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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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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蒂思吸引他的,恰恰是她和其他女人不同,而不是和她们相同的地方。她是他见到的第一个聪明的女人。聪明,她从头到脚都是。甚至她的美——她的姿态、行动、面目、嘴唇、眼睛、双手、高雅的清瘦——一切都是她聪明的反映;她的身体就是在聪明的模子里塑造的;没有聪明,她会显得不美。她的聪明使得克里斯托夫心旷神怡。他以为她聪明得可以在广阔的天地间自由翱翔,其实她还没有那么聪明,他还不知道她的聪明也会令人失望。他有强烈的欲望要向于蒂思交心,要和她交流思想。他从来没有找到过一个关心他思想的人;碰到一个知心的女朋友是多么高兴啊!幼年时代没有姊妹,是个无法弥补的缺陷,因为在他看来,姊妹似乎比兄弟更能了解他。在见到于蒂思之后,他又重新幻想起了兄弟般的友谊。他并没有想到爱情。既然没有坠入情网,在他看来,如果要牺牲友谊去换取爱情,那未免得不偿失了。 于蒂思不久也感到了克里斯托夫的友谊不是爱情,她就觉得受了伤。她并不爱克里斯托夫,她激起了城里不少年轻人的热情,而且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家,所以即使克里斯托夫爱上了她,她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了不起。但一知道他并不爱她,她反倒恼火了。眼看自己只能够对他的理智施加影响(而女人的影响要能使男人失去理智才更有价值!)她感到有点丢脸。何况她并没有施加什么影响,影响是克里斯托夫虚构出来的。 于蒂思的聪明不容许人家怀疑。她习惯于随心所欲地践踏那些软骨头的思想。但她认为认识的那些年轻人都太平庸,控制他们并没有什么乐趣。但对克里斯托夫却不同,控制他更有意思,因为那要困难得多。她对他的打算并不关心;但她喜欢支配他独特的新思想,支配他桀骜不驯的力量,使他更能发挥作用——当然是按照她的想法,而不是按照克里斯托夫的想法,那是她懒得去了解的。她立刻看出这不容易做到,非得斗争不行;她注意到克里斯托夫的成见很深,形形色色的看法,对她说来不是荒谬,就是幼稚,都是些毒草,她非拔掉不可。但她一根也没有拔掉。克里斯托夫是不容易对付的。他既然不是爱她,那就没有任何理由要在思想上让步。 她也不肯认输,有一段时间还想征服他。克里斯托夫虽然思想清醒,几乎又掉入泥坑。男人容易上当,只要吹捧几句,满足他的欲望和自豪感,那就够了;而艺术家更是双料的傻瓜,因为他的想象力更丰富。于蒂思只消稍微卖弄一点风情,就不难牵着克里斯托夫的鼻子,把他拖下危险的深渊,使他再次落难,甚至再也翻不了身。但像往常一样,她很快就不耐烦了;她觉得要征服他犯不着花那么大的劲,克里斯托夫已经讨人厌,她不再了解他了。 超过某个限度,她就不了解他。不到那个限度,她是完全理解他的。但是再要深入,单凭她与众不同的聪明就不够了,一定要有感情,万一没有,至少要有暂时能够引起爱情的幻觉。她很了解克里斯托夫对人对事的批评,觉得有趣,认为批得相当对;她自己也不是没有这种想法。但她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要让这些思想来影响实际的生活,甚至不怕引起麻烦或者危险?克里斯托夫对大家都采取反抗的态度,这会有什么结果呢?他总不至于狂妄到要改造世界吧?……那么……这不是用头碰壁吗?一个聪明人可以批评别人,可以暗中嘲笑别人,甚至有点瞧不起别人;但做起事来应该和别人一样,不过做得稍微好点而已,这是控制人的唯一办法。思想是在一个世界,行动又在另外一个世界。 何苦为了思想而牺牲自己呢?思想不能弄虚作假,那是当然!但为什么要怎样想就怎样说呢?既然人蠢得受不了真理,何必强迫人接受呢?承认人有弱点,表面上迁就他们,实际上不受拘束,骨子里瞧不起他们,这有什么不好?不是可以暗地里开心吗?有人会说这种开心只证明你是个聪明的奴才。那有什么关系?人总是要做奴才的,同样是奴才,做个自觉自愿的奴才,避免无用的、可笑的争执,不是好得多吗?最糟糕的是做自己思想的奴才,并且为了思想牺牲一切。不要欺骗自己——她看得清清楚楚,如果克里斯托夫下了决心,看起来是不肯回头的,他一定要走不妥协的道路,坚决进攻德国人在艺术上和思想上的偏见,结果他反而会激起公愤,连他的保护人也会反对他:这就注定要失败了。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要拼命反对自己,喜欢置自己于死地。 要理解这一点,她先得明白:他的目的不是成功,而是信仰。他对艺术有信仰,对自己的艺术有信仰,对自己也有信仰,把信仰看成是高于一切利益,甚至是高于生命的。她的意见说得他有点不耐烦了,他就自然而然用夸张的口气谈起信仰来,她听了先是耸耸肩,并不把话当真。她以为他是说大话,就像她听惯了哥哥说的大话一样,哥哥到了一定时期就要大吹大擂他荒谬而崇高的决定,但他从来不付之实行。后来她看到克里斯托夫当真相信自己说的话,就以为他疯了,对他不再发生兴趣。 从这时起,她就懒得显示她的优势了,而是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其实她的德国女人气很重,而且是平庸的德国女人气,这和她开头给人的印象,甚至和她自己的想象,都大不相同——大家错怪了以色列人,说他们在欧洲到处流浪,住着帐篷,自成一体,从来不和当地民族打成一片,甚至不受他们的影响。其实,以色列人沾染了当地人的习气比哪个民族都多;固然,在法国的和在德国的以色列人有许多共同性格,但他们之间的不同性格更多,而那是得自本地民族的;他们接受当地人的思想习惯,快得出人意料;而说老实话,接受习惯比思想还快。对所有人来说,习惯都是第二天性,而在大多数人身上,却是唯一的天性,因此,这大多数本地人如果要责备以色列人没有受到当地民族性深刻而合理的感染,那就未免言过其实了,因为他们自己身上的民族性还不如以色列人多呢。 女人对外来的影响总是更敏感,更容易适应生活环境,更能随环境变化——在欧洲的以色列女人尤其能适应当地的物质环境和精神情况,往往还有点过头——但她们并没有失去本民族的真面目,那种压人而又迷人的朦胧风味。这给了克里斯托夫强烈的印象。他在曼海姆家见到于蒂思的姑妈、表妹、女友。她们有些面孔一望而知不是德国女人,发亮的眼睛离鼻子太近,鼻子又离嘴太近,粗线条的五官,褐色的厚皮肤下面流着热血——但她们的谈吐、装束,模仿得过了火,比德国女人还更德国化了。 于蒂思比她们大家都高出一头;相形之下,她的智力过人,自我造型超群出众。但她们的缺点,她也有十之八九。在思想上她比别人自由——几乎毫无拘束——但行动上并不随便,至少是实际利益取代了自由精神。她相信世界、阶级、偏见都对,因为算起总账来都对她有利。她嘲笑德国精神,但她一样紧跟德国的风气。她感到某个出名的艺术家智力平庸,但还是尊敬他,因为他得到了承认;如果她个人和他有来往,那就更钦佩他,因为这样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喜欢勃拉姆斯的作品,但私下里怀疑他是二流艺术家;但他的名气大,她还得到过他五六封信,结果他显然成为了当代最伟大的音乐家。 她分明知道克里斯托夫的真正价值,也知道德特烈夫·冯·弗雷希中尉的愚蠢;然而她宁可要中尉追求她的财富,而不稀罕克里斯托夫的友情,因为一个愚蠢的军官终归是高阶层的人,而德国籍的犹太女人是很难进入那个阶层的。她并没受等级观念的骗,也分明知道嫁给德特烈夫·冯·弗雷希中尉倒是抬举了他,但她还是低声下气,挤眉弄眼,逢迎吹拍,拼命追求这个傻瓜。这个高傲的犹太姑娘,她的确有理由骄傲,因为她是银行家曼海姆的聪明过人、目空一切的女儿,但她居然降低身份,像她瞧不起的德国小市民一样,去勾引男人了。 这段经历时间很短。克里斯托夫对于蒂思的幻想来得快,去得也一样快。说句公平话,是于蒂思不让他存在幻想的。她这种性格的女人一对你做出了判断,心中不在乎你,对她说来,你就不再存在了,她已经目中无你,会毫不拘束地在你面前暴露她的灵魂,平平静静,而不羞羞答答,就像在猫狗前面一丝不挂,一点也不在意似的。克里斯托夫看出了于蒂思的自私、冷漠、平凡。他还没有时间深深陷入感情里去。但这已经够使他痛苦,使他头疼发烧的了。他虽然不爱于蒂思,却爱上了她可能成为——她应该成为的人物。 她漂亮的眼睛即使他入迷,又使他痛苦,是他忘不了的;虽然他现在看出了,在这双眼睛的深处沉睡着一颗朦胧的心,但他还是继续看到一双意中人的眼睛,当初一见钟情的眼睛。这虽然不是爱情,却是对爱情的幻觉,当艺术家不是全心全意沉浸在工作中的时候,这种幻觉就在心中占了很大的地盘。一张偶然看到的脸都会引起幻觉,艺术家会在脸上看到本人所看不到的、无意中流露出来的美。美越是无意流露出来,越能得到艺术家的珍爱。他把这种美当作昙花一现的无价之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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