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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一


  尼克突然转向朱丽叶,再也不能忍受她那自鸣得意的笑容。他张开手打她,使劲地打她。汤姆瞪大了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

  “你……”她开始说话,一时间找不出合适的字眼。她突然似乎又变成了一个瘦孝调皮和一直受溺爱的孩子。“你这又聋又哑的家伙简直是一个怪胎!我不过是开个玩笑,你这个混蛋!你不能打我!你不能打我,你这该死的家伙!”

  她猛地扑过来,他又把她推了回去。她跌坐在地,抬头望着他,咆哮着。“我扯碎你的卵蛋”,她喘着粗气,“你不能这样做!”

  尼克双手颤抖,头气得一个劲摇晃。他取出笔,草草地在一张大纸片上写下了一行字。他撕下这张纸,递给她。她怒目而视,气极败坏,一下把它打在一边。他捡起它,提住她的后颈,拿着纸条在她眼前晃动。汤姆在一旁儿一声不吭,低声呜咽。

  她尖叫着:“好了,好了。我看它。我看你那讨厌的纸条!”

  上面写着6个字:“我们不需要你!”

  “操你妈!”她叫了起来,挣脱他的手掌。她向后一直退到人行道上。她的眼睛仍像他在药店里差一些撞到她时那么又大又蓝,但现在射出的是仇恨的火焰。尼克感到很疲惫。他为什么偏偏遇上她呢?

  “我不会呆在这儿”,朱丽叶·劳里说,“我偏要去。你拦不住的。”

  但他可以。难道她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的,尼克想,她没有意识到。对她来说,所有的一切都似乎是好莱坞电影里的一段情节,一部现实的灾难电影,在影中她扮演的是一个明星角色。是在电影中而不是在现实生活中,朱丽叶·劳里也被称作天使费思,她总是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他从枪套中抽出左轮手枪,指着她的脚。她立即吓得一动也不动,脸上的潮红也退去了。目光变了,她看起来与刚才大相径庭,和最初见面时的那副样子有些相像。她的世界中突然出现了使她不能,至少使她认为自己不能控制场面的东西。是只枪。尼克突然感到又累又乏。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说,“对天发誓,我会做你要我做的任何事情。”

  他用枪示意她离开。

  她转过身,开始往前走,边走边回头看。她走得越来越快,之后一下子小跑起来。她转弯就不见了。尼克将枪插进枪套。他有些颤抖。他感到心情郁闷、烦躁,仿佛朱丽叶·劳里一直不是个人。说她是个人,不如说更像你在一棵枯树下发现的正在爬动的冷血甲虫。

  他四处望了望,寻找汤姆,但汤姆不见了。

  他疾步回到了阳光暴晒的街头,脑袋奇怪地突突作痛,被雷·布思折磨过的那只眼睛也一阵剧痛。他花了近20分钟才找到了汤姆。他正蜷缩在距商业区有两条街道远的一个大门处,坐在一个生锈的摆动式躺椅上。那个玩具汽车修理厂正像摇篮似的吊在胸口上。看到尼克,他开始放声大哭。

  “求你不要让我喝它,求你不要让汤姆·科伦喝它,天啊,爸爸说过,如果它能毒死一只老鼠的话,它也就能毒死我……求求你!”

  尼克发现自己仍拿着那瓶药,就把它扔在一边,向汤姆展开空荡荡的两只手。他的痢疾只能顺其自然了。谢开谢地,朱丽叶终于走了。

  汤姆走下台阶,啜泣着“对不起,”他说了一遍又一遍,“对不起,汤姆·科伦真对不起。”

  他们又一起回到了梅恩大街……两人双双停下来,目瞪口呆。他们的自行车被人弄翻在地。车胎撒了气。包裹里的东西也从街的一头一直散落到另一头。

  正在这时候,有一个东西紧擦着尼克的脸高速而过——他感觉到了——汤姆尖叫着,跑了起来。尼克愣了一会儿,四周看了看,正巧看到了第二发子弹在枪口一闪。子弹来自柏拉德饭店二楼的一间窗户。有件东西像高速织补机的机针一样,从衬衫衣领的纤维中一掠而过。

  他转过身,紧跟着汤姆跑。

  他不知道朱丽叶是否再次开了枪。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当他追上汤姆时,他们两个人都没有被射中。他想,至少我们已经摆脱了这个坏蛋,然而事实上,他们只摆脱了一半。

  晚上,他们睡在了柏拉德向北3英里处的一个粮仓里。汤姆不断被噩梦惊醒,之后他就叫醒尼克,问梦中的情形是不是真的,从尼克那里得到确信之后才又睡去。第二天上午11时左右,他们到了艾尤卡,在一个叫“运动和骑车”的商店中找到了两辆好车。尼克终于开始从遇见朱丽叶时的烦恼中摆脱出来。他想他们只有在大本德城才能重新装备起来,可到那里至少需要14天。

  然而,在7月12日的那天下午2点45分,他突然从车把的后视镜中看到亮光一闪。他停了下来(汤姆心不在焉地跟在他后面,一下子压住了他的脚,尼克却几乎没有注意到),掉过头向后望。一道亮光从正他们身后的小土坡上升起,宛如一颗晨星,让他感到满眼欢喜和眩晕——他几乎不敢相信这一事实。这是一辆老式雪佛莱牌轻便车,旋转着老式底特律车轮,在美国281号公路的狭窄车道中绕过四处抛锚的车辆,慢慢地曲折前进。

  车在他们的身旁慢慢地刹住(汤姆使劲地挥着手,而尼克只能叉开腿,骑跨在车梁上,一动也不动)。在司机露出头之前,尼克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可能是朱丽叶·劳里,拿着那只用来杀死他们的手枪,一脸胜利的笑容。这么近的距离,她不会打偏的。女人发起狠来,比地狱都要可怕。

  出乎意料,车里露出的是一张40岁左右男人的脸。他戴着一顶草帽,帽子上系着一条天鹅绒丝带,带上斜插着一根羽毛,桀骜不驯地翘起来。咧嘴笑的时候,他的脸像一条闪烁着宜人阳光的干河床,布满皱纹。

  他接着说的话是“圣诞节要开一场喧闹的酒会来庆祝,我遇见你们这两个小伙子会高兴吗?我猜会的!来,上车吧,让我们看看我们要去哪里。”

  这就是尼克和汤姆最初遇见拉尔夫·布伦特纳的情形。

  第44章

  他的精神正在垮掉——宝贝,你难道一点儿也不知道?这是休伊·皮亚诺史密斯的一支曲子,现在……想起来了。记忆的大门顿开,令他为之一颤。休伊·皮亚诺·史密斯的曲子!他记起了它的曲调。啊-啊-啊-啊,嗒……都-都-都-都……啊-啊-啊-埃天资聪明,才华横溢,这是公众对休伊·皮亚诺·史密斯的评价。

  “去他妈的公众评价!”他说,“休伊·皮亚诺·史密斯已经不属于我们这个时代了!”

  几年之前,约翰尼·里弗斯录过休伊的一首名叫“洛基肺炎和布基伍基流感”的歌。拉里·安德伍德还能清楚地回忆起那只曲子。这只曲子与现在的处境简直是天作之合。妈的,约翰尼·里弗斯干得真不错!休伊真他妈的棒!”

  “去他妈的!”拉里又一次想。他看起来很可怕——脸色苍白、身体孱弱,像幽灵一般跌跌撞撞地爬上了新英格兰高速公路。“还是让我回到60年代吧!”

  没错,就是60年代,就是那个时代!60年代中叶,60年代后期。“花之魅”。“为吉恩而拒绝毒品”。安迪·沃霍尔戴着粉红镶边的眼镜,提着“布里罗”牌吉它,在天鹅绒的地板上弹奏着“从约巴·琳达归来的生物”。诺尔曼·斯宾拉德,诺尔曼·梅勒,诺尔曼·托马斯,诺尔曼·罗克韦尔和贝茨·摩特尔家族的老诺尔曼·贝茨,嗳-嗳-嗳。迪伦扭断了他的脖子。巴里·麦圭尔声嘶力竭地唱着那首“毁灭之夜”!黛安纳·罗丝激起了全美每一个白肤色的儿童的情感……拉里迷迷糊糊地想,所有的这些乐队都是很棒的乐队,让我回到60年代吧,去他妈的80年代!当摇滚乐开始出现时,60年代已经如同金帐可汗大军的最后一次战役一样,溃不成军。米青.液,嬉皮士,毒品。格拉斯·斯列克在飞机上大声地歌唱,诺尔曼·梅勒弹着主音吉它,而老诺尔曼·贝茨充任鼓手。甲壳虫乐队。他们是谁?啊,死亡……

  他脚下一软,头重重地撞在地上。

  整个世界天旋地转,一片昏暗,过了好一会儿,才又在一片碎光中重现眼前。他用手揩过太阳穴,沾了一些血沫。不算太严重。去他妈的,在光辉与荣耀的60年代中叶,他们常常这么说。整整一个星期,他每天噩梦不断、常常在尖叫声快要脱口而出的那一时刻醒来。如果你大声地尖叫,又被自己的尖叫声吓醒的话,你会更加惊恐不安。

  又是回到林肯隧道的梦。有一个人跟在身后,它不是丽塔,是魔鬼,正露出狰狞的笑容,蹑手跷脚地跟在他的身后。这个黑衣人不是行走的僵尸;他比僵尸更可怕。拉里被看不见的死尸绊了一下。那些死尸就像躺在车一子里。他知道,那些车子本来有地方可去,可是大家却偏偏一齐挤在拥挤的车流中,最后导致交通堵塞无路可逃。这些死尸正从车中瞪着鼓胀的、玻璃球般闪亮的眼睛,带着对世界的无限眷恋,直愣愣地盯着他。看着它们,他的心中一阵抑制不住的恐慌。他不由自主地撒腿奔跑。那个黑色魔鬼,带着魔法的人,在黑暗中如同戴着一副红外线眼镜般能将他看得清清楚楚,跑又有什么用呢?过了一会儿,那个黑衣人开始对他低声呼唤:“过来,拉里,过来,让我们在一起。拉里……”

  他感觉到那个黑衣人就正对着他的肩头呼吸,当他挣扎着从睡梦中苏醒过来,就会感到,那声尖叫或是像一块热骨头一样粘在喉咙上,不吐不快;或是正从嘴中叫喊出来,声音大得足以震醒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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