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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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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舒适的隧道从来没有出现过,不过对于在这栋房子里长大的法兰妮·戈德史密斯来说,拥有这个工作间(有时候父亲称之为“工具室”,母亲则称之为“你爸爸喝啤酒的肮脏去处”)就足够了。那里有古怪的工具和奇形怪状的小玩具,有巨大的柜子,柜子里有上千个抽屉,每一个抽屉都塞得满满当当,钉子、螺帽、刀片、砂纸(三种型号的砂纸:细的、中粗的和粗的)、刨子、水准仪,以及所有她当时叫不上名字、如今仍然叫不上名字的东西。工作间里的光线十分昏暗,只从房顶垂下一只挂满了蜘蛛网的40瓦灯泡,灯光总是对准父亲工作的身影。屋里弥漫着灰尘、油污的气味,还有烟斗冒出的烟味,她现在似乎得出一条规律:每个做父亲的都必定抽烟。烟斗、雪茄烟、纸烟、大麻烟、印度大麻烟、莴苣烟,反正逃不出一个烟字,因为烟味是她童年时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把那个扳手递给我,法兰妮。不是那把小的。今天在学校做什么了?……是吗?……那么,罗德斯为什么要把你推倒呢?……是呀,很严重的擦伤。不过跟你衣服的颜色倒是挺相配的,你不觉得吗?现在你只要找到罗德斯,让她再把你推倒一次,把另一条腿也擦伤,那两边就对称啦。把那把大起子递给我,好吗?……不,黄把的那个。” “法兰妮·戈德史密斯!马上给我从那个肮脏的地方滚出来!把校服换下来!马——上!你又要脏得不成样子了!” 即使到了现在,她已经21岁,她还会弯腰穿过那道门,站在父亲的工作台和那个冬天里暖洋洋让人昏昏欲睡的古老的本·弗兰克林炉子之间,捕捉星星点点小法兰妮·戈德史密斯在这间屋子里长大的感觉。这是一种虚幻的感觉,几乎总是带着淡淡的忧伤,回忆起她已经很少忆起的夭折的哥哥弗雷,他曾经多么健壮地成长,可终于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飞走了。她站在那儿,闻着无孔不入的油味,闻着潮湿的霉味,和父亲的烟斗散发出的淡淡的烟味。她几乎想不起那时候自己是怎样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小女孩,可是离开这个地方,她有时候反倒会记起来,而这种感觉是愉快的。 不过现在还是来说说客厅吧。 客厅。 如果说工作间就像父亲的烟斗发出的幻觉般的气味(他有时在她耳痛的时候,轻轻地把烟喷进她的耳朵,不过之前他总是先让她保证不告诉卡拉,因为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大发雷霆),是童年时代幸福的象征,那么客厅则代表着一切你希望永远忘掉的童年的记忆。不跟你说话的时候把嘴巴闭上!记吃不记打!立刻上楼换衣服,你不觉得穿这个不合适吗?你的脑子是木头做的吗?法兰妮,别抓弄你的衣服,人家还以为你身上有跳蚤呢。你安德鲁叔叔和卡莱娜婶婶会怎么想?我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在客厅,你必须保持缄默;在客厅,你想搔痒却不能;在客厅,不绝于耳的是专制的命令和无聊的谈话,亲友捏痛你的面颊;喷嚏不能打,笑不能笑,还有最受不了的,连呵欠也得憋回去。 客厅的中心是那只时钟,那只令她母亲魂牵梦绕的时钟。这只钟是卡拉的祖父托宾斯·鲍恩1889年搬回家的,此后几乎立即被奉为传家宝,多年来历经变迁,每次都被小心地包好,买好保险,随着全家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这只钟的诞生地是纽约州的布法罗,一家名叫托比亚斯的作坊,那地方的烟味和龌龊劲丝毫不亚于彼得的工作间,虽然这种比较要是让卡拉听到一定会斥为风马牛不相及),当家族中有人因癌症、心脏病或事故去世时,这只钟有时又被从家里的一个位置挪到另一个位置。自从彼得和卡拉大约36年前搬进这栋房子,这只钟就一直立在客厅里,忠实地守着自己的岗位,滴嗒,滴嗒,把平淡无奇的时间细细密密地分割开来。如果她愿意,这只钟总有一天会是她的,当法兰妮注视着母亲苍白、震惊的面孔,她曾经认真地想过。可是我不想要!我不想要,而且也不会要的! 在这个房间里,玻璃钟下放着一些干花,地上铺着一块嵌着暗红色玫瑰花图案的鸽灰色地毯,一扇雅致的凸肚窗俯瞰山下的1号公路,公路和花园之间是一大片水蜡树树篱,这是在加油站刚刚在公路拐角处出现的时候,卡拉以一种不折不挠的热情,不断催促丈夫种下的。这树篱一经种下,她又热情不减地催促丈夫想办法让树篱快些长高。法兰妮心想,即使是放射性肥料能帮她拔苗助长的话,她也决不会弃之不用的。随着树篱不断长高,卡拉关于水蜡树的抗议的噪声在逐渐减小,估计再过两年左右,这噪声就会完全消失,因为到那时,树篱的高度就会把那个讨厌的加油站完全遮住,使这神圣的客厅从此免遭亵渎。 至少,有关这个话题的噪声将会消失。 墙纸上巨大的绿叶红花的图案几乎和地毯上的玫瑰花同样暗淡。早期的美式家具和一套深色的红木双门家具。一只仅供展示的壁炉,壁炉旁边永远一尘不染的红砖地面上,一成不变地摆着一截桦木。在法兰妮看来,那截木头怕是早已干燥得像报纸一样一点就着。桦木上面吊着一只巨大的罐子,大得足以供小孩在里面洗澡。罐子是从法兰妮的曾祖母手中传下来的,它一成不变地悬挂在那块永恒的桦木上面。壁炉台的上方,结束这一部分画面的,还有那杆一成不变的燧发枪。 平淡无奇的时间被分分秒秒地分割开来。 她最早的记忆之一,就是在那块印着暗红色玫瑰花图案的鸽灰色地毯上撒尿。她那时大约3岁,还没有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可能也没有获准进入这间重要场合专用的客厅,因为小孩子制造意外的机会比较多。不过不知怎么她还是进去了,然后就看见她的母亲百米冲刺般跑过来,一把抓起她,想趁那要命的事情还没发生赶紧阻止她,可是她已经憋不住了,屁股周围的鸽灰色地毯慢慢变成暗灰色,她的母亲尖声高叫起来。那污渍最终被洗去了,可谁知道经过了多少次耐心的洗涤?也许上帝会知道,反正法兰妮·戈德史密斯不会知道。 那一次,法兰妮和诺曼·伯斯坦躲在谷仓里,一边的干草上堆着两人的衣服,正在彼此观察的时候被母亲撞个正着,母亲就是在这间客厅里给她训话的,声色俱厉,毫不含糊,不厌其详。当平淡无奇的时间被那只老爷钟庄严的滴答声分割得支离破碎,卡拉问她,要是让你光着身子到国家一号公路上遛一圈,你愿不愿意?那会怎么样?6岁的法兰妮哭了起来,不过说不清什么原因,她总算抑制住了渐渐逼近的歇斯底里的发作。 10岁的时候,有一次她骑在车上,只顾回头对乔治亚特说话,一下子撞在了邮筒上。她的头磕破了,鼻子流了血,双膝也蹭破了皮,眼前一阵金星乱冒。恢复清醒之后,她沿着车道蹒跚地走回家,眼泪汪汪地,被那么多从自己身上流出的血吓坏了。她本来要找父亲求救的,可是父亲上班去了,她只好磕磕绊绊地进了客厅。她的母亲正在给维尔纳太太和佐治太太沏茶。出去!她尖声叫道。接着她跑过去,抱住法兰妮,喊着:“哦,法兰妮,哦,亲爱的,出了什么事,看你可怜的鼻子!”可是她还是把法兰妮领到厨房,因为那里的地板不怕被血玷污。尽管她一直柔声抚慰,可法兰妮永远也忘不了,她的第一个反应不是“哦,法兰妮!”而是“出去!”她最关心的是那个客厅,在那里,平淡无奇的时间可以一分一秒地走,而鲜血却没有权利流。永远忘不了这一幕的也许还有佐治太太,尽管法兰妮当时泪眼模糊,她还是瞥到了这位女士在那一瞬间脸上震惊的、不敢相信的表情。从那以后,佐治太太几乎再也没有登门。 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她的成绩单上的品行分得了个“差”,于是她自然被请进客厅跟母亲讨论这个评语。高中毕业那年,她因三次课后留校的纪录又被请进了这间客厅。客厅是讨论法兰妮理想的地方,而她的理想在这里似乎总被斥为浅薄可笑;客厅是讨论法兰妮希望的地方,而她的希望在这里似乎总被判定毫无价值;客厅也是讨论法兰妮不满的地方,而她的不满在这里似乎全成了无理取闹更别提她的哭泣、牢骚和不知足了。 客厅也是安放她哥哥棺木的地方,支架上放着玫瑰、菊花和山谷的百合,芳香满屋,而在那个角落,面无表情的老爷钟固守着它的岗位,滴答,滴答,分分秒秒地分割着平淡无奇的时间。 “你怀孕了。”卡拉又一次重复道。 “是的,妈妈。”她的声音干巴巴的,可她不允许自己舔一下干燥的双唇,相反,却把它们狠狠地闭起来。她想:在我父亲的工作间里,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女孩,她永远都会在那里,笑着,躲在桌子下面,躲在带着上千个抽屉的工具柜后面,结痂的膝盖顶着胸膛。那是个幸福的女孩。可是在我母亲的客厅里,有一个小得多的小女孩,她会忍不住像一只讨厌的小狗一样把尿撒在地毯上。一只讨厌的小母狗。她同样永远都会在那里,不管我多么希望她消失。 “哦,法兰妮,”她母亲说,语速非常快。她一只手撑着一侧的脸颊,宛如一个被人冒犯的少女。“这事是怎么发生的?” 这问题跟杰西提的一样。她真的被激怒了,她的问题居然跟他的一样。 “既然你自己生过两个孩子,妈妈,我想你知道它是怎么发生的。” “你少给我狡辩!”卡拉喊道。她怒目圆睁,眼里几乎喷出火来,那阵势曾让小时候的法兰妮心惊肉跳。她以极快的速度站起身来(这个动作也曾让法兰妮心惊肉跳)。这是个高个的女人,一头灰色头发优雅地在头顶盘成髻,发髻顶端带着发饰,那常常是巧手美容师的艺术品。高挑的身材,穿一件时髦的绿色外衣和一条完美的米色长裤。她走到壁炉台前,这是她遇到烦恼时的习惯动作。她站在那儿。在燧发枪的下面,放着一本大大的剪贴簿。卡拉是半个业余家谱学家,她的整个家族都装在那个本子里面……至少从遥远的1638年算起,那时这个家族的第一位有案可稽的祖先已经在从伦敦的无名百姓中出人头地,一个古老的教堂收录了他的姓名:默顿·唐斯,弗里马森。4年前,她的家谱发表在《新英格兰家谱学家》上,而卡拉就是编纂人。 现在她用手指拨弄着那本苦心经营的书,那是个无人能够涉足的安全所在。难道那些名字中间就没有小偷?没有酗酒的人?没有未婚母亲?法兰妮感到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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