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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那么,好,迪恩太太,你就行行好,给我讲讲这些邻居的事儿——我觉得,即使现在上床也睡不着,所以还是请你坐下来聊上个把钟头吧。”

  “啊,那敢情好,先生!我就去拿点针线活来,然后你愿意我坐多久我就坐多久。不过,你受了风寒,我看见你哆嗦来着,你得喝点稀粥驱驱寒。”

  这位值得敬重的太太急忙跑了出去。我俯身向前凑近炉火,感到头发烧,浑身却发冷;再加上我的整个神经和大脑都给弄得很兴奋,几乎到了糊里糊涂的状况。这使我感到的倒不是难受,而是担心(现在都还是这样),今天和昨天发生的那些事情会造成一些严重的后果。

  她马上就回来了,带来一盆热气腾腾的稀粥和一个针线篓。她先把粥放在壁炉的锅架上,又把椅子挪过来,看到我这么平易近人,显然感到高兴。

  她没等我再请她讲那个故事,就开口讲了:在我到这里来住下以前,我差不多一直是住在呼啸山庄;因为是我母亲把欣德利·恩肖先生带大的,那是哈顿的爸爸。我渐渐地常常和那些孩子一起玩耍——也跑跑腿,帮着晒晒干草,老在农场附近转悠,等着人家给我派点什么活计。

  有一年夏天,一个晴朗的早晨——我记得那是刚刚开镰收割的时候——恩肖先生,那位老主人,走下楼来,他穿戴整齐准备出门;他先吩咐完约瑟夫当天应该做些什么事,就转过身来朝着欣德利和凯茜还有我——因为我正和他们一起坐着喝粥糊糊——他对他儿子说:

  “嘿,我的好汉,我今天到利物浦去……给你带点什么呢?你喜欢什么就挑什么,不过要小一点的东西,因为我来回都步行,每一趟都是六十英里,可是一个长途呢!”

  欣德利点了一把提琴,然后主人又问凯茜小姐,她当时还没满六岁,不过马厩里哪匹马她都能骑,所以她提出要一根马鞭。

  他并没有把我忘了,尽管他有时候相当严厉,他心眼却很好。他答应给我带回一袋苹果和梨,然后他亲亲他两个孩子,道了别,就起身去了。

  我们觉得那段时间好像很长——他出去了三天——小凯茜常常要问,他什么时候才会回家。第三天傍晚,恩肖太太估计他不会迟过晚饭时间到家,她把这顿饭一小时又一小时地往后推,可就是不见他回来的影子,最后孩子们跑到大门口去,盼得都又困又乏了——随后天色渐渐黑了,她想让孩子们上床睡觉,可是他们一个劲儿地请求,让他们再等等。直到十一点左右,门闩悄悄地打开了,主人走了进来。他一下子躺倒在椅子上,一面大笑一面哼哼,让他们大家都站远点儿,因为他差不多都快累死了——哪怕赠给他三个王国,他也不会再这样去长途跋涉了。

  “在最后那一段路,简直吓得要死了!”他一边说,一边把卷起来抱在怀里的大衣抖搂开,“看这儿,太太,我这辈子也没有给什么东西弄得这样狼狈,可是你还当真得把这看作是上帝的馈赠,尽管黢黑黢黑像是从魔鬼那儿来的一样。”

  我们都围在一起,我从凯茜小姐头顶上望过去,看见一个脏里巴几、衣服破烂、一头黑发的孩子,足有既能走路又会说话那么大了——其实,从面相上看比凯瑟琳还大些——可是把他放到地上站起来,他只是瞪着眼四下里打量,一遍又一遍叽里咕噜地说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我害怕极了,恩肖太太还准备把他扔到门外边去。她真的勃然大怒,问他怎么竟异想天开把个野孩子带进家门来,他们本来就有自己的小娃子需要抚养照料呀?他这样做究竟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疯了?

  老爷想把这件事情解释一下;可是他真是已经累得半死,在太太一片责骂声中,我只听出来这样一个故事:他是在利物浦街头看到这个孩子。他饿得半死,无家可归,就像个哑巴一样。他把他捡起来,打听他是谁家的。可是,他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谁家的,他手头的钱和时间又都很紧,所以他想最好还是当即把他带回家来,免得到处瞎跑白费钱;因为他已经决定,既然拾到了这个孩子,就不能把他扔下不管。

  好啦,这件事的结果就是我那位太太咕咕噜噜发了一阵牢骚,就不做声了,恩肖先生让我给孩子洗了个澡,穿上干净的衣服,然后让他和孩子们一起去睡觉。

  欣德利和凯茜两个只是在旁边看着、听着,直到恢复了平静,才去搜父亲的口袋儿,找他事先许下要给他们的礼物。哥哥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大孩子了,可是等他从大衣口袋儿里掏出那把已经压成碎片的提琴,就放声大哭起来;凯茜呢,她知道父亲因为照看那个不相干的孩子,把她的马鞭弄丢了,就朝那个小笨蛋做鬼脸,啐唾沫,用这个办法来发脾气,结果是白费力气,挨了她父亲狠狠的一下打,教训她要放规矩一点儿。

  他们俩根本不让他和他们睡在一起,甚至不让他睡在他们的屋子里。我也不大懂事,所以就把他撂在楼梯口平台上,巴不得第二天早晨他就走了。不知是凑巧还是听到了恩肖先生的声音,这孩子爬到了他卧室的门口,他走出来的时候看到了他,于是追问起他怎么会到的那儿。我只好认错,我因为胆小怕事、不讲人道也得到了惩罚,给从这所宅子里打发出去了。

  希思克利夫起初就是这样给引到这个家里来的。因为我觉得那并不是要把我一辈子都撵出去,过了几天我又回去了,发现他们给他施了洗礼,取名叫“希思克利夫”,这本来是他们那个很小就死了的儿子的名字,从那以后他就叫这个名字,也姓这个姓。

  凯茜小姐这会儿和他可亲热啦;可是欣德利讨厌他,说实话,我也一样。我们折磨他,欺负他,一点儿也不觉得丢人,因为我那时候还不怎么懂事,不知道这样做不公道,而太太看见他受欺侮,也从来不帮他说句话。

  表面看来,他好像是个郁郁寡欢、坚忍克己的孩子,大概对别人的虐待满不在乎。面对欣德利的拳头,他会不眨一下眼,不流一滴泪。我拧他掐他,也只能让他睁大眼睛倒抽一口气,好像那是他自己失手伤了自己,不该责怪别人。

  老恩肖把他叫做没有父亲的可怜孩子,他发现自己的儿子找他的麻烦他又总是逆来顺受,就火冒三丈,他令人莫名其妙地喜欢希思克利夫,这孩子说什么他都相信(说起这个嘛,这孩子一向难得开口,一开口通常总是真话),他宠他,远远超过凯茜,她太顽皮,太任性,不招人疼。

  就这样打从一开头,这孩子就在家里引起恶感,以后过了还不到两年,恩肖太太就过世了,少爷从此就学会了把自己的父亲当作是压迫者,而不是朋友,把希思克利夫当作篡夺了他父亲的感情和自己的特权的人,每次想到这些损害,他就更加对他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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