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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


  第八章

  前章结束时,我必须暂停一下。随着这一章,我那重重灾难之链就以最初的环节开始了。

  我曾在巴黎最显贵的两个人家生活过,虽然我不怎样善于处世,也免不了在那里结识几个人。特别是,在杜宾夫人家里,我认识了萨克森-哥特邦的储君和他的保傅屯恩男爵。在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里我又认识了色圭先生,他是屯恩男爵的朋友,由于编印了一部很好的卢梭文集而知名文坛。男爵曾邀色圭先生和我到丰特亲-苏-波瓦去住一两天,因为储君在那里有所房子。我们俩都去了。从范塞纳监狱经过的时候,我一见那座城堡,就感到心如刀割,男爵注意到了我脸上的表情。晚饭时,储君谈起狄德罗被拘禁的事,男爵为了引我说话,就怪那被囚者太不谨慎,我立刻为他辩护起来,其态度之激烈倒显得我太不谨慎了。这种过分的热心本是一个不幸的朋友引起来的,所以大家也都谅解,把话题岔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当时在座的还有两个德国人,都是随侍储君的。一个是克鲁卜飞尔先生,富有机智,是储君的私人牧师,后来顶掉了男爵,成了储君的保傅;另一个是个青年人,叫格里姆,他暂充储君的侍读,等着另找职业,他的服装寒素就说明他是急需找职业的。就从那天晚上起,克鲁卜飞尔和我开始结识了,不久就成了朋友。我跟格里姆君的结识,发展得就不这样迅速:他不怎么肯露头角,绝没有后来时运亨通时那种目空一切的神气。第二天午餐时,大家谈起了音乐,他谈得很好。我听说他能用钢琴伴奏,高兴极了。饭后,主人叫拿乐谱来,我们就在储君的钢琴上演奏起来,搞了一整天。就这样,开始了我们之间的友谊。这份友谊,对于我,先是那么甜蜜,后来又是那么可悲。在这一点上,将来我要大谈特谈的。

  一回到巴黎,我就听到喜讯说狄德罗已经从城堡里出来了,可以在范塞纳监狱的房屋和园子里活动,只要不出这个范围,还准许他接见朋友。我不能立刻奔去看他,心里多么难过啊!我因为有些要事,无法摆脱,在杜宾夫人家里羁留了两三天,急得和等了三四百年一样,之后,我就飞奔到我的朋友的怀抱中了。真是难以形容的时刻啊!他当时不是单独一人,达朗贝和圣堂的司库和他关在一起。可是我一进门,眼里看到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我一个箭步,一声大叫,就把脸贴在他的脸上,紧紧把他抱住,只有眼泪和呜咽,什么话也没有了。我激动和快乐得气都喘不过来了。他挣脱我的臂膊后,第一个动作就是转头向那个教士,对他说:“你看,先生,我的朋友是怎样爱我。”当时我完全沉浸在激动之中,考虑不到这种利用我的激情来作自我表扬的态度,但是从那以后,我有时想到这件事,总觉得如果我处在狄德罗的地位,这绝不会是我能想到的第一个念头。

  我发现他受到坐牢的刺激很大,城堡给他留下了可怕的印象。虽然现在这里已经相当舒适,还可以在园林里自由散步,而园林连围墙都没有,但是他需要有朋友陪伴,才不至于尽往愁处想。毫无疑问,我是最同情他的苦恼的人,所以我相信,我也是最能使他得到安慰的人。因此,不管事务如何忙碌,我至多隔一天就去看他一次,或者一人去,或者和他的妻子一同前去,跟他一起度过一个下午。

  一七四九年的夏天特别热。从巴黎到范塞纳堡足有两里约。我手头不宽裕,不能雇马车,所以我一人去时就步行,下午两点钟出发,快快地走,好早点到达。路边的树,依当地的风尚,剪得秃秃的,几乎没有一点荫凉。我常常又热又累,走不了路,就躺到地上,动弹不得了。为着走慢一点,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随身带一本书。有一天,我带了一本《法兰西信使》杂志,边走边读,忽然看到第戎学院公告次年征文的一个题目:《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有助于伤风败俗还是敦风化俗》。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登时就看到了另一个宇宙,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虽然我对得到的印象还记得非常真切,但是详细情形自从我在致德·马勒赛尔卜先生的四封信中之一里写出之后,我就完全忘记了。这是我的记忆力的一个奇特之点,值得说明一下。当我依赖它的时候,它就为我效劳,而一旦把内容付之笔墨,它就抛弃我了。所以一件事一经我写出,就再也想不起来了。这个特点也体现在音乐里。在我学习音乐之前,我会背许多歌曲,而当我学会了读谱唱歌,就一支曲子也记不得了。我怀疑在我最爱的曲子之中,今天是否还能有一支记得完整的。

  这件事,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到范塞纳堡时神情激动得近乎发狂。狄德罗看出来了,我就给他说明了原因,并把我在一棵橡树底下用铅笔写出的一段拟法伯利西乌斯的演说词读给他听。他鼓励我把我的思想放手发挥下去,写出文章去应征。我照办了,而且从这一刹那起,我就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此后,我的一生,我所有的不幸,都是这一刹那的狂妄产生出来的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的情感也以最不可思议的速度激扬起来,提高到跟我的思想一致的地步。我的全部激情都被对真理、对自由、对道德的热爱窒息掉了;而最足惊人的是这种狂热在我的心田里持续达四、五年之久,也许在任何别人的心里都不曾那样激烈过。

  我写这篇讲演,方式很奇特,后来我在别的著作里。也几乎一直用这种方式。我把我的失眠之夜全用在写讲稿上面。我闭着眼睛在床上想,我的文章段落在脑子里翻来覆去,等到我对这段文章感到满意的时候,我就把它存到脑海里,直到能落笔写到纸上为止。但是我起床和穿衣所费的时间,使我把这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到拿起笔来写的时候,我拟好了的文章几乎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于是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请勒·瓦瑟太太来权当秘书。在这以前,我已经把她和她的女儿、她的丈夫都搬到离我较近的地方来住了;就是她,为了让我节省一个仆人,每天早晨来替我生炉子,做些杂事。她一到,我就在床上把晚上想出的文章口授给她写。这个办法,我曾继续了很久,免掉了我很多的遗忘。

  这篇讲演写好后,我拿给狄德罗看,他很满意,并且指出了几个应该修改的地方。然而,这篇作品虽然热情洋溢,气魄雄伟,却完全缺乏逻辑与层次。在出自我的手笔的一切作品之中,要数它最弱于推理,最缺乏匀称与谐和了。不过,不论你生来有多大才能,写作艺术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学到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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