笑童笑道:“要是下一场大雨更佳,正是化作春泥更护花,成为护花之鬼,却又何妨死得一塌糊涂者哉!”

  有道是上山容易下山难,但在玉洞峰西北处,原来另有一条蜿蜒曲折之秘道,从此秘道下山,虽然也很是陡斜,却也不算是十分凶险。

  老太叔道:“久已不曾造访‘万兽之王’,已忘了野兽先生今岁春秋多少。”

  笑童笑道:“方圆千里之内,以堡主年纪最大,野兽先生是年逾九十,也得尊称堡主一声兄台。”

  哭童哭道:“老得太厉害,变作了他妈的老妖怪。”老太叔没有骂他,只是把他的鼻子捏得又红又肿,差点便要脱落下来。

  四人穿过两座树林,途经数座山坳,十几条大大小小的溪水河流,正午时分,来到了一座牧场。

  牧场主人,原来只有八十六岁,自号野兽先生,也有人称之为“万兽之王”,但其人个子矮小,面无四两肉,若以野兽比喻,充其量只能算是一支体形细小的老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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