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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


  “水老妖的‘还我山河十八刀’,虽然并不是天下间最厉害的刀法,但却能击杀天下间任何武功厉害的高手。

  “老弟,你必须知道,武功的本身,就和世上所有兵器一样,都是死物,最好的兵器,配上最上乘的武功,并不一定便能击败强敌。

  “这是看剑厅,你可知道,刀和剑的分别?

  “只要你能看清楚这里每一把剑,总有一天,会知道真正的答案。”

  言毕,倦态毕呈,忽然吹了一声口哨。

  哨声方起,一道刺目的银影旋风似的直卷过来,乃是银猿无盐。

  无盐抱起老太叔,“呼”的一声,倏起而来倏然而去,一人一猿,都同样地神出鬼没。

  第二十七章 看剑入道执大象

  看剑厅,顾名思义是“看剑”的地方。

  嘱咐马小雄“看剑”的,并不是等闲之辈,而是天工堡主太叔梵离。

  老太叔曾经疯疯癫癫三十年,那是一段悠长的岁月。但当这段岁月过去之后,回首一顾,一切仿如只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看剑厅中,再无别人,除了马小雄之外,便只有巨案上几百把长剑。

  在每一把剑的背后,都曾经有不同的主人,不同的故事。有些剑,剑鞘比剑的本身贵重百倍,那是权贵中人、富家子弟藉以炫耀的装饰。

  其中一把剑的剑鞘,上面总共镶了二百三十六颗大大小小的宝石,就算在白天携带着,都足以令人为之目眩,眼花撩乱。

  但剑鞘里的“宝剑”,仅比一般凡铁略胜,跟“无坚不摧”四字,相差千千万万里,

  又有一把剑,剑鞘要是沉重,原来是用“赤焰乌金”铸造,但剑刃只余下半截,显然在决斗之中给敌人的兵刃削断。

  这几百把剑,每一把都很有来历,但马小雄是绝不可能就此看得出来的。

  正午,送饭的人来了。

  饭菜不好。

  饭是用劣等糙米煮成的,下锅的时候水太少,饭粒很硬,要是牙齿不够牢固,也许会给这些硬饭震得连牙齿都松脱下来。

  因为饭粒不但生硬还混杂着砂子。

  菜也不好,两三块炸得焦透了的猪肉,伴着一堆不知道是什么菜的菜,咬下去又咸又苦,很不是味道。

  但马小雄还是很快就把这些饭菜扫光,然后把碗筷放在饭蓝里。送饭的人冷冷地瞧着他的脸,马小雄又再专注地在看剑。

  送饭的人,正是脸上是一直戴着面谱的姹紫。

  姹紫忽然道:“在这巨案上面,有一把剑,原本是属于我的。”

  马小雄立刻在巨案上取出一把剑,端起仔细地看了又看,道:“是不是这一把?”

  姹紫默然片刻,问道:“你怎知道就是这一把?”

  马小雄道:“剑鞘上有你的名字?”

  姹紫颔首道:“不错,这是我的剑,嫣红便是给这把剑刺死的。”

  马小雄道:“为什么要杀她?”

  姹紫道:“你已问过。”

  马小雄道:“但你从没回答过。”

  姹紫道:“你若想知道真相,除非能在剑法上击败我。”

  马小雄吸一口气,缓缓道:“我是东蛇岛主水老妖的义子,义父教我练的是刀法。”

  姹紫道:“堡主曾经问你,你可知道,刀和剑的分别?你心中是否有了答案?”

  马小雄摇摇头,说道:“我不知道。”

  姹紫道:“你不知道,那是因为你真的不知道,但就算有一天你知道了,也不一定愿意说出来。”

  马小雄笑道:“何以见得?”

  姹紫道:“因为剑道出于人心,而人心,永远都是最难捉摸的。”

  姹紫的面谱,并不是狰狞可怖的。她的脸谱,眉毛细而弯,鼻骨高挺,嘴唇小巧,色泽有如年月久远摆放了几十年的象牙。

  她接着又道:“除了我这个送饭者之外,这座看剑厅已被列为堡中禁地,谁也不能擅自进入,就连你师姊也不例外。”

  马小雄道:“太叔堡主是个怎样的人?”

  姹紫道:“在他离开堡垒之后的三十年,我不知道他变成怎样,但在天工堡,人人都知道,堡主的命令,就像是一座大山,永远深沉、有力、绝对没有人敢违抗。”

  马小雄道:“要是有人违命又怎样?”

  姹紫道:“赠‘违命词’一首,必须立刻吞服。”马小雄听了,为之莫名其妙。

  姹紫忽然曼吟:“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马小雄微微皱眉:“这是南唐李后主的‘虞美人’,意境甚是悲凉。”

  姹紫道:“李煜战败之后乞降,被宋太祖封为‘违命侯’,这种爵号,明显是在侮辱这位末代皇帝。因此,后世也有人称李煜在亡国后所著作的词,谑称为‘违命词’。”

  马小雄长叹一声,道:“要是在天工堡违抗堡主的命令,便会获赠‘违命词’,并且必须立刻吞服,那么,这一首词,恐怕必然是淬上剧毒了?”

  姥紫道;“不错,而且是一种非死不可,但偏偏却又死得很缓慢很痛苦的毒药。”

  马小雄道:“你恨不恨堡主?”

  姹紫道:“你知道我恨太叔堡主吗?”

  马小雄道:“太叔堡主要你戴着面谱做人,你憎恨他也不是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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