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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


  哈罗德合上本子,带上它爬回了睡袋。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从前,一个朋友不多,敌人不少的小男孩,他短暂而美好童年只维持到3岁左右,从那之后,他一直是个又胖又丑的笑料;一个多多少少不受父母重视的小男孩——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在埃米身上,她开始了竞选大西洋城美国小姐的漫长跋涉——一个把书本当作慰籍的小男孩;一个从未放弃被选拔到棒球队,也念念不忘当学校童子军队员,成为大个子约翰·西尔弗或是机智勇敢、力大无穷的人或是菲利普·肯特的小男孩……;一个深夜里偷偷打着电筒看书,仿佛已成为了那些人,兴奋得眼睛睁得大大的,几乎闻不到自己的屁味的小男孩;这个男孩现在带着法兰妮的日记和手电筒爬到了睡袋底部。

  当他将一束光线射到笔记本的封面抬头时,竟有一阵慌乱。过了一会儿,残存的理智呼唤着:哈罗德!住手!这声音是如此强烈,以致他觉得脚后跟都在震颤。他几乎动不了了。过了一会儿,好像是想通了,可以就此收手,可以把日记放回原处,可以向她坦白,也可以在某些可怕的、不可挽回的情况发生前由他们去了。他可以拿开这杯苦酒,把酒从杯中倒掉,然后再斟满这个世界为他准备的任何东西。哈罗德,放弃它吧,这种正义之声乞求道,但或许这已经太晚了。

  16岁时,他已经放弃了巴勒斯、史蒂文森和罗伯特·霍华德,热衷于其他幻想,那种既爱得轰轰烈烈又恨得如火如荼的幻想——并非火箭和海盗,而是穿着透明丝质睡衣的姑娘们跪在他面前光滑柔软的缎子枕头上,哈罗德——这位大人物则一丝不挂懒洋洋地坐在宝座上,准备用小皮鞭和银头小棍鞭笞她们。奥甘奎特高等学校的每一个漂亮姑娘都在不同的时候漫游在这些苦涩的幻想中。这样的白日梦往往随着精囊膨胀,米青.液迸出而结束,带来的诅咒要比快感多。然后,他便睡去,干结的米青.液像鱼鳞一样粘在肚子上。凡人皆有得意日。

  现在,他满脑一子回想的都是那些苦涩的幻想,那些旧日的创伤,就像一张张泛黄的报纸,这些老朋友并未消逝,牙口并未变钝,它们致命的影响也没有动摇。

  他翻到第一页,用手电筒照着字,开始看了起来。

  黎明前,他将日记本放回了法兰妮包里,系好了包上的带子。他没有什么预防不测的招术。如果她醒了,他残酷地想,他会杀了她,然后跑掉。跑到哪儿?往西跑。但他不会停在内布拉斯加或是科罗拉多,噢,不。

  她没有醒。

  他回到了自己的睡袋。他睡得很浅。他梦见自己从岩石和月球巨砾纷纷滚落的陡坡上住下跑,快到半山腰时,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头上高高的地方,借助夜晚的热气流,鹰在盘旋,久久不去,等待将他做成一道美餐。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

  接着,黑暗中睁着一支恐怖的红眼睛:像狐狸般诡诈,令人生畏。那只眼睛虽然令他恐惧,却也吸引他。

  那只眼睛诱惑了他。

  西方,夜幕正在敛去,在晨曦中跳着死亡之舞。

  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支起了帐篷,他们现在位于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市西侧。那里充满了啤酒和欢声笑语。他们感觉已将印第安那州的坏运气抛在了脑后。大家都特别注意哈罗德,他从未这样高兴过。

  “哈罗德,你知道,”法兰妮那天晚上晚些时候说,这时聚会开始散了,“我想我从未见到你感觉这么好。为什么?”

  他高兴地向她挤了个眼。“凡人皆有得意日,法兰妮。”

  她回报了他一个微笑,显得有点儿吃惊。但她想这才是哈罗德,人很单纯。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那些终归要降临的事情。

  那天晚上,哈罗德开始写他自己的日记。

  第48章

  他蹒跚着爬上一道长长的坡,炽热的阳光蒸着他的胃,烤着他的头;州际公路在高温的辐射下微微反着光。他曾经是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如今却万劫不复地成了“垃圾虫”。他凝视着传说中的城市——锡沃拉。

  他往西走了多久?遇到那小子后,已经过去了多长时间?上帝也许知道,反正垃圾虫不知道。有些日子了。还有那些夜晚,噢,他忘不了那些夜晚!

  他摇摇晃晃地站在那里,身上的破衣烂衫也跟着摇摆;他俯视着锡沃拉,这座充满希望的城市,梦想之城。他的身体已经不成样子。为了逃离燃烧的油罐,翻越楼梯栏杆时划破的手腕还没有痊愈,用肮脏的王牌绷带胡乱地裹着,鼓鼓囊囊的一大团。不知怎么搞的,那只手上的所有指骨都蜷缩起来,变得像爪子一样了。左臂上,从肘到肩的烧伤组织正在缓慢地恢复,不再化脓难闻,但是长出了粉红色光滑的新肉,像廉价布娃娃的皮肤。那张龇牙咧嘴的疯狂的面孔已被晒伤、脱皮,胡子蓬乱,脸上还布满了伤疤,那是自行车前轮从骨架上脱离的时候给他留下的。他穿一件褪色的蓝色工作衫,上面布满汗渍,下身穿一条肮脏不堪的灯芯绒裤子。他的背包,不久前还是新的,如今却跟主人形成了统一的风格,一根带子断了,垃圾虫费了很大的劲把它系好,现在背包歪斜地背在背上,像鬼屋里的百页窗一样积满灰尘,皱褶里全是沙子。脚上的胶底帆布鞋用麻绳捆住,被沙子磨破的脚踝从短袜上露出来。

  他俯视着远处的城市,父抬头看丁看冷漠的青铜色的天空,把目光转向西沉的太阳,熔炉般的热浪包围着他。他尖声大叫。这是胜利者野性的尖叫,很像苏珊·斯特恩用罗耶·拉比特自己的猎枪托砸裂他的脑壳时发出的叫声。

  他开始在15号州际公路火热的路面上踏出胜利的舞步,沙漠热风正卷着沙子,横扫过高速路。在高速路的另一侧,有两辆几乎完全被沙子埋住的破车,一辆林肯,一辆T型鸟,坐在安全玻璃后面的主人已经成了木乃伊。在垃圾虫这一侧的前方,有一辆翻了个底朝天的小型货车,除了车轮和槛板以外,其他部位都埋在沙子里。

  他跳着舞。双脚裹在用绳子捆扎的、鼓鼓囊囊的胶底帆布鞋里,在高速路上上下地颠着,和着醉意绵绵的号角舞曲。衬衫上的破布片随风飞舞,水壶碰撞着背包发出沉闷的金属声,王牌绷带散开的布头在热风中飘动。粉色光滑的烧伤组织微微闪着光,太阳穴上的静脉血管像闹钟一样砰砰直跳。他已经在上帝的煎锅里熬过了一个星期:朝着西南方向,穿过犹他州和亚利桑那的一端,进入内华达,此时的他正陷入疯狂。

  他跳着舞,唱着单调乏味的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同样的歌词。曲子是他在特雷霍特学校时流行的,那是黑杜会组织“权力之塔”创作的一首歌,歌名叫做“去夜总会”,但歌词是他自己编的,他唱道:

  “锡沃拉,锡沃拉,颠簸,颠簸,颠!锡沃拉。锡沃拉,颠簸,颠簸,颠!”每唱完一个“颠”,他都跟着来一个小小的跳跃,直到热风中的一切在眼前旋转起来,明亮刺眼的天空变成薄暮的灰色。他瘫倒在路上,几乎昏厥过去,不堪重负的心脏在干燥的胸腔中狂跳。他用最后的一丝力气,哭着,笑着,拖着身子翻过四脚朝天的小型货车,躺在它渐渐缩小的阴影里,在热浪中颤抖着,喘息着。

  “锡沃拉!”他粗声地喊,“颠簸颠簸颠!”

  他伸出爪子般的手,摸索着从肩上拿过水壶摇了遥水壶几乎空了,不过没关系,他要喝完每一滴水,然后躺在那儿,一直等到太阳落山,再沿高速路进入锡沃拉,那座传说中的城市。今晚,他要对着每一处喷涌的泉水痛饮。但是必须等到要命的太阳落山以后。上帝是最大的纵火犯。很久以前一个叫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的男孩烧掉了老处女森普尔的养老金支票,还烧掉了保坦韦尔的卫理会教堂,如果说那时候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在这个躯壳里还留下些什么的话,不用问,它已经随着印第安纳州加里的油罐化为灰烬了。9打以上的油罐,像一串巨大的鞭炮炸毁了。那天恰好也是7月4号,太巧了。随着大火冲天而起,就只剩下了垃圾虫,他的左臂擦破了,火辣辣的,仿佛体内藏着一团火,永远不会熄灭的火……至少在他的身体烧成黑炭以前不会熄灭。

  今晚,他将痛饮锡沃拉的水,是的,那水必定像酒一样甘醇。

  他举起水壶,最后的几滴水被他倒进喉咙,缓缓地流进肚子,喝光后,他把水壶扔在了沙漠里。汗水像露珠一样从额头上冒出来,他躺在那儿,颤抖着,回味着那几滴水的甘甜。

  “锡沃拉!”他喃喃地说,“锡沃拉!我来了!我来了!我要为你付出一切!我愿为你而死!颠簸颠簸颠!”

  口渴稍稍有点缓解,睡意就涌上来,就在他几乎睡着的时候,一个念头闪过脑际,犹如冰刀的刀刃劈头而来:

  如果锡沃拉只是个海市蜃楼会怎么样呢?

  “不,”他喃喃着,“不,噢噢,不。”

  单凭否定驱散不了这种念头。这刀刃刺痛了他,赶走他的睡意。如果他在对一个海市蜃楼的庆祝中喝完了最后一滴水,那会怎么样?他用自己的方式意识到了自己的疯狂。如果那只是个海市蜃楼,他无疑会死在沙漠里,成为老鹰的口中食。

  最后,他再也无法承受这个可怕的念头所带来的恐惧,抑制住一阵阵晕眩和恶心,摇晃着站起身来,吃力地回到公路上。在半山腰,他不安地眺望着下面遍布丝兰和风滚草的广阔平原,他的呼吸在喉头凝住了,变成一声惊叹,像一只袖子挂在了钉子尖上。

  就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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