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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我走入我的房间,扭开微弱的灯光,但是仍然没有发现欧森的踪迹。

  我直接走到最近的床头柜。从上层的抽屉里拿出我平常存放零用钱的信封。里面只剩一百八十元,但是有总比没有好。虽然我不知道该将这些现金挪作何用,但我想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准没错,于是我把全部的钱都放入牛仔裤的口袋里。当我关上床头柜的抽屉时,我注意到床罩上有一个黑黑的东西。我将它拿起来,赫然发现果然跟黑暗里看起来是同一样东西——一把手枪。

  我从来没见过这件武器。我父亲从来不曾拥有过枪支。

  出于直觉,我立即将手枪放下,并用床罩的一角拭去自己可能留下的指纹。我怀疑自己是否中了别人故意款赃设下的圈套。

  虽然所有的电视都会放出紫外线辐射,我这些年来还是看了不少的电影,因为只要我坐的地方不要距离电视荧幕太近,都还算安全。我看过很多无辜好人——从开利·格兰特( Cary Grant ),詹姆士·史都华(James Stewart ),到哈里逊·福特(Harrison Ford )——为他们从来没犯的罪被无情追杀,或被捏造的证据诬陷入狱的故事。

  我连忙一脚踏入隔壁的浴室,将低瓦数的灯光打开。还好浴缸里没有被暗杀身亡的金发女郎。

  也没有欧森的踪影。

  我静悄悄地站在浴室里仔细聆听屋内行无任何奇怪的声音。如果硬要说有别人在屋里的话,想必也只是出窍的幽灵。我回到床边,犹豫了一会儿,又将手枪执起,正在把玩的时候,不小心把子弹匣弹出来。弹匣是全满的。我把弹匣用力塞回论内。由于对武器没有任何实际经验,我觉得这把手枪比我想像中来得重:它大约有一磅半重。

  在枪的旁边还有一只白色的信封躺在米白色的床罩上。我一直到现在才发现。

  我把笔灯从床头柜的抽屉里取出,把灯光贴近信封。除了印刷在左上角的寄件人住址:月光湾的托尔枪支专卖店之外,整个信封全是空白的。这只没有密封的信封,上面没有贴邮票也没有盖邮戮,可是有点给折,上面还有可疑的齿痕。

  我拿起信封,信封上有斑斑的水渍,不过折叠在里面的那张纸是干的。

  我藉由等灯仔细审规里面的文件,赫然发现标准格式的申请表誊本上有着父亲工整的字迹,他向本地的警察局担保他没有任何犯罪或精神疾病的记录,所以他没有理由不能持有这把手枪。里面还有一张原始收据的复印纸誊写本,上面注明这是一把九厘米葛洛克一七式手枪,以及父亲是以支票付款等等。收据上的日期不禁让我打了一身寒颤:两年前的一月十八日,父亲在母亲车祸死亡后第三天就买了这把葛洛克手枪,仿佛他突然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似的。

  欧森没有在书房内。

  早先的时候,萨莎曾经到家里来喂它吃东西,或许她走的时候把欧森一起带走了。如果欧森当时和我离开家的时候一样郁郁寡欢,尤其当它心情变得更糟的时候,萨莎可能不忍心将它独自留在家里,因为她的同情心就和皿管里流的血液一样多。

  就算欧森跟萨莎一起走了,又是谁将这把九厘米的葛洛克手枪从父亲的房间拿到我房间里?不会是萨莎,她不可能知道父亲有这么一把枪,而且她也绝不会擅自到父亲的房里乱翻。

  我书桌上的电话连接着一部答录机,在留言闪灯务的计数器上显示我有两个新留言。

  根据答录机的时间日期自动记录,第一通电话是半个小时前打来的。这则答录持续了两分钟之久,虽然打电话的人一句话也没有说。起初他只是深深的吸气,接着又同样慢慢地把气吐出,仿佛他具备某种法力,即使只透过电话线也能将我房间中的气息嗅得一清二楚讲判定我到底在不在家。过了一会之后,他开始低声哼吟,好像忘了自己正在录音这回事,就像做白日梦做得出神似的不自觉地自哼自唱,哼的调子五音不全,旋律不流畅,忽高忽低,不停反复,听起来十分诡异,就像疯子描述死亡大使对他合唱的歌声。

  我敢断定他是个陌生人;如果是我的朋友,即使只是哼唱的声音我都能辨别。我也很确定他没有拨错电话号码;无论如何,这个人一定和父亲死后发生的一连串离奇事件脱不了关系。

  当第一通答录切断时,我发现自己早已双拳紧握,而且毫无帮助地憋了一股气在肺里c 我将于热的晦气一口气吐出,慢慢吸入甜美清凉的新鲜空气,但是我仍激动得无法把拳头放开。

  第二通电话是在我进门前几分钟才打进来的,拨电话来的是一直服侍父亲病榻的护士安改拉。费里曼。她没有表露自己的身份,但是我认得出她那微弱而悦耳的声音,她在电话里从头到尾就像只焦躁不安地在篱笆上跳来跳去的小鸟。

  “克里斯,我有话要跟你说,我必须要跟你谈谈,就是今天晚上,任何时间只要你方便。我现在人在车上,正在回家的路上。你知道我住的地方,请你务必来找我,不要打电话给我,我不信任电话,本来甚至连这通电话我都不想打,但是我必须要见你一面。来的时候从后门进来,不管你多晚听到这通答录,再晚来都没关系,我不会睡着,我睡不着。”

  我替答录机换上一卷新带子,把旧的录音带藏在书桌旁垃圾桶里一堆写过的废纸团底层。

  这两段简短的录音虽然无法向警察或法官证明什么,却是唯一能证明的确有不寻常的事发生的证据——而且这件事比我生下来就注定不见天日更不寻常,比活过二十八年丝毫未受色素性于皮症(Xerederma pignentosurn)损伤更叫人啧啧称奇。

  我回到家还不到十分钟,但是,我不宜再多耽搁。

  我四处找寻欧森的踪影,心想可能会忽然听见门被用力挤开,或楼下打破玻璃的声音,接着就会听见脚踩在地板上的声音。但屋内始终一片死寂,安静得令人发毛,就像池塘的水面一般充满张力。

  这只狗既不在父亲的卧房或浴室,也不在可供人进出的衣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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