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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我是在十八岁那一年,从川西嫁到这里来的,我的那个死鬼老公,是我义父的表姨甥,这种亲戚关系,便是用算盘也计算不出来。

  “我第一年嫁到这里来,虽然生活清苦,但我在娘家的日子,本来就比这里更贫困更艰难,因此很快也就适应下来。

  “当时,我也和你一般,不明白这个地方,为什么会唤作‘骨也吃镇’,虽然曾经问过丈夫,但他总是避而不答。

  “婚后半年,也是这么一个季节,新年快要到了,家家户户都忙个不停。便在这时候,有一支远道而来的商旅,也在这黄昏时分,来到了这间小饭庄。

  “当时,这间小饭庄还是用石砖砌造的,地方比现在还要宽敞一些。

  “这一支商旅,总共是七大两小,那两个年纪细小的,比你们两位还更年轻一些,而且都是女孩,一个脸圆圆,一个瓜子脸,都是一般的俏皮可爱。

  “当时,我很高兴,在这山区,很少见这么漂亮的小女孩,而且还是一双一对,都是说不出的漂亮可爱。可是,我丈夫却愁眉深锁,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啥事发愁,只当作他思念刚死去不久的娘亲。

  “晚上,这一支商旅,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一块草坪上札营度宿。我丈夫隔远瞧见,一张脸庞的颜色变得十分苍白。

  我问他是否生病了?他摇摇头,喃喃地说道:‘腊月骨也吃……腊月骨也吃……’说完之后,钻入房内,把厚厚的棉被盖过了脸孔,蒙头便睡。

  “到了子夜时分,我喝多了茶水,要到外面方便方便,才小解了一半,忽然听见两个天真浪漫小女孩的歌声,我一听之下,就认得出,正是黄昏时分在小饭庄里的一对小女孩。

  “我听见这歌声,心中十分高兴,想不到在此夜深时候,这一对小宝贝还不曾入睡。我小解完毕,便循着歌声,找寻这两个漂亮的小女孩。

  “当晚,月色迷朦,我远远瞧见,这两个可爱的小女孩,一面歌唱,一面脚步轻快地向东边走过去,她俩的歌声,实在是说不出的动听。可是,我跟着她俩的背后,越来越是感到不妙。

  “初时,我以为这歌声,是由这一对小女孩自己本身唱出来的,但我跟着她俩的背后,距离越近,就越是觉得,这歌声并不是她俩本身懂得唱的。

  “我开始担心这对女孩的安危,脚步越跟越是紧贴。到了后来,我在月色之下,瞧见在小女孩前面十丈之外,有一条白色的影子。

  “那人一身白袍,长发披肩,也分不清楚究竟是男是女,年纪又有多大?

  “两个小女孩越走越远,我也一直紧紧跟着,不久,在那个白衣人带领之下,咱们来到了一座小湖旁边。

  “这时候,我已肯定,两个小女孩的歌声,是由那个白衣人首先唱起,然后小女孩才跟着白衣人唱的。我还记得,她俩唱的曲词是这样的:‘削骨还父,削肉还母,心肝脾肺,还地还天。’

  “在当初跟着这对小女孩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她俩的歌声,又悦耳又可爱,全然没听见曲词唱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直至到了这座小湖边,我才听清楚她俩唱的,来来去去都只是这四句,唱完之后,重新再唱,又是那十六个字。

  “其时,寒风阵阵,我不禁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颤,那白衣人鬼气阴森,是人是鬼姑且不论,单是教导这两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在寅夜深山之中,唱这些令人不寒而栗的歌曲,情况就十分恐怖。

  “我在川西,曾跟一个老拳师习过三几年武功,身上也经常带着一把匕首傍身,在那时候,我不期然地把匕首拔了出来,随时准备救人。

  “但我这把匕首才拔了出来,眼前蓦地白影翻飞,那个诡异莫测的白衣人,已在我面前不足两尺之处,牢牢地站在地上。

  “虽然,我已把匕首拔出,而那个白衣人只是动也不动地站在我面前,但才只不过是这么一个照面间,白衣人已把我整个人震慑住。

  “虽然我和白衣人近在咫尺。可是,我还是没法子可以分得清楚,这白衣人究竟是男是女。

  “白衣人没有胡子,一张脸惨惨青青的,脸型修长,眼神令人不寒而栗。我平时并不是胆小如鼠的女子,但就只是给白衣人这样子瞧了一眼,竟然在小解不久之后,裤裆又已湿淋淋地,全身毛管更是根根竖立。

  “到了很久很久以后,也不记得是多少年之后了,我听见一些江湖前辈说,天下各门各派武功之中,竟有一种是用眼睛作为武器的,那便是‘勾魂摄魄大法’。我想,白衣人当时也许就是用这种大法,把我当场震摄,全无半点反抗的力量。

  “过了片刻,白衣人不再理会我,却走到两个小女孩面前,柔声细气地说道:‘你俩本是很要好的朋友,但很对不住,今天是十年一度的骨也吃之夜,恐怕你们的友情,就只能够维持到这一刻了。’

  “白衣人说到这里,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啸。啸声过后不久,小湖之下,忽然冒出了一个水淋淋的怪人。这人身高一丈,全身赤裸,初时,我还以为是一个巨大的女子,但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个太监。

  “这个全身赤裸的太监,手里捧着一个闪闪生亮的银盘,银盘上摆放着一把锋利异常的短刀。

  “白衣人把锋利的短刀抓起,看了一会儿,忽然在太监的左腿上割了一块肉,然后放在嘴里,吃得津津有味,那个太监的左腿虽然鲜血直冒,但巨大的身体还是站得笔直,竟是连眼睛也没眨动一下。

  “白衣人把太监腿上的一块肉活生生的吃掉,隔了半晌,才道:‘十年前,你的肉比较咸,也比较酸,甚至是又酸又苦,但今天,显然是美味多啦。’太监听了,似是大感欣慰,点点头说道:‘这都是主人的恩惠。’

  “白衣人叹了口气,道:‘自古以来,吃人的人很多,真是多得不胜枚举,但真正懂得吃人肉饮食之道的,却是寥寥无几。’

  “太监道:‘唐末黄巢之乱,黄巢率领大军围困阵州,粮饷不继,便把百姓掳劫,作为军粮,当时,最惯常的做法,是把宰掉的人体,连骨带肉一起捣个稀巴烂,然后煮熟来当饭吃。’

  “白衣人点点头,接道:‘唐代安史兵变,唐军大将张巡奉命死守睢阳,因为军中缺粮,兵士共食三万人,举世震惊。’

  “太监道:‘近年战乱四起,官兵也好,百姓也好,每每严重缺粮,只好把死人用盐腌起,晒成肉干,随时用以充饥,这种人肉干,一般称之为‘两脚羊’,但其中仍再分门别类,大有考究。

  凡是又老又瘦的汉子和老妇等,一律称之为‘饶把火’,那是因为这种人肉又老又韧,必须多生火煮透一些,然后才拿去晒干。若是年轻的女子,这种人肉是最美味的,比羊肉还要好吃,所以就叫‘不羡羊’,至于小孩,大可以在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煮得烂熟,便叫作‘和骨烂’。

  “白衣人道:‘人肉吃惯了,便是美味无穷的上菜,因此,也有人叫人肉做‘想肉’,意思是吃了之后还想再吃,真是吃上了瘾头。’

  “太监接着说道:‘在二十年前,昆仑派一个武功不怎么高明,但却老是自负豪迈勇敢的弟子,在那一年的春天,来到了洛阳。

  ‘洛阳是著名的牡丹花城,每逢到了春天,各种各样的牡丹花朵朵争妍斗丽。想不到花儿在互相媲美,这个昆仑派弟子,也在喝酒赏花的同时,跟另一个和他性子不相伯仲的大汉比拼起来。

  ‘跟他比拼的大汉,便是昆仑派近百年以来死对头幽冥派的一位高手,当时,昆仑派的弟子豪气地叫道:‘虽有好花美酒,却无好肉,不过瘾!不过瘾!’一面说,一面把刀子拔出,在身上割下一片肉给幽冥派的高手吃,对方吃了,他不甘示弱,也依样葫芦,在身上割一大片肉回敬。就是这样,谁也不肯认输,各自割了十几片肉给对方佐酒,结果,酒还没喝完,二人已流血过多,双双倒毙在牡丹花下。’

  “白衣人道:‘在隋朝,隋炀帝好大喜功,下诏任命麻叔清为开河督护。此人在任期间,屡次吃掉几岁大的男孩,短短三两年间,在宁陵县一带,给盗取杀害的小儿达数百名。

  “太监道:‘五代时的赵思绾,在战乱中兵临长安,城中缺粮,便杀妇女幼儿为食,他喜欢吃人人肝,把活人的肚子割开,取出肝脏炒熟,吃完之后,被取出肝脏的人仍在哀嚎惨叫。’

  “白衣人道:‘人吃人的故事实在太多,便是说上三昼三夜,也谈不完。过去的事,早已过去,今夜这里有两个女娃儿,咱们怎生挑选?’

  “太监道:‘越细小的越是肉质嫩滑,那个脸圆圆的很不错,就把她用来孝敬主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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