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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我第三次见到你时,我就先祈祷。”我结结巴巴地说着,又用鞋底找到了方砖地,按照这个棋盘的方格朝左侧祭坛走去。我每走一步都感觉到,他在目送你,圣徒们在目送你。有彼得,人家把他头冲下钉在十字架上;还有安得烈①,人家把他钉在歪斜的十字架上,它因此而得名,称圣安得烈十字架。此外,在拉丁十字架或称受难十字架旁有一个希腊十字架。描摹在衣料、图画和书籍上的,有双十字架、条顿十字架、基督受难地十字架。我在浮雕上见到爪形十字架、锚形十字架和苜蓿叶十字架。格雷芬十字架真美,马耳他十字架使人垂涎,带钩十字架②已被禁止,还有戴高乐十字架,洛林十字架,在海战上则叫做圣安东尼十字架,“T”字形十字架,挂在链条上的刽子手十字架,难看的盗贼十字架,教皇气派的教皇十字架,又名拉撒路十字架的俄国十字架。此外还有红十字。不掺酒精的标志是蓝十字。黄十字毒气毒死你,巡洋舰自己凿沉,十字军使我改宗,十字纹蜘蛛互相吞食,在十字路口我与你失之交臂,纵横交叉,诉讼双方对证人发问,纵横填字字谜在说:解开我吧!我累得腰酸背疼③,转身,背对十字架,也背对十字架上的运动,冒着被他踢腰背的危险,因为我是向童贞女马利亚走去,她一手扶着童子耶稣坐在她的右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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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彼得,原名西门,同安得烈是兄弟,都是基督门徒。

  ②指纳粹党标志。

  ③自“巡洋舰”以下,德语原词中均含“Kreuz”(“十字”),系文字游戏,但都是当时经常出现并与军事、政治有关的词汇。↓

  奥斯卡站在左耳堂左侧祭坛前。马利亚的脸部表情,他的妈妈过去肯定有过,那是她十七岁在特罗伊尔当店员的时候,因为没钱买电影票,只好对着阿斯塔·尼尔森演的电影的招贴画望梅止渴,感同身受。

  她对耶稣并无兴趣,而是瞧着右膝前的另一个男孩,为了避免误会,还是让我赶紧说出他的名字来吧!他是施洗者约翰①。这两个男孩同我一样高矮。可是耶稣看上去要高两公分,尽管根据《圣经》所载,他比施洗者年轻。把这个三岁的救世主塑造成一个一丝不挂的、粉红色的形象,必定使雕塑匠感到挺有趣的。约翰由于后来要进沙漠,所以他身披一块巧克力色的蓬乱的毛皮,盖住了半个胸脯、肚皮和“洒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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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施洗者约翰,《圣经》人物,在沙漠讲道的先知,在约旦河给耶稣施洗,后被希律王所杀。↓

  奥斯卡真不该接近这两个孩子,倒不如站在主祭坛前或者自由自在地待在忏悔室旁边为好。这两个孩子的目光同奥斯卡的目光相像得吓人,而且也相当早熟。他们自然也是蓝色的眼睛,也是他那种栗色的头发。所缺的就是雕塑匠没把他们蠢乎乎的螺旋形卷发剪掉,让他们同奥斯卡一样留一个平头。

  我不想同那个施洗童子多纠缠。他用左手的食指指着童子耶稣,仿佛正要开口念点数游戏的急口令:“我和你,缪勒的牛……”我不理这一套,而是仔细打量耶稣,并且断定,他简直同我长得一模一样。他可能是我的孪生兄弟。他不仅体态与我相仿,就连当时只用来撒尿的“洒水壶”也同我的毫无区别。他用来看世界的也是我那双钻蓝色的布朗斯基的眼睛,而最使我生气的是他打着我的手势语。

  这个耶稣,我的写照,举起双臂,两手松松地握成拳,正好能把什么东西,譬如说,我的鼓棒塞进去。如果雕塑匠在他粉红色的大腿上也用石膏塑造一面红白相间的鼓,那他不就成了我吗?成了完美无缺的奥斯卡,坐在童贞女的膝上,击鼓召集教会的会众。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尽管如此神圣——人家却偏偏不让它任其自然地发展!

  走上铺着一条地毯的三级阶梯,便是穿银绿色衣服的童贞女、披巧克力毛皮的约翰以及肤色似煮熟的火腿的童子耶稣。那里有一个圣母祭坛,上面插着像患了贫血症一般的白蜡烛和价钱不一的鲜花。绿色童贞女、棕色约翰和粉红色耶稣的后脑勺上都粘着盘子大小的灵光圈。上面贴的金箔使这三个盘子更显得昂贵。

  要是祭坛前没有阶梯,我就休想上去。当时,阶梯、门把和橱窗对奥斯卡都具有诱惑力,甚而至于今天,在他除了病床之外别无所求的时候,对他也不是无所谓的。他被一级一级地引诱上去,脚下踩的始终是同一条地毯。奥斯卡走近圣母小祭坛上这尊三人像,半是蔑视、半是尊敬地用指关节敲了敲他们。他用手指甲刮了一道,露出了石膏像的本色。童贞女的衣服褶裥合着她的形体,曲曲弯弯地一直延伸到踩着云带的脚趾上。隐约显出的童贞女胫骨的线条,使人推测到,雕塑匠是先塑肉身,然后再接形体的线条,加出衣服的褶裥来。童子耶稣的“洒水壶”没有割除包皮,这可是大错特错。奥斯卡伸手去摸了摸,小心翼翼地按了按,想使它动弹,却感觉到自己的“洒水壶”有一种半是舒适半是新奇的骚扰感,于是我就缩回手不再摸他的,也希望耶稣别再碰我的。

  至于耶稣究竟有没有割除包皮,我也不再深究。我从套头毛线衫下掏出鼓,从脖子上取下,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同时又注意不碰坏他的灵光圈。这真叫我费了点劲,因为我个头太矮,我不得不爬上塑像,踩在作为基座的云带上,让耶稣有鼓可敲。

  奥斯卡干这件事,不是在一九三六年一月他受洗礼后第一次上教堂的日子,而是在同年复活节前的一周。整整一个冬天,他的妈妈一直借忏悔来维持同扬·布朗斯基的关系。因此,奥斯卡有充裕的时间反复推敲他的计划,否定又肯定,斥之为无理又申辩为有理,拟新的计划,从各个角度阐明它,末了,抛弃全部旧计划,改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一,借在十四幅耶稣受难像前默祷之机,实行我的预谋。由于妈妈在复活节的生意达到高峰之前就急于要去忏悔,她便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一晚上挽着我的手出了门,沿拉贝斯路拐过新市场人埃尔森街,再到马利亚街,经过沃尔格穆特肉店,沿小锤公园向左拐弯,穿过总有恶心的黄汤滴下来的铁路旱桥桥洞,到了铁路路堤对面的圣心教堂,走进大门。

  我们来晚了。只剩下两位老太太和一个受了惊吓的小伙子等在忏悔室前。当妈妈检查良心的时候——她舔湿了大拇指,像翻账本似的翻阅《告解箴言》,仿佛在编造税收申报书——我溜下橡木凳子,避而不看耶稣的心和那个运动员,径直朝左侧祭坛走去。

  虽然事不宜迟,必须从速进行,但我还得按照弥撒仪式先唱登坛经,走上三个阶梯,“登上主的祭坛”①,朝从小就给我欢乐的主走去。我将鼓从脖子上取下,一边拖长声调唱着“求主怜悯”,一边登上作为基座的云带,不再去摸“洒水壶”免得耽搁,而是在唱“荣耀归在天之主”前,把鼓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小心翼翼地不碰坏灵光圈,下了云带,唱“减罪、赦罪和宽恕”。

  但在此之前,我把鼓棒插入耶稣大小正合适的拳头缝里,一、二、三,下了阶梯,“我仰望群山”,再走过一段地毯,踏上方砖地,那儿有一张为奥斯卡祈祷用的小矮凳。他跪在小软垫上,将鼓手的双手举到面前,合十礼拜——“荣耀归在天之主”——目光从合掌的双手旁投向耶稣和他的鼓,期待着奇迹出现:他敲起鼓来。他不会敲呢还是不准他敲呢?他要么敲起鼓来,否则他就不是真耶稣。如果他还不敲鼓,那么,他就是假的,而奥斯卡便是真耶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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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里的引号中均为弥撒经文。↓

  谁想要看到奇迹,谁就得善于等待。好吧,我等着,开始时,我还耐心,或许已经不够耐心了,因为我越是长久地重复“众人的眼睛都期待着你,主啊”这句经文——一边在必要的时候还用“耳朵”替换“眼睛”这个词——跪在小软垫上的奥斯卡就越发感到失望。虽然他给主提供了种种机会,闭上了眼睛,这样,耶稣就不必害怕自己开始时手法不熟练,而是在没有人看的情况下,下定决心敲起来,可是最后,唱完第三遍信经,天父,造物主,能看见的和不能看的,独生子,出自天父,真正的父的真正的子,他由父所生而非父所造,与父为一体,通过他,为我们世人和我们的拯救从天而降,被接纳,排出,化为肉身,为我们,他生活在我们之中,被埋葬,复活,升天,坐在天父右边,归于天父,死者,不死,我信,他与天父同在,天父通过他讲话,我信唯一的、神圣的、天主教的……

  不,天主教信条只留存在我的味觉中。再也谈不上有什么信仰了。就算是它那股味道吧,我也不感兴趣了。我需要点别的东西。我需要听我的铁皮作响。耶稣应当敲出点名堂来给我听。哪怕声音很小,也终究是个小小奇迹嘛!我又不要求他敲出雷鸣般的巨响,吓得副神甫拉斯切亚冲到出事地点,连维恩克圣下也拖着他那一身肥肉吃力地来目睹奇迹,随后将一份份报告送到奥利瓦主教管区,主教又将验证书呈报梵蒂冈。不,我可没有这份野心。奥斯卡并不想被称为圣徒,名列《圣经》正经之中。他只要求耶稣私下里显一下小小的奇迹,让他听到或看到点什么,从而一劳永逸地确定奥斯卡究竟是击鼓赞成呢还是击鼓反对,并且就此揭晓:这两个身材体形一模一样又都是蓝眼睛的孩子,今后究竟谁该称自己为耶稣。

  我坐等着,但不由得担起心来,因为妈妈已经进了忏悔室,可能背完第六诫了①。那个总是在教堂里摇摇晃晃来回走动的老头儿,拖着无力而不稳的脚步走过主祭坛,末了经过左侧祭坛,向童贞女和两个男孩敬礼。他也许看到了鼓,可是不晓得是怎么回事。他拖着脚步走了过去,越走越显得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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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基督教的十诫,第六诫为不可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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