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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


  他想说“渴”,可是喉咙里只发出一声微弱的“嘎!”

  “我猜,你一定是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些时候。”劳埃德·亨赖德说。

  “你就是他吗?”垃圾虫轻声问道,“你就是?”

  “老大?不,我不是老大。弗拉格在洛杉矶,不过他知道你在这儿。今天下午我跟他通过电话。”

  “他要来吗?”

  “什么?就为了来看你?得了吧!他想来的时候才会来。你我都是小人物,朋友。他想来的时候才会来。”接着他问:“你这么急着见他?”这个问题,在垃圾虫跌跌撞撞来到这儿的那天早上,他也曾经问过那个高个儿。

  “是的……不……我不知道。”

  “好吧,不管怎么样,看你的运气了。”

  “渴……”

  “这我相信。给你。”说着他递过一只大大的热水瓶,里面盛着满满的樱桃汁。垃圾虫接过来一饮而尽,接着就弯下腰,捂着肚子呻吟起来。疼痛过后,他感激地看着劳埃德,没有说话。

  “感觉怎样,能吃点东西了?”劳埃德问道。

  “是的,我想没问题。”

  劳埃德转过身。他们身后站着一个人,正在无所事事地拨弄着一只轮盘,让里面的白色小球弹回,飞快地滚动。劳埃德对他命令道:“罗杰,去告诉惠特尼或者斯特凡尼安,给他弄点油炸土豆、两个汉堡包。不对不对,妈的,瞧我这脑子!他吃下这些东西准保吐出来。汤,给他弄点汤来。你看行吗,朋友?”

  “什么都行。”垃圾虫感激地说。

  “我们这儿有个家伙,”劳埃德说,“叫惠特尼·霍根。他原来是个杀猪的,大腹便便,是个酒囊饭袋。不过他炒菜可是个行家!耶稣!他们这儿什么都有我们搬进来的时候,冷库塞得满满的。他妈的维加斯!你见过比这更糟糕的鬼地方吗?”

  “没有,”垃圾虫说。他已经喜欢上了劳埃德,可是他连这人叫什么都不知道。“是锡沃拉。”

  “你说什么?”

  “锡沃拉。很多人都在寻找它。”

  “是啊,这些年来不少人在寻找它,不过大多数人都走了,觉得没什么价值。嗨,你想怎么叫它就怎么叫吧,兄弟你到这儿来的时候都快烤熟了。你叫什么名字?”

  “垃圾虫。”

  看来劳埃德对这个名字一点都不感到奇怪。他伸出一只手,指尖上还带着在菲尼克斯监狱留下的记号,不过已经变淡,在那里,他曾经差点被饿死。“我叫劳埃德·亨赖德。很高兴见到你,垃圾虫。”

  垃圾虫握住他伸过来的手摇了摇,努力抑制住感激的泪水。在他的记忆里,这是平生第一次有人主动跟他握手。他来到了这里。他被接受了。为了这一刻,哪怕让他再穿过一次沙漠,另一只胳膊和两条腿都烧焦,他也心甘情愿。

  “谢谢你,”他喃喃地说,“谢谢你,亨赖德先生。”

  “去你的,兄弟叫我劳埃德,否则可要把你的汤泼出去啦。”

  “那么劳埃德,谢谢你,劳埃德。”

  “这样好多了。等你吃完饭,我带你到楼上,去你自己的房间。明天我们得让你做点什么了。老大自己可能有点事交给你干,我想。不过在此之前,你要做的事不少。有些地方已经重新开业了,不过离全部恢复营业还差得远。博尔德有一帮人想把电夺回去,另一帮人在搞我们的水源。我们已经把童子军清除出去了,每天抓6到8个人。不过一些细节暂时就不告诉你了。你晒了这么长时间的太阳,够你恢复一个月的了。”

  “我想是的,”垃圾虫说着,虚弱地笑了笑。他已经愿意为劳埃德·亨赖德赴汤蹈火。他鼓足勇气,指着劳埃德脖子上戴的宝石问道:“那个……”

  “对,我们这里有点头衔的人都戴这个。是他的主意。这是黑玉,根本不是宝石,你知道。”

  “我是说……那个红色发亮的东西。眼睛。”

  “你也觉得它像眼睛,嗯?这是瑕疵,跟他的区别开。我不是他手下最能干的,可是我……该死的,我想你该把我当成他的吉祥物了。”他紧盯着垃圾虫。“说不定你也是呢,谁知道?反正我不知道。他,弗拉格,是个特权人物。不管怎样,我们倒是听说过你,我和惠特尼。这可不太寻常。到这儿来的人太多了,他不可能特别地注意到很多人。”他顿了顿。“不过我想,只要他愿意,他一定能做到。我觉得他能注意到任何人。”

  垃圾虫点点头。

  “他神通广大,”劳埃德说,他的声音微微有点沙哑。“我明白这一点,我可不愿意反对他,你知道吗?”

  “我知道,”垃圾虫说,“我亲眼见过那小子身上发生的事。”

  “哪个小子?”

  “进山前一直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家伙。”他心有余悸。“我不想谈这件事。”

  “好吧,朋友。你的汤来了。惠特尼还是加了一片夹肉面包。你会喜欢的。他做的夹肉面包棒极了,不过可别吐啊,怎么样?”

  “不会的。”

  “我嘛,还得去一些地方,见一些人。要是我的老朋友波克现在见到我的话,他一定不敢相信。我简直成了大忙人。待会儿再来看你。”

  “好的,”垃圾虫又点点头,几乎是腼腆地说,“谢谢,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不要谢我,”劳埃德亲切地说,“谢他吧。”

  “我会的,”垃圾虫说,“我感谢他,每一个晚上都感谢他。”但最后这句话只能算是自言自语,因为劳埃德已经走到门厅,一边走一边跟送汤和汉堡包来的人说着话。垃圾虫深情地目送他们离去,直到看不见为止,然后他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大半东西下了肚,如果这时他没有低头去看那汤碗,他一定会感觉很好。但他偏偏看了:碗里盛的是蕃茄汤,那是血的颜色。

  他把碗推到一边,顿时没了胃口。对劳埃德·亨赖德说他不想提起那小子固然不难,但是要管住自己的脑子不去想他的事,可就另当别论了。

  他走到轮盘那儿,喝着随饭一起送来的牛奶。他空转了一下轮子,把白色的小球扔进轮盘。小球沿着边缘滚动,碰到了下面的槽,开始来回跳动。他的脑子里出现了那小子。他想着会不会有人来告诉他哪个房间是他的。他想着那小子。他想着小球会在红色数字还是黑色数字的格子里停下来……但是他想的更多的还是那小子。小球蹦跳着,抖动着,卡在一个槽里,终于不动了。轮盘停了下来,小球的下面是两个绿色的零。

  房子旋转起来。

  从戈尔登往西去的那天晴空无云,温度高达华氏80度,他们沿70号州际公路直接进入落基山。那小子放下可斯,拿了一瓶丽白液威士忌。在两人之间的主动轴隆起的部位,还放着另外两瓶威士忌,每个瓶子都仔细地塞在一个空纸盒里,免得瓶子滚动打碎。那小子拿着瓶子,喝一口威士忌,就一口百事可乐,然后用尽全力大喊“真他妈的热”或者是一声“呀呼!”他一遍又一遍地嚷着:要是能往丽白液里撒泡尿,他一定这么做,还问垃圾虫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垃圾虫回答说相信,恐惧使他脸色苍白,昨夜三罐啤酒的残余酒力也还没有完全散荆

  在这种公路上行驶,即使是那小子这样的司机,也没办法保持90公里的车速。他把速度降到60公里,嘴里低声抱怨着该死的山路。过了一会儿他兴奋起来:“等过了犹他湖和内华达,咱们就能把时间补回来,垃圾虫。我的小宝贝在平地上能跑到160公里,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的确是辆好车。”垃圾虫病恹恹地笑了笑,说道。

  “那当然,”他呷了一口丽白液,又喝了一口百事可乐,然后大叫一声“呀呼!”

  垃圾虫神情恍惚地望着车外掠过的景物。正是上午10点左右,太阳当空照着。州际公路在山肩上盘旋,他们不时地在巨大的岩石峭壁中间穿行。昨天夜里他在梦里看到过这些峭壁。天黑以后,那些红色的眼睛还会睁开吗?

  他感到一阵战栗。

  没过多久,他发现车速已从60公里减到了40公里。接着又减到30公里。那小子嘴里不住地低声发出可怕的诅咒。双门小轿车在越来越复杂的路面上迂回行进,突然完全停了下来,周围死一般沉寂。

  “他妈的,怎么回事?”那小子大发脾气,“他们这是干吗?在他妈的1万英尺高的山上,一个个都活腻歪了?喂,笨蛋,滚一边去!听见没有?滚一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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