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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六


  但为什么不呢,在这个大选之年,看政治家成了他的一种癖好。再多看一个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这么心烦?

  但他的确很心烦,这是毫无疑问的。他的心跳得比平常快,手里的杂志也拿不稳,掉到水池里了。他骂了一声,连忙把它捞出来。

  不知怎么搞的,一想到格莱克·斯蒂尔森,他就会联想起弗兰克·杜德。

  太荒唐了。他只不过在电视里见过斯蒂尔森,不应该对他有任何感觉。离得远远地。

  嗯,也许他应该,也许他不应该。也许这星期六他应该去波士顿,看场电影。

  他回到客房,换了衣服,这时一种奇怪的惊恐感涌上心头。这种感觉就像一位老朋友——那种你暗地里痛恨的那种老朋友。是的,星期六他要去波士顿。那样更好。

  虽然在以后的几个月中,约翰尼反复回忆那一天,却无法记起他最后为什么又去了特里姆布尔,他是驶向另一个方向的,计划去波士顿,然后去坎布里奇,逛逛书店。如果有足够的现金的话(他把柴沃斯给他的奖金中的四百元寄给他父亲,赫伯又把它交给东缅因医疗中心——这就像向大海倒一滴水),他准备去电影院看电影。这计划很不错,天公也作美,八月十日非常晴朗温暖,是新英格兰完美的一个夏日。

  他走进大屋的厨房,做了三个很大的火腿奶酪三明治当午餐,把它们放进一个老式的柳条野餐篮子中,这篮子是他在储藏室发现的,他最后又找到了一箱啤酒。在那时,他感觉非常好。既没想起格莱克。斯蒂尔森,也没想起他那由摩托车流氓组成的保镖们。

  他把篮子放在奔驰车的地板上,向东南方驶去。到此为止一切都很清晰。但这时他开始胡思乱想起来。首先想起他母亲临死前的样子。他母亲的脸扭成一团,手蜷成一个爪子,说话时嘴里像塞了一团棉絮。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我不是这么说过吗?

  约翰尼把收音机开得更响些,动听的摇滚乐从汽车立体声喇叭中倾泄出来。他沉睡了四年半,但摇滚乐仍很好听,谢谢。约翰尼跟着唱起来。

  他有使命要你完成。别逃避,约翰尼。

  收音机淹没不了他已故母亲的声音。他已故的母亲要说话,甚至在坟墓里也要说话。

  别躲在洞穴中,让他派一条大鱼吞掉你。

  但他已经被一条大鱼吞掉过。它不是一个巨大的海兽,而是昏迷。他四年半一直在那个特别的鱼的黑肚子中,那就够了。

  高速公路的人口到了,他陷入沉思,忘了拐弯。过去的回忆缠住他,让他很不安。嗯,他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后就拐回头。

  不要做陶工,而要做陶土,约翰尼。

  “噢,算了。”他低声说。他必须忘掉这些话,他母亲是个宗教狂,这么说她很不敬,但这是事实。在猎户星座的天堂,驾着飞碟的天使,地球下面的王国。她其实像格莱克·斯蒂尔森一样疯狂。

  噢,天啊,别想那家伙。

  “当你们把格莱克·斯蒂尔森选进众议院时,你们可说,热狗!终于有人打破僵局!”

  他来到新罕布什尔州63号公路。向左转就通往康孝德,柏尔林。里德斯密尔,特里姆布尔。约翰尼想都没想就向左拐去。

  他在想别的事。

  罗戈尔·柴沃斯经验丰富,他嘲笑格莱克·斯蒂尔森。他是一个小丑,约翰尼。

  如果斯蒂尔森真的只是个小丑,那就没什么问题了,是吗?他是一个有趣的怪人,是一张白纸,选民可以在上面写下这信息:你们这些家伙太无能了,我们决定选这个傻瓜。斯蒂尔森可能不过如此。只不过是个无害的疯子,没有必要把他和弗兰克·杜德那种毁灭性的疯狂联系在一起。但是……不知怎么搞的……他总是把他们联系在一起。

  公路在前面分岔了。左边通往柏尔林和里德斯密尔,右边往特里姆布尔和康孝德。约翰尼拐向右边。

  但是跟他握握手总没关系,是吗?

  关系。不过是再跟一个政治家握握手。有的人收集邮票,有的收集硬币,但约翰·史密斯收集握手和——承认这一点,你一直在寻找一个怪人。

  这念头让他大吃一惊,差点儿把车开到公路外边。他扫了一眼后视镜,看到自己的脸已经不像早晨起床对那么平静。安详。现在它变成了记者招待会上的那张脸,以及在罗克堡公园雪中爬来爬去那个人的脸。皮肤太白了,眼睛周围有一圈黑晕,皱纹太深了。

  不,这不是真的。

  但这是真的。现在这是很显然的,无法否认了。在他一生的前二十三年,他只跟一位政治家握过手,那是在1966年,爱德华·穆斯基来他们学校讲话。在过去的七个月,他和十几个大人物握过手。当他跟他们握手时,脑子里闪过这样的念头——这家伙想干什么?他要告诉我什么?

  他不是一直在寻找政治上的弗兰克·杜德吗?

  是的,这是真的。

  但事实是,除了卡特,他们谁也没告诉他什么,他从卡特那里也没得到什么惊人的东西。跟卡特握手没有给他那种沮丧的感觉,而看着电视上的格莱克·斯蒂尔森却给他那种感觉。他感到好像斯蒂尔森发展了笑面虎游戏,在虎皮里面是人。但在人皮后面是野兽。

  约翰尼在特里姆布尔镇公园吃了午餐。他刚过中午就赶到这里,看到公告牌上的通知,说集会下午三点开始。

  他来到公园,以为那里一定很空旷,但别人已经铺好毯子,坐下来吃午饭了。

  前面,有几个人在音乐台上忙碌着。两个人正把旗子插在齐腰高的栏杆上。另一个站在梯子上,往音乐台的环形屋檐上挂彩旗。其他人在装喇叭,正如约翰尼看电视时猜的那样,这些喇叭非常高级,摆放得很仔细,以产生环绕声。

  这些人干活非常仔细,有一种很专业的味道,这和斯蒂尔森的疯子形象很不谐调。

  人群年龄的跨度大约二十年,从十几岁到三十几岁。他们玩得很高兴。孩子在瞒珊学步。女人在一起聊天和大笑。男人在喝啤酒。几条狗在四处乱窜。太阳暖洋洋地照在每个人身上。

  “试试,”站在音乐台上的一个人简洁地对着两个话筒说,“试试第一个,试第二个……”一个喇叭发出很大的回声,站在音乐台上的人做手势让把它放后些。

  这不像在布置一次政治演讲和集会场地,约翰尼想,倒像在安排一次友爱聚餐会……或小团体讨论会。

  “试试第一个,试试第二个……试试,试试, 试试。”

  约翰尼看到,他们在把大喇叭绑到树上。不是用钉子钉,而是用绳子绑。斯蒂尔森是一个环境保护者,有人告诉这些先来布置场地的人不要损坏镇公园的一棵树。他觉得这整个行动计划得非常周密,不像一次性交易。

  两辆黄色轿车开进停车场还剩下的一小块空地中(停车场已经停满汽车)。车门开了,男男女女从车上下来,兴奋地互相交谈着。他们和已经在公园里的人形成鲜明的对照,因为他们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男人穿着西服或运动衣,女人穿着西服套裙或漂亮的衣服。他们像孩子一样好奇地四处张望,约翰尼咧嘴笑起来。潘高的美国公民班到了。

  他向他们走去。潘高和一个穿灯心绒套装的高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站在一起,那两个女人是中国人。

  “你好!潘高。”约翰尼说。

  潘高咧嘴笑了。“约翰尼!他说,“见到你真高兴,伙计!今天是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个好日子,是吗?”

  “是的。”约翰尼说。

  潘高介绍了他的同伴。穿灯心绒套装的是波兰人。两个女人是来自台湾的姐妹俩。一个女人告诉约翰尼她很希望跟候选人握手,并不好意思地给约翰尼看她手袋中签了名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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