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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那个冬天,我们市郊大多数保过偷盗险的店铺,都遭到可观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得不给予赔偿。尽管我从未造成大规模的偷盗,并且在切割橱窗时也有意识地限制尺寸,只让别人拿走一两件陈列品,可是,这些被称之为破门窗偷盗的案件却日积月累,次数渐增,弄得刑事警察们不得安宁,并被报界骂作饭桶。从一九三六年十一月至一九三七年三月,即在科克上校在华沙组成一届国民阵线政府的时期内,在这类破门窗偷盗案中,企图作案的有六十四起,已成事实的有二十八起。

  当然,在这些中年妇女、穿着过分讲究的年轻店员、女佣人以及领养老金的中学教员中,有一部分并不是一心想做贼的,刑事警察不久便破案并没收了他们的赃物;还有一些外行小偷,在搞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之后,反倒整夜不得安眠,左思右想,结果第二天就到警察局去自首说:“唉,请您千万原谅。我担保不再重犯。昨夜我站在橱窗前,突然玻璃上出现一个窟窿。走到半路,我总算镇定下来,但离开那个橱窗已有三个十字路口。这时我才发现,我把一副极好的、不说买不起也肯定是很贵的鞣皮男手套非法地塞进了大衣左口袋里。”

  警察局不相信有什么奇迹。因此,所有的人,不论是被抓到的还是自首的,统统得蹲班房,刑期是四星期至两个月不等。

  我本人有时也被关在家里,因为妈妈自然猜到了我的比玻璃更硬的声音同犯罪事件有关,虽然她不说出口,并且很聪明地不去向警察局坦白。

  马策拉特则相反,装出遵守法纪的样子,板起面孔,要审问我。我一概拒不招认,并手腕越来越高明地用我的铁皮鼓作护身符,用我永远像三岁小孩似的个子作挡箭牌。每逢马策拉特审问完了,妈妈总是这样大声嚷道:“是那个矮小子的罪过,就是他,他吻了奥斯卡的前额。我当时就预感到,这可不是好事情,因为奥斯卡以前完全不是这样的。”

  我承认,我受了贝布拉先生的影响,影响虽不大,但持续时间很长。甚至家庭禁闭也管不住我,我总能遇到一些良机,溜出去个把钟头,而且没有人来盘问我。我于是又用歌声在缝纫用品店的橱窗上割开一个臭名昭著的圆窟窿,使一位看中了橱窗里某件陈列品的有为青年捞到一条真丝的紫红色领带。要是您问我,我把擦得锃亮的橱窗割开一个巴掌大的圆孔,这种诱惑力已经相当不小,是否还有邪恶在左右我增加这种诱惑力呢?奥斯卡的回答是:没错,是邪恶。仅仅由于我站在黑洞洞的大门口,就证明我是受邪恶左右的。

  因为众所周知,门洞是邪恶最爱呆的地方。另一方面,我也不想缩小这种诱惑术的邪恶的性质。因此,今天,在我既没有机会去诱惑别人,也不再有这种癖好的时候,我必须对自己和我的护理员布鲁诺说:奥斯卡,你不仅满足了所有默不作声但心中深爱自己目的物的那些冬季行人较小的和不大不小的愿望,而且还使站立在橱窗前的人们认识了自己。某些体面的、穿着时髦的太太,某些规矩的老绅士,某些笃信宗教以保持青春的老小姐,如果他们没有受到你的声音的诱惑而去偷窃的话,他们是决不会认识到自己身上还会有窃贼的禀性的,更不用说那些正人君子的转变了,他们在受你诱惑之前,甚至将一个本领不到家的小小扒手都看做是罪该万死的危险家伙。

  有一个人,我每天晚上埋伏着窥伺他,他也曾三次拒绝偷窃,最后还是动了手,并且成为从未被警方发现的窃贼。此人便是埃尔温·朔尔蒂斯博士,检察官,州高级法院里令人畏惧的起诉人。他变成了一个温柔、宽容、在判决时几乎最讲人情的司法人员,因为他已经献身于我这个窃贼崇拜的小半仙,并且抢了一个真灌毛的修面刷。

  一九三七年一月间,有一次我久久地忍着冻站在一爿珠宝店对面。这家店铺开在市郊一条林阴道上——栽种的通常都是械树。尽管地点偏僻,但是招牌很响。在陈列首饰和手表的橱窗前,有那么一些可以诱惑的对象,要是他们站在别家店铺的陈列品前,譬如女用长统袜啦、兔绒皮帽啦、利口酒啦等等,我早就毫不犹豫地施展我的法术了。

  这就是珠宝对人产生的影响。人一见珠宝,性子就变慢了,变得爱挑剔了,像看珍珠项链似的,可以没完没了地转着围看下去。我也不再用分秒来计时,而是改用“珍珠年”,因为我考虑到,珍珠比脖子耐久,腐烂的不是手镯而是手腕,在坟墓里挖掘到的不是手指而是戒指;总而言之,我也在慢吞吞地选择,嫌这个看橱窗的人充阔老充得太过分,因此不配让他戴珠宝首饰,又嫌那个过于小家于气。

  珠宝商班泽默尔的橱窗里陈列品并不多。几块精选的手表,瑞士的优质货,天蓝色丝绒上几枚同一种式样的结婚戒指,橱窗中央,有六件,确切地说,七件精选出来的陈列品:一条盘了三圈的蛇,用不同色泽的黄金打成,细工镂刻的蛇头上镶有一块黄玉,还有两颗金刚钻以及两颗作为眼睛的蓝宝石,因此显得格外贵重。我本来是不喜欢黑丝绒的,但是,在珠宝商班泽默尔的这条蛇下面衬上黑丝绒,却是最合适不过了。同样,在因简朴而迷人、以匀称而夺目的银制物品下面村上灰色丝绒,会产生一种宁静感,吊足观赏者的胃口。

  一枚戒指,镶着一颗非常可爱的宝石,使人一看便知道这枚戒指将磨坏同样可爱的妇女们的手指,而它自身则变得越来越可爱,直至达到不朽的程度,而不朽则是珠宝所独享的。谁戴了都要受罪的小项链。谁戴了都要磨损脖子的项链。还有一种轻巧的项链,挂在大致模仿颈根肤色的浅黄色丝绒软垫上。一张编织得很精巧的网,织成又破,破了又织。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蜘蛛,竟能分泌出金丝来把六颗小的和一颗较大的红宝石同住呢?蜘蛛潜伏在哪儿?它守候着什么呢?它当然不是守候着更多的红宝石,而是守候着某个人,这个人的目光被网里似凝结成颗粒状鲜血的红宝石勾引住了——换句话说,这条项链按我的意思,或者按吐金丝的蜘蛛的意思,应该送给谁呢?

  一九三七年一月十八日,在被人嘎吱嘎吱踩硬了的雪地上,在一个散发出更多雪的味道的夜里,在一个可以使人存着希望把一切事情都推给雪来负责的黑夜里,我看见扬·布朗斯基从我埋伏处右边横越过马路,头也不抬地走过珠宝店,随后又踌躇不前,不,不如说是应了谁的招呼停了下来。他转过身去,或者说,他被什么力量扭转过身去。就这样,扬站在橱窗前几棵白雪覆盖的无声的械树间。

  这个清秀的、总有点唉声叹气的、在工作上唯命是从、在爱情上劲头十足、半是傻瓜半迷恋于美的扬·布朗斯基,这个靠我妈妈的肉体活着,并用马策拉特的名义生了我(这一点我至今还半信半疑)的扬,此时此刻,身穿时髦的、可能是某个华沙裁缝做的冬大衣,站在橱窗前,一动也不动,成了一座石雕像。他的目光死盯着金项链上的红宝石,就像站在雪地里的帕西代尔①,直愣愣地盯着雪地上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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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帕西伐尔,布列塔尼传说中的英雄。此处指瓦格纳歌剧《帕西伐尔》中的主角。↓

  我本来可以把他唤走,或者用鼓声把他唤走。我带着铁皮鼓。它在我的大衣里面。我只要解开一个扣子,它就能一跃而出,进入寒夜之中。我只要把手伸进大衣口袋,就能拿到鼓棒。猎人胡贝图斯①见到一只非常奇特的鹿在他的射程内,他不也没有射箭吗?扫罗皈依成为保罗②。罗马教皇莱奥伸出戴戒指的手指,阿蒂拉一见,便掉转马头撤兵③。但是我呢,照旧射箭,不改变信仰,也不撤兵,照旧当猎人。奥斯卡要达到他的目的,不解开大衣扣子,不让铁皮鼓跳到寒夜里,不用鼓棒敲击冬天似洁白的铁皮,不让一月之夜变成鼓手之夜,而是无声地响了一声,也许像一颗星星,或者像海底的鱼似的喊了一声,先破坏寒夜的结构,使它终于落下新的雪来,随后把声音传到玻璃上,传到厚玻璃上,贵重的玻璃上,便宜的玻璃上,透明的玻璃上,把世界分隔为两个的玻璃上,圣母的、神秘的玻璃上,扬·布朗斯基和红宝石项链之间的橱窗玻璃上,割开一个洞,刚好像我所熟悉的扬的手套那样大小,让割开的玻璃像活门似的倒下,既像天堂的门,又似地狱的门。

  这时,扬并不畏缩后退,而是将戴着鞣皮手套的手从大衣口袋里伸出来,伸进天国,手套离开了地狱,从天国或者地狱里取走了一串项链,那上面的红宝石能使所有的天使,包括已故的在内,笑逐颜开。他将捏着红宝石和黄金的手又插进口袋里,却始终还站在开口的橱窗前,尽管站在那里是危险的,尽管已没有鲜血似的红宝石硬要他的或者帕西伐尔的目光死盯着那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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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胡贝图斯,列日主教,猎人的保护人。据传说,一次狩猎,他看见一头鹿两角之间有一金十字架,于是忏悔行猎之过。
  ②保罗,希伯来名为扫罗,原来反对耶稣基督,后归其门下,称使徒保罗。此处为改恶从善之意。
  ③阿蒂拉(约406~453),匈奴王,曾于452年攻人意大利,罗马教皇莱奥一世(440~461年在位)同他签订和约。文中所述,系传说故事。↓

  圣父、圣子、圣灵啊!现在圣灵该显神通了,否则圣父,扬,就得遭殃。圣子,奥斯卡,解开大衣纽扣,赶紧拿出鼓棒,在铁皮上敲出了呼唤声:父亲,父亲!直至扬·布朗斯基转过身来,很慢很慢地横穿过马路——啊呀,实在太慢了,他在家门口找到了我,奥斯卡。

  仍旧木然发呆但快要清醒的扬望着我时,天又开始飘雪花了,这一刻多美啊!他伸出一只手,但是没有戴那只接触过红宝石的手套,搀着我默默地但并非心情悒郁地回家去。在家里,妈妈正在为我担忧,马策拉特还是那副老样子,铁板着面孔,吓唬我要去叫警察,其实并不认真。扬没作解释,也没有久留,尽管马策拉特已经把啤酒摆上桌子并请他玩施卡特,他还是辞别了。临走时,他抚摩奥斯卡的头,我则困惑不解,究竟是扬要我严守秘密呢,还是要得到我的友谊呢?

  此后不久,扬·布朗斯基把项链送给了我妈妈。她肯定知道这件首饰的来历,所以只在马策拉特不在家的时候戴着它独自欣赏,或者戴给扬·布朗斯基看,或者还戴给我看。

  战后①不久,我在杜塞尔多夫的黑市上,把这串项链换了十二条“吉祥”牌的美国香烟和一只公事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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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第二次世界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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