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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砰!

  那女人已到达山顶。

  “跑啊!”乔嘶哑地催促她,“跑啊!”

  他车里没有行动电话,所以无法打九—一报警。当记者时曾携有一具,但这段时间,几乎不曾用过。

  尖锐的枪声划破沉闷的空气。

  这两个人如果不是警察,那他们一定是丧心病狂。居然在这样的公共场合动刀动枪。枪声传得很远,应该会惊动墓园的管理人员。他们只需把入口的铁门关起来,这些枪手就出不了墓园。

  很明显那女人没被击中,她从山头消失在灌木丛中。那两个穿夏威夷衫的男人,继续追了过去。

  第四章

  乔朝白色货车奔去,他的心猛烈地跳着,视线也因血液循环加速而变得模糊不清。

  那辆福特车不是休闲用车,而是一般用来作生意,像是小包快递之类的镶板货车。车尾及车身两侧都没有任何公司行号的名称或商标。

  车子的引擎还在运转,两扇前门是开启的。他跑到驾驶座旁边的位置,倾身到车内看能不能找到行动电话。车里如果有的话,一定不是可以一眼望见的。

  也许在置物箱内吧,他砰然将它拉开。后面货车厢坐了一个人,误把乔当成两个穿夏威夷衫的人之一,他问道:“你们捉到萝丝了吗?‘”该死!“乔暗自咒骂。

  置物箱里,有几卷救生圈,打开箱盖时,跌落地板上。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汽车部门的信封。

  根据加州的法令,任何车辆必须携带登记证或是保险证。

  “嘿!你是谁?”坐在货物厢里的人问。

  乔拿起信封,转身离开货车。这人很可能会像另外两个家伙一样,从背后枪杀了他。可是乔倒不认为该尽速逃走。

  货车后方的门,在一阵吱嘎声中被甩开。乔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一张大脸突然出现在货车边。

  那家伙的手臂比大力水手还粗,脖子强壮得可以吊起一辆小型车。乔趁他错愕之际,提起一只膝盖朝他胯下顶去。

  那家伙大叫一声,身体向前弯。乔用头在他脸上重重地一撞,那人就昏倒在地上。被撞破的鼻子血流如注,他用嘴巴大声地喘着气。

  虽然从小乔就喜欢打架,但自从认识蜜雪儿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对别人挥舞过拳头。可是今天,在短短两个小时之内,他居然对人动粗两次,这让他自己都吓一跳。

  此外,这种原始的暴力使他觉得想吐。

  他从来不曾如此易怒过,即使在年少轻狂的年代也不曾如此。他必须努力克制一下自己了,就像在圣塔莫妮卡的公共洗手间一样。

  过去一年,因为飞机的坠毁,使他终日意志消沉,自怨自艾。但他开始认清,那些只是表相而已,在他内心更深处,其实有着一股他始终不肯承认的强烈情绪——满腔的怒火。

  如果宇宙是冰冷的机械结构,如果生命只是从一个虚无的黑暗过渡至另一个虚无,那么他不会高喊着上帝。因为在无限深透的真空里,大声呼救是徒然无用的。声音在真空中不会被传送,就像在水里不可能呼吸一样。此刻,他狂乱地捉住每一个机会,对人们宣泄他的愤怒。

  乔揉着额头,那是刚才撞那家伙的脸而受伤的。他朝躺在地上鼻子淌着血的傻大个看了一眼。一种难以描述却又非他所愿的满足感涌上心头。躺在地上的人,身着一件运动衫,黑色宽松的裤子,一双红色的胶鞋,看来大约二十岁,至少比他两个同伴小个十来岁左右。他的手大得可以抓起西瓜,十根手指除了拇指外,每根手指的根部指节上都有一个刺青的英文字母。拼起来是ANABOLIC,就是生物科学里的“组成代谢作用”。

  虽说刚才是防卫性的先发制人,但令乔迷惑的是自己怎么会对如此暴力的行为产生快感。

  这家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执法人员,但不管他长相如何,他也许是个条子,袭警的后果可是很严重。

  奇怪的是,即使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也未曾稍减他对于自己的凶猛行为所产生的快感。

  乔既兴奋又害怕,怕的是这强烈的愤怒情绪会掩盖住他根深抵固的道德感。他环顾墓园四周,没有来往的车辆,于是跪在这受害者身边。这人浊重的呼吸在喉间发出孩子般轻柔的声音。当乔搜寻他的口袋时,他眼皮抖动着,但仍不省人事。

  除了找到几个铜板、一个指甲刀、一串钥匙及一个皮夹外,乔一无所获。皮夹里有张身份证及几张信用卡,这家伙叫布立克,他没携带警徽或任何证明文件。乔留下他的驾照,把皮夹又放回那人的口袋中。

  乔把布立克从货车的后面拖到侧面,这样路过的行人或车辆比较不容易发现到他。然后把他翻转过来侧躺着,这样才不会被流出的血呛到。

  乔走到车尾,钻进后车厢,低速运转的引擎发出隆隆声,使车厢地板都为之震动。两边的货物架上都是一些电子通信装备、窃听及追踪设备。两张固定在地板上的回旋椅,可以转向面对任何一边的装备。挤过第一张椅子,乔在第二张椅子坐下。面前是一部已开机的电脑。货车里有空调,但椅子仍然微温,因为布立克离开椅子也不过才一分钟。

  电脑显示幕上是一幅地图,上面有街道的名字,乔认出那是通往墓园的道路。地图上一个闪烁的光点引起他的注意,那是个固定的绿色光点,它标定的地点正是货车所在的位置。另一个闪烁的光点是红色的,它固定在地图上的同一条路,但离货车有一段距离。乔确定它代表的是自己那辆喜美车。

  这套追踪系统无疑地是利用光碟将整个格杉矾及周围地区巨细靡道的纳入地图。也许整个加州或者全国都包含在内。一片光碟就有足够的容量载入邻近所有的州,包括加拿大在内的街道详图。

  有人在他的车上安装了强力的发射器,它所发射出来的微波信号,可以在很远的距离追踪得到。电脑则利用侦察卫星将信号作三角定位,然后将善美车的位置标示在地图上,所以他们不需要靠目现就能追踪他。

  离开圣塔莫妮卡后到进入圣弗兰多峡谷,一路上乔从后视镜没见到任何可疑的车辆,这辆货车一定是离他数里之远,在他视线之外跟踪他的。

  乔当记者的时候,曾与联邦探员搭乘过这种侦察车。烟酒军火缉私局来的一群生龙活虎的小伙子,操纵着类似这辆货车上的装备,但没这套系统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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