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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她走到二楼平台。舒曼夫妇的房间正大声放着《枪与玫瑰》的歌。

  “关掉那该死的录音机!”她用劲全力吼到……当杜娣·艾伯哈特的声音提到它的最高音时,能够使窗户劈啪响,小孩的耳膜破裂,狗倒下死去。

  音乐立即从尖叫变成低语。她可以感觉到舒曼夫妇像一对暴雨中的小狗一样挤在一起,祈祷她别去他们那儿。他们害怕她,这很明智。舒曼是一家权利很大公司的律师,但他还没强大到让杜娣三思而行的程度。如果他在他年轻生命的这个阶段惹闹她,她会彻底废了他,他知道这一点,这就很令人满意了。

  当你的银行贷款和投资一落千丈时,你不得不屈从环境,自得其乐。

  杜娣开始爬上通往三层的楼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就很奢侈的住在那儿。她抬着头,迈着犀牛似的步伐,镇定从容。

  她一直盼着这一天。

  克劳森从来没有踏上过律师的阶梯。现在,他根本不在阶梯上。他像她所遇到的所有学法律的学生一样(大多数是房客;她在她所谓的“以前生活”中从没和他们发生过性关系),好高骛远,资金不足,却整天胡吹乱侃。一般来说,杜娣不会把实力和瞎侃混为一谈。她认为,相信一个学法律的学生的空话是非常愚蠢的。一旦你开始容忍这种行为,你就会被骗得连内裤都卖掉。

  当然,这是比喻的说法。

  但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却打破了她的常规。他已经连着四次晚交房租了,她之所以容忍这种行为,是因为他使她相信这次他的话是真的:他真的要发财了。

  如果他宣称西德尼·谢尔顿其实是罗伯特·鲁德鲁姆,或者维克多莉亚·霍尔特实际是罗莎玛莉·罗戈斯,她根本不会相信他,因为她根本瞧不起那些作家和他们无数的崇拜者。她喜欢犯罪小说,而且觉得越血腥越好。从《星期天邮报》畅销书书目看,她认为有许多人喜欢浪漫小说和间谍小说那类狗屁玩意,但她在艾尔摩·莱昂纳德登上畅销书目前已读了好几年他的作品,她还非常喜欢吉姆·汤普森、大卫·古迪斯、霍拉斯·马克考伊、查尔斯·韦勒福德,等等。简而言之,杜娣喜欢那类小说,其中男人们强银行、火并、并把他们的女人揍个半死。

  她认为,在这些作家中,乔治·斯达克是最优秀的。从《马辛的方式》、《牛津布鲁斯》,直到最后一部《驶往巴比伦》她都读过,而且非常喜欢。

  她第一次到三层克劳森房间催要房租时(那次仅仅晚了三天,但如果你容忍的话,他就会得寸进尺的),屋里堆满了笔记和斯达克小说。在她催逼下,他答应明天中午前给她一张支票,然后她问他斯达克小说是不是干法律这一行必读的。

  “不是,”克劳森微笑着说,他的微笑轻松、愉快而又邪恶,“但它们能够带来金钱。”

  正是这微笑吸引了她,使她相信了他的话,而她一般是不轻易信别人的。在她自己的镜子前,她曾多次看到那种微笑,她相信这种微笑是装不出来的,而且现在她仍相信这一点。克劳森真的发现泰德·波蒙特的秘密,他的错误在于过分自信,认为泰德会听他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摆布。这也是她的错误。

  在克劳森向她解释他的发现后,她读了波蒙特两本小说中的一本——《紫雾》,认为这是一本极为愚蠢的小说。尽管克劳森给她看了信件和影印件,她仍然无法相信作者是同一个人。除了……在读了四分之三后,她已准备把这本狗屁书扔掉并忘掉这整个事情,这时,她读到了一个农民枪杀一匹马的场景。马的两条腿断了,不得不杀它,但问题是,老农民约翰很乐意这么做。实际上,他把枪管顶着马的脑袋,然后开始手淫,在达到高潮那一刻扣动扳机。

  她认为,这好像波蒙特写到这里时走开去那一杯咖啡……乔治·斯达克走进来写了这个场景。这肯定是那干草中唯一的金子。

  啊,现在这都无关紧要了。它证明,没有人会永远不受骗。克劳森骗了她,但至少时间不长。现在一切结束了。

  杜娣走到三层平台,她的手已经捏成拳头,准备使劲砸门,这时,她看到砸门是不必要的。克劳森门是虚掩的。

  “天哪!”杜娣撇撇嘴,低声说。这里不是吸毒者的聚集地,但是要抢劫一个白痴的公寓,他们是很乐意越过界限。这家伙比她想的还要愚蠢。

  她用指关节敲敲门,门开了。“克劳森!”她厉声喊道。

  没有回答。从短短的过道望去,她可以看到客厅的窗帘是拉上的,屋顶的灯亮着,收音机开着,声音不大。

  “克劳森,我要跟你谈谈!”

  她穿过短短的过道……停下来。

  地板上有一个沙发垫。

  如此而已。没有迹象表明这地方被一个吸毒者抢劫过,但她的直觉仍很敏锐,她马上感到一种恐惧。她嗅到某种气味,这气味非常微弱,但肯定存在,有点儿像变质但还没有腐烂的食品。不完全是这样,但她只能想到这一步。她以前嗅到过这种气味吗?她认为嗅到过。

  还有另一种气味,虽然不是通过她的鼻子嗅到的。她立刻嗅到这种气味。她和康涅狄克叶警察汉密尔顿会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的:坏的气味。

  她站在客厅外面,看着跌落的沙发垫,听着收音机。她爬了三层楼都气不喘心不跳,而这个无害的沙发垫却使她肥胖的左胸下的心脏狂跳不已,使她的呼吸短暂急促。这儿有什么东西不对劲,非常不对劲。问题是如果她在这里逗留,她会不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常识告诉她离开,趁着她还有机会时离开,常识非常有力。好奇心告诉她留下来窥看……而且它更有力。

  她慢慢把头探进客厅入口,先看她的右边,那里有一个假壁炉,两扇对着L街的窗户,没有什么别的了。她往左边看,她的头突然停止了移动,它实际上好像被锁定在那个位置,她的眼睛瞪大了。

  那被锁定的凝视不超过三秒钟,但她都觉得长的多。她看到了一切,直到最微不足道的细节;她的心拍下了所看到的一切,清晰鲜明,就像很快就要拍的那些犯罪现场照片一样。

  她看到咖啡桌上的两瓶啤酒,一瓶空的,一瓶半空,瓶颈里面仅有一圈泡沫。她看到烟灰缸,它弯曲的表面写着“芝加哥度假胜地”字样。她看到两个烟头,没有过滤嘴,摁灭在白色的烟灰缸当中,虽然克劳森并不抽烟。她看到曾装满大头针的小塑料盒倒在酒瓶和烟灰缸之间。克劳森用这些大头针往厨房记事板上订东西,这些大头针现在都散落在咖啡桌的玻璃面上。她看到有一些落到一本摊开的《大众》杂志上,那本杂志上刊登着有关泰德·波蒙特/乔治·斯达克的报道。她可以看到波蒙特先生和太太在斯达克的墓碑上握手,虽然从这儿看是颠倒的。按照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所说,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刊登的报道。相反,它将使他成为一个挺有钱的人。在这一点儿上他错了,实际上,他似乎大错特错了。

  她可以看到费里德里克·克劳森,他已从大人物变成什么也不是了,他坐在客厅两把椅子中的一把上。他被绑在上面,赤身露体,衣服团成一团扔在咖啡桌下。她看到他两股间血淋淋的洞。他的睾丸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的生殖器被塞在他的嘴里。那儿有足够的空间,因为凶手还割掉了克劳森的舌头。舌头被订在墙上,大头针深深地扎进粉红色的肉中,以至她只能看到一个淡黄色的月形亮点,那是大头针的顶部,她的心也无情的拍下这个细节。鲜血润湿了下面的墙纸,形成一个扇形波纹。

  凶手用另一颗淡绿色的大头针把《大众》杂志文章的第二页钉在克劳森赤裸裸的胸口上。她看不见丽兹·波蒙特的脸——它被克劳森的脸模糊了——但她能看到那女人的手,这手举着一盘巧克力糖让泰德微笑着检查。她记得那张照片特别让克劳森生气。“多么做作!”他喊到。“她压根儿不喜欢烹饪——她在波蒙特第一本书出版后的一次采访中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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