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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


  “现在跟我一起去吃中饭,咱们可以边吃边商量嘛,”菲利普说。他见对方迟疑不决,又笑着说:“陪我吃顿便饭会把你坑了怎么的。”

  那个模特儿耸了耸肩,同意了,他们便一块儿去一家点心店就餐。那个模特儿说一口蹩脚的法语,吐词又像连珠炮似的,所以听起来很吃力。菲利普小心应付,和他谈得还算投机。那西班牙人是个作家,来巴黎写小说的,在此期间,为了糊口,穷光蛋干的苦差事他差不多全干过:他教书,搞翻译,主要是搞商务文件翻译(凡能揽到手的,不管什么都译),到最后,竟不得不靠自己的健美体型来赚钱。给人当模特儿,收入倒还不错,这个星期所挣到的钱,够他以后两个星期花的。他对菲利普说,他靠两个法郎就能舒舒服服地过上一天(菲利普听了好生惊讶)。不过,为了挣几个子儿而不得不裸露自己的身子,这实在使他感到羞愧难当。在他看来,做模特儿无异是一种堕落,唯一可聊以自慰的是:总不见得眼睁睁地让自己饿死吧。菲利普解释说,他并不想画整个身子,而是单画头部,他希望画张他的头像,争取送到下一届巴黎艺展去展出。

  “干嘛你一定要画我呢?”西班牙人问。

  菲利普回答说自己对他的头型很感兴趣,说不定能画出一幅成功的人像画来。

  “我可抽不出时间来。要我挤掉写作时间,哪怕是一分一秒,我也不乐意。”

  “但我只想占用你下午的时间。上午我在学校里作画。不管怎么说,坐着让我画像,总比翻译法律公文要强吧。”

  拉丁区内不同国籍的学生,一度曾相处得十分融洽,至今仍传为美谈,可惜这早已成了往事。如今,差不多也像在东方城市里那样,不同国籍的学生老死不相往来。在朱利昂画室或是在美术学院里,一个法国学生若与外国人交往,就会遭到本国同胞的侧目;而一个旅居巴黎的英国人要想与所住城市的当地居民有所深交,似乎比登天还难。说真的,有许多学生在巴黎住了五年之久,学到的法语只够在跑商店饭馆时派点用处。他们仍过着地道的英国式生活,好似在南肯辛顿工作、学习一样。

  菲利普一向醉心于富有浪漫气息的事物,现在有机会和一个西班牙人接触,他当然不舍得白白放过。他拨动如簧巧舌,连劝带哄,想把对方说通。

  “我说就这么办吧,”西班牙人最后说,“我答应给你当模特儿,但不是为了钱,而是我自个儿高兴这么做。”

  菲利普劝他接受点报酬,但对方拒意甚坚。最后他们商定,他下星期一下午一时来。他给了菲利普一张名片,上面印着他的大名:米格尔·阿胡里亚。

  米格尔定期来当模特儿,他虽然拒绝收费,但不时问菲利普借个五十法郎什么的,所以菲利普实际的破费,比按常规付他工钱只多不少。不过,西班牙人感到满意了,因为这些钱可不是干下践工作挣来的。由于他有着西班牙的国籍,菲利普就把他当作浪漫民族的代表,执意要他谈谈塞维利亚和格拉纳达,谈谈委拉斯开兹和卡尔德隆。但是米格尔并不把自己国家的灿烂文化放在眼里。他也像他的许多同胞一样,认为只有法国才算得上英才荟萃之乡,而巴黎则是世界的中心。

  〔注:西班牙南部城市。〕
  〔注:西班牙剧作家及诗人。〕

  “西班牙完蛋了,”他大声叫道。“没有作家,没有艺术,什么也没有。”

  渐渐地,米格尔以其民族所特有的那种浮夸辩才,向菲利普披露了自己的抱负。他正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希望能藉此一举成名。他深受佐拉的影响,把巴黎作为自己小说的主要生活场景。他详细地给菲利普讲了小说的情节。在菲利普听来,作品内容粗俗而无聊,有关秽行的幼稚描写——c'estlavie,moncher,c’estlavie,他叫道——反而更衬托出故事的陈腐俗套。他置身于难以想象的困境之中,坚持写了两年,含辛茹苦,清心寡欲,舍弃了当初吸引他来巴黎的种种生活乐趣,为了艺术而甘心忍饥挨饿;他矢志不移,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实现毕生宏愿的决心。这种苦心孤诣的精神倒真了不起呢。

  〔注①:法语,这就是生活,我的朋友,这就是生活。〕

  “你何不写西班牙呢?”菲利普大声说。“那会有趣多了。你熟悉那儿的生活。”

  “巴黎是唯一值得描写的地方。巴黎才是生活。”

  有一天,他带来一部分手稿,自念自译。他激动得什么似的,再加上他的法语又那么蹩脚,菲利普听了简直不知其所云。他一口气念了好几段。实在糟糕透了。菲利普望着自己的画发愣:他实在没法理解,藏在宽阔的眉宇后面的思想,竟是那么浅薄平庸;那对灼灼有光、热情洋溢的眸子,竟只看到生活中浮光掠影的表象。菲利普对自己的画总觉得不顺心,每回作画临结束时,差不多总要把已成的画面全部刮掉。人物肖像,旨在表现心灵的意愿,这说法固然很中听,可如果出现在你面前的是一些集各种矛盾于一身的人物,那又有谁说得出心灵的意愿是什么呢?他喜欢米格尔,看到他呕心沥血却劳而无功,不免感到痛心。成为出色作家的各种条件,他差不多一应俱全,唯独缺少天赋。菲利普望着自己的作品。谁又分辨得出这里面确实凝聚着天才,还是纯粹在虚掷光阴呢?显然,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志,帮不了你什么忙,自信心也毫无意义。菲利普想到了范妮·普赖斯:她既坚信自己的禀赋,意志力也相当惊人。

  “要是我自知成不了大器,我宁可就此封笔不画了,”菲利普说。“我看当个二流画家实在毫无出息。”

  一天早上他刚要出门,看门人将他叫住,说有封他的信。平时除了路易莎伯母,间或还有海沃德外,再没别人给他写信了。而这封信的笔迹他过去从未见过。信上这么写着:

  * * *

  见信后请速来我处。我再也支撑不住。你务必亲自前来。想到让别人来碰我的身子,我简直受不了。我要把所有的东西全留给你。

  范·普赖斯

  我已经一连三天没吃到一口食物。

  * * *

  菲利普突然感到一阵惶恐,浑身发软。他急匆匆直奔她的住所。使他吃惊的是,她竟还留在巴黎。他已经好几个月没见到她,以为她早就回英国去了。他一到那儿,便问门房她是否在家。

  “在的吧,我已经有两天没见她出门了。”

  菲利普一口气奔上了楼,敲敲房门。里面没人应答,他叫唤她的名字。房门锁着,他弯腰一看,发现钥匙插在锁孔里。

  “哦,天哪,但愿她没干出什么胡涂事来,”他失声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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