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西德尼·谢尔顿 > 朱门血痕 | 上页 下页


  不知何故,在一片黑暗中想事情似乎容易些。山姆·洛菲的影像不断在里斯的脑海中浮现。现在才九月初,攀登布朗峰应该不是很困难。山姆以前曾企图登上山顶,由于暴风雨的缘故而未能如愿。

  “这次我一定要把公司的旗帜插在山顶上。”

  山姆曾开玩笑似的对里斯这么说。

  里斯仿佛还能听见当他在碧拉大饭店的柜台办完退房手续时,那阵急促的电话声。在电话的另一端,说话的人余悸犹存:

  “……他们当时正好要横越一条冰河……当时……当时洛菲先生不小心踏了空,身上的安全索也断了……他就这样一头栽到无底的冰河河谷底下了。”

  里斯可以想象得到山姆掉进冰河河谷后粉身碎骨的惨状。他强迫自己不去回想那惨不忍睹的一幕,毕竟那件意外已经成了过去,而且还有一大堆问题等着他去解决呢!

  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洛菲家族成员仍然不知道这则噩耗,向新闻公开山姆死讯的声明也还没准备好。这个不幸的消息必定会对国际金融运作产生可怕的连锁反应。如何把山姆的死讯所带来的冲击减到最低程度,将是决定公司能否安然渡过此一财务危机的关键。

  ***

  里斯,威廉是在九年前认识山姆·洛菲的。当时他才二十五岁,是一家小制药公司的业务经理。在这家公司业绩蒸蒸日上而得以扩张之际,表现出色并且十分具有创意的里斯,很快就远近驰名了。于是,洛氏企业向他表示愿意给他一份工作,里斯却婉拒了对方的好意。但是,没想到山姆·洛菲居然买下了那家小制药公司,直接叫里斯到他办公室见他。即使是现在,里斯仍然清楚地感受到他们初次见面时山姆那股慑人的气势。

  “你属于洛氏企业!”山姆·洛菲告诉他,“这就是为什么我连你那些差劲的同事也买下来的原因。”

  里斯觉得自己被过分夸奖了,但同时也被激怒了。

  “如果我不干呢?”

  山姆·洛菲微微一笑,很有自信地说:

  “你会待下来的,我们俩人有太多共同点了,里斯。我们都很有野心,都想拥有整个世界,我会教你怎么做。”

  这些话仿佛具有魔力一般,满足了这个年轻人的强烈而炽热的渴望。

  只有一点是山姆·洛菲不知道的——里斯原本只是个无名小卒,他是一个在绝望和贫困中创造出来的神话。

  ***

  里斯出生在威尔士①(注:位于英国的西南部)的贯特郡及卡马森著名的煤田地带附近,绿色的地表下布满了沙岩,沙岩之下则是碟状石灰岩,而煤矿就埋在石灰岩下。赤红龟裂的深谷将这片绿地切割成到处都是崎岖不平、坑坑洼洼的景象。他在这个充满古老传说的地方长大,这里连地名都颇富诗意;例如白蕾埂、佩泥芳、潘陀林、绿阁、梦思堤。

  这里是传说中的国度,地底下蕴藏了二亿八千万年前就形成的煤层;这片上地还曾经是一望无际的树海,一只松鼠甚至可以从白蕾埂开始,一棵树接着一棵树的跳跃到海边。随着工业革命时代的来临,原本葱郁的原始森林,也因钢铁工业对木炭的大量需求,而几乎被烧炭人砍伐殆尽。

  古老的国度与英雄传说伴着里斯一起长大,因此他对这片土地蕴育出来的英雄有着一股强烈的憧景。例如不愿履行天主教独身的誓约,不愿将其妻遗弃而被罗马天主教会处以火刑的罗伯特·法拉便是其一;圣海威尔国王在第十世纪时,将法律带到威尔士;还有骁勇的战士布莱金,他生了十二个儿子和二十四个女儿,并且勇猛地击退了所有不利于他的王国的攻击。这是个曾经有过辉煌历史的地方,凡是年青人都有出人头地的机会。然而凡事并不尽然如此。

  里斯的祖先是矿工,他们每个人——包括小时候的里斯,就常听到他父亲及其他长辈们讨论生活中种种贫苦凄惨的故事。他们一再谈到那段可怕的失业时期,贯特郡及卡马森的煤田,因采矿公司与矿工之间的劳资纠纷而关闭。贫穷腐蚀了人的傲气与自尊,矿工们被压榨得抬不起头来,最后只好向残酷的现实投降。当煤矿再度开工时,另一种如地狱般的生活也随之而来。里斯大部分的家人都因煤矿而死去,有些人在矿坑深处丧生,有些人则因为被煤灰熏黑了肺,长期咳嗽后死亡。少有人能活过四十岁。

  里斯常听父亲和上了年纪的长辈们谈论过去的种种;谈论矿坑倒塌、矿工残废和罢工;谈论景气好的时期,也谈论时局不好的困苦。然而,这一切对这个小男孩而言都一样,全都是不幸。只要想到必须在黑漆漆的地底下度过他的一生,就会令他不寒而栗。里斯知道自己必须逃离这一切。

  里斯离家出走时才十二岁,他将山谷和煤矿的生活远远抛在脑后,独自前往灰雨湾和沙文纳一带的海岸,在这片海岸上,经常聚集有不少的观光客。里斯为了挣口饭吃,他什么事都做:帮人跑跑腿、提提野餐盒,帮助女士走下险峻的峭壁到海滩去,驾驭小马车,并且还在白沙湾游乐场里找了一份工作。

  这儿距离他家虽然只有几小时的路程,但是其间的差别却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计算的。如此体面的人群、如此亮丽光鲜的衣着;对他而言,每个女人都雍容华贵犹如皇后,男士们则个个温文有礼、仪表出众。

  他也想成为这里的一分子——他愿意竭尽所能以跻身成为这个地方的一分子。

  当里斯·威廉十四岁时,他的积蓄已经足够支付前往伦敦的旅费。抵达伦敦的前三天,他在这座大城市里四处晃荡,什么都不做,只是目不转睛地观看每一件新奇的事物,贪婪地想把这些令他啧啧称奇的景象尽收眼底,恣意去感受车马的喧哗声和空气中杂陈的气味。

  他在伦敦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布料行当送货小厮。店里仅有的两个男店员是他的顶头上司,另外还有一位女店员。这个威尔士来的小男孩只要一看到她,整颗心就怦怦乱跳。男店员不把里斯放在眼里,甚至还将他视为粪土。

  对他们而言,小里斯是个怪物。因为他的穿着怪里怪气,言行粗鄙不堪,说话时浓厚的乡音更叫人莫名其妙。他们叫他“莱斯”、“莱”或“赖斯”。

  “应该念成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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