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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不消说,你会用上一句法律词儿说‘把事实证明一下’,我与其强调充分估计凶手跳窗必须具备的矫捷身手,倒不如低估一些的好。这在法律上也许用得上,在推论上却行不通。我最终目的只是搞清事实真相。眼前的用意,就是要你把我刚才说的联想一下:异常矫捷的身手和那种特别尖锐或者刺耳的喊声,乱七八糟的声音,那声音是哪国口音,可没有一个人说的相同,而且发些什么音也听不清。”

  听了这番话,我心里一下子似懂非懂的,隐约懂得了杜宾的意思。似乎快要领会了,却又无法理会,恰如有时候,人们心里快要回想起来,想到头来,偏偏又记不起一样。我朋友接着又大发宏论。

  “不说你也明白,”他说道,“我已经把话题从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进来的方式了。我的用意无非提醒你,出去进来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现在回过头来讲讲室内情况吧。看看这儿的现象吧。五斗橱的抽屉,据说给人搜劫过,可里头还有不少衣物。因此这种结论实在荒唐。这不过是个猜测——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已。怎么知道抽屉里发现的这些东西不是完整无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没看见有什么人来往——难得出门——用不着好多套替换衣服。抽屉里的这些衣物,至少是母女俩手头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有贼偷走什么的话,干吗不偷最好的——干吗不全偷走?一句话,干吗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币,反而拿衣服添麻烦呢?金币没拿走。银行老板米尼亚尔先生说的那笔钱,几乎原封不动放在地板上两个袋子里。警察单凭一部分供词说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对谋杀的动机,产生错误看法,希望你心里可别存这种看法。送去一笔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谋杀,像这种巧合的事,人生中随时随地都碰得到,而且蹊跷何止十倍于此,可又何尝有人注意过呢。一般说来,巧合的事是思想家之流的绊脚石,凭他们那种学问,可不懂得或然性的理论——要知道人类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取得极为辉煌的成就应当归功于这种理论。在目前这件事上,要是金币丢了,那么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仅仅是巧合了。那一来,倒证实了关于动机的看法了。不过,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要假定这个暴行的动机是为了钱,那势必认为凶手是三心二意的白痴,竟然现成金币不拿,而且连原来的动机也忘了。

  “现在可别忘了我提请你注意的几点——特别的声音,异常矫捷的身手,以及那样惨无人道的离奇凶杀案竟然毫无动机——咱们回过头来看看凶杀的惨状吧。房里这个女人给人用手扼死,然后给人倒栽葱塞进烟囱里。普通凶手可不用这种杀人方式。尤其不用这种方法藏尸灭迹。照尸首给塞进烟囱的情况看来,你就会承认那里头有点离奇古怪——一般看来,人们决不会做出这种事,哪怕凶手是最最狠毒的人。你再想想看,把尸体硬塞进这么狭的洞里,几个人一齐使尽力气都拖不下来,那股子劲该有多猛呵!

  “好了,回过头再看看凶手使出那股神力的其他形迹吧。壁炉上有几大把花白的头发。这是连根拔起来的。你也知道,哪怕从头上一把拔下二三十根头发,都得使出好大的力气。你我都看到那几把发丝,发根上还连皮带肉呢,真叫人看得心里发毛——由此可见那份力气大得要命,说不定一气儿拔得下五十万根头发呢。老太太不单喉管给割开,而且脑袋完全跟身体分了家——凶器不过是把剃刀罢了。我希望你对这些兽性般残酷的罪行也注意一下。至于列士巴奈太太身上的瘀伤,我暂且不说什么。迪马先生和他那位可敬的助手艾蒂安先生,都声明这些伤痕是钝器所伤;这两位先生在这方面说得很对。钝器明明就是院子里铺的石头,被害人就是从床头那扇窗里给扔下来的。这个看法现在看来尽管简单,警察却忽略了,忽略的原因正同他们忽略百叶窗的宽度一样——因为那两枚钉子的关系,他们的脑子就给堵死了,想不到窗子可能开过。

  “如果现在,除了以上说的这些情况之外,你再好好回顾一下室内凌乱异常的情况,就有利于咱们综合这几点:惊人的矫捷身手,超人的力气,残酷的兽性,毫无动机的残杀,完全违反人道的恐怖行径,在不少国籍的人耳朵里,听来都像外国口音的声音,而且没有清楚明了的音节。请问你得出什么结论来呢?听了我这番话,你心里有了什么谱?”

  听到杜宾问我这话,我顿时浑身发毛,说着:“这是疯子干的勾当,是附近疗养院里逃出来的武疯子干的。”

  他答道:“你的看法倒也有些道理,但疯子即使精神病大大发作,声音跟楼梯上听到的那种怪声也根本不一样。疯子总有个国籍吧,尽管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可是发音总首尾一贯吧。再说,疯子的毛发也不是像我现在手里捏着的这种。这一小撮毛,我是从列士巴奈太太捏紧的手指缝里拉出来的。你倒说说这是什么?”

  “杜宾!”我吓得浑身一点气力都没有了,说道,“这毛真是非常少见——这不是人的毛发啊。”

  “我也没说是啊,”他道,“不过,在没肯定这点之前,我要你看看描在这张纸上的一小幅草图。这张画画的就是一部分供词所说的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印’,另外,迪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供词里,却说是‘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

  “你就会看出,”我朋友接着说道,一边把那张纸摊在我们面前的桌上,“这张草图说明扼得多么有力,多牢。一点都看不出松过手。个个指头都保持原来狠狠嵌在肉里的样子,可能是扼到死者断气才放手的。你倒试试看,把手指头同时放在这几个指印上。”

  我试了一下,可是不成。

  “这样试验可能不够好,”他说道,“纸头摊成了平面;可是人的脖子是圆筒形。这儿有根木柴,跟死者的脖子差不多粗细。把这张草图包在上面,再试试看。”

  我照做了;可是这回显然比上回更加费劲。

  我道:“这不是人手的指印。”

  杜宾答道:“那就看看居维易①的这节文章吧。”

  ﹛① 居维易(1769—1832),法国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

  这是一段有关东印度群岛的茶色大猩猩的详细解剖和一般描写。这种哺乳类动物,尽人皆知体格魁伟,力大无穷,灵活非凡,生性残酷,爱好模仿。我看了顿时明白这件恐怖透顶的血案是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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