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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


  然而我几乎看不见他们,看不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位。他们走了出来,我打心眼里把他们当做同胞来问候,尽管伴随他们而来的喧闹声把我弄糊涂了,但他们确实是狗,和你我一样的狗,我习惯性地观察他们,就像观察路上碰到的狗,想接近他们,与他们互致问候,他们也的确近在咫尺。他们虽然比我年长许多,不是像我这种毛茸茸的长毛狗,但对他们的个子和体形我倒也不很陌生,甚至相当熟悉,我见过不少这种或类似的狗。但是,当我还这样左思右想时,音乐愈来愈势不可挡,紧紧抓住了我,把我从这些实实在在的小狗身边拽开,我不情愿地拼命反抗,嚎叫,仿佛疼痛难忍,却无可奈何,只能沉浸在音乐里,音乐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般涌来,把听众置于中心,向他倾泻,向他压来,将他压垮之后,还从那已远得不大听得见的地方传来号角声。

  我重新获释,因为我已被彻底击垮,精疲力竭,虚弱不堪,什么也听不了,我重新获释,看这七条小狗的列队表演,看他们蹦跳,不管他们看上去怎样不乐意,我还是想跟他们搭话,向他们请教,问他们究竟在这儿做什么——我是个孩子,以为任何时候都可以向任何一条狗发问——但我刚要开口,刚要感觉到与这七位之间亲密美好的同胞关系,他们的音乐又响了起来,使我不知不觉地兜着圈子,仿佛我自己也是乐师之一,而我其实不过是他们的牺牲品,不论我怎样求饶,音乐还是把我抛来甩去,终于将我推进一团乱糟糟的树丛中,使我摆脱了它的淫威。我这才注意到,这一带遍布着这种树丛,我此时身陷其中,耷拉着脑袋,虽然那边空地上音乐还震天响,我毕竟有了片刻的喘息之机。

  说真的,使我感到惊异的,不仅是他们的艺术——这种艺术是我无法理解也无法推想的,它完全超出了我的能力——更是他们的勇气,他们敢于堂而皇之地摆出自己的创作,还有他们的力量,他们能泰然承受自己的创作而不被它压垮。当然,当我这时从藏身之处更仔细地观察一番,却发现他们的表演与其说是泰然,不如说是极度紧张。乍一看,他们的腿运动得十分稳健,其实每走一步都不住地颤抖着,战战兢兢地抽搐着,他们用近乎绝望的目光彼此呆望着,一再被收回嘴里的舌头旋即又耷拉出来了。使他们如此紧张不安的,不可能是对成败的担心;谁要是敢于这样做并且做到了,就没什么可担心的,究竟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到底谁在强迫他们现在这样做?我再也忍不住了,尤其因为我不知怎的觉得他们这时需要帮助,于是我不顾所有的喧闹声,大声质问他们。他们却——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回答,仿佛我根本不存在,而狗对同胞的问题置之不理,这是与良好风俗相悖的行径,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无论是最小的还是最大的狗这样做,都不会得到原谅的。难道他们不是狗?但他们怎么可能不是狗呢?

  我更仔细地倾听,甚至听到了他们在轻声呼喊,以此相互加油,提醒注意困难,告诫别犯错误,这些话大多是针对最后那条小狗的,我看见他不时地瞟我几眼,似乎很想回答我的问题,却又竭力忍住,因为回答是不允许的。然而为什么不允许呢?我们的法律一贯要求无条件做到的事,这次为什么不允许呢?我怒火中烧,几乎忘记了音乐,这些狗触犯了法律。不管他们是多么了不起的魔术师,也必须遵守法律,这是我这个小孩也很清楚的道理。从树林里望出去,我看到了更多。假如他们是出于负罪感而沉默,那他们确实应该沉默。

  我之前完全沉溺在音乐中,一直没注意他们的表演,这些可怜的家伙全然不顾羞耻,做出了最可笑而且最不正经的举动,用后腿直立行走。呸,见鬼去吧!他们赤裸裸的,还炫耀自己的裸体;他们对此洋洋自得,一旦某一刹那在良好的天性驱使下放下前腿,就大为惊骇,仿佛犯了错,仿佛天性是个错误,他们立刻抬起前腿,目光似乎在请求原谅,原谅他们暂时中断造孽。世界颠倒了吗?到底是怎么回事?虑及自身的处境,我不能再犹豫了,我从团团围住我的灌木丛里一跃而起,朝那些狗跑去。我这个小学生必须当老师了,必须让他们明白自己在干什么,必须阻止他们继续造孽。“这些老狗!这些老狗!”我不停地说着。但我刚刚离开树丛,离他们只有两三跳远时,喧闹声又把我制服了。

  我原本可能甚至挡住这我已熟悉的喧闹声,它虽然充盈在天地之间,很可怕,也许却是可被战胜的。然而,穿过这铺天盖地的喧闹声,从远方传来一种清晰、严厉、均衡、一成不变的声音,或许是这喧闹声中的真正旋律,它迫使我屈服。哎,这些狗的音乐多么令我着迷!我无能为力,再也不想教训他们了,随他们叉开双腿造孽,随他们诱惑别的狗犯下静观的罪孽吧!我是条微不足道的小狗,谁能要求我承担如此艰巨的任务呢?我哀鸣着,使自己显得更微不足道,倘若他们这时征求我的意见,我也许会说他们做得对,不一会儿他们就带着所有的喧闹声和光亮重新消失在黑暗中了。

  我刚才已说过,整个事件并无奇特之处,在漫长的生命历程中,谁都会遇到一些事,如果把这些事孤立起来并从孩子的眼光来看,更会觉得不可思议。另外,像对所有事一样,大家当然可以把这件事“说走样”——这个词切中要害——,说成这样的:七位音乐家聚在一起,想在静谧的清晨演奏音乐,一条小狗瞎闯进来,他们试图用特别可怕和庄严的音乐赶走这名讨厌的听众,却是枉然。他用一个又一个问题打扰他们,音乐家们对这位不速之客的出现就已很厌烦了,难道还应当烦上加烦回答他的问题吗?尽管法律规定对每条狗都应有问必答,但这条瞎闯进来的小不点儿也算是一条值得认真对待的狗吗?而且,他提问时口齿不清,相当费解,他们可能根本就没听懂。也可能他们听懂了他的问题,并克制自己做了回答,但这个小不点儿,这个音盲,无法将他们的回答从音乐声中分辨出来。

  至于后腿嘛,或许他们那天确实破天荒地只用后腿行走。这是罪孽,没错!但他们私下聚会,又是朋友关系,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就像独处一样,因为朋友并非公众,既然没有公众,一条四处乱跑的好奇的小狗也算不上公众,这不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吗?并非完全如此,却也差不多。另外,做父母的应当教育孩子少在外面乱跑,遇到这种事最好保持沉默,尊敬长辈。

  如果到这个地步,这件事也就解决了。当然,在大狗们看来已解决的事,对小狗来说还没有。我四处奔走,讲述,询问,控诉,研究,遇到一条狗就想把他带到事发地点,指给他看我当时站在哪儿,那七位又在什么位置,他们是怎样跳舞奏乐的,如果有谁跟我过来,我为了描述清楚,兴许会不惜牺牲我的纯洁,也试着用后腿直立行走,但他们无一例外地甩掉我,嘲笑我。大家虽然对孩子所做的一切都看不惯,最终却会原谅他。而我一直这样天真未泯,就这样步入了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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