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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费、娱乐、摆设(1)


  ◎喝酒

  从显示人的社会地位角度讲,几乎没有哪一个单个的场合能比“鸡尾酒时间”表现得更加充分,因为无论你喝什么酒,喝多少,都能暗示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一个中年人,要了一杯白葡萄酒(顺便说一句,酒会提供的白葡萄酒越甜,说明主人的社会地位越低),那么与此同时,你已经发出一个特别的暗示:你是一个上层或中上层社会的人土。这就像在说,作为上大学(当然是一所不错的大学)时培养起来的习惯,你曾经喝了大多昂贵的烈性酒,由于潇洒地过量饮酒曾经到了酗酒的边缘。现在,人到中年已经足够老练,想改变一下口味喝些较清淡的酒。(干白葡萄酒被认为是低卡路里的饮料,因此被那些极端注意身材的人所热爱)。现在有许多注意身份地位的人士放弃了喝烈性酒的习惯而改喝白葡萄酒,于是出现了一个由上层和中上层人士组成的不断扩大的喝白葡萄酒喝得醉醺醺的群体,他们情愿在人前喝度数低味道细腻的东西,不希望自己跌跌撞撞的步态和含糊不清的言辞让人看到或听到。

  他们最爱喝的一种白葡萄酒酒是意大利的Soave,它是进口酒中质量过关又比较常见且能叫得出名的一种酒,价格也比较便宜。还有一种受欢迎的酒叫Frascati。再者,当别人痛饮烈酒时,要一杯Perrier苏打水(上层人士)或者一杯Club苏打水(中产阶级),所传递的信息相当于要一杯白葡萄酒。这一举动的意思是,我之所以档次高和受人欢迎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我以前喝酒过量是好笑的、富于冒险性的和不谨慎的行为;第二,我有能力戒酒,这表明我是个既聪明又具有自我约束力的人。再者,由于眼下我很清醒,我一定比你们的社会地位优越,因为我会眼看着你们醉倒,而且司以告诉你们喝醉酒的样子有多么可怜。

  除了白葡萄酒和含碳酸质的水之外,上层阶级的饮料还有伏特加(尤其是只渗水的伏特加,如果加上汤力水便只能算是中产阶级了),血玛丽(切记:绝不能在下午三点以后喝),苏格兰威士忌(特别是加冰块或加一点水的喝法)。把苏打水加入苏格兰威士忌的喝法是不甚讲究的。崇尚英格兰传统的人会认为苏格兰威士忌要优于波旁威士忌,后者是中产阶级的典型饮料。大部分中产阶级也是马提尼酒的热爱者,他们自以为聪明地把马提尼酒叫做“martooni”。如果你在晚饭后喝马提尼酒,那你准是个贫民人士,啤酒属于大学生们的专利,一个在饮酒方面有很好的洞察力的大学生,能通过观察大家喝的酒的品牌准确地判断出这个学校属于哪个等级。比如,看你喝的是Molson’s、Beck’s,Heineken’s(人们俗称为绿牌的啤酒)或Grolsch,还是Budweiser、Michelob、Stroh's、Piel’s、或Schlitz。德怀特·麦克唐纳通过观察这一区别抓住了约翰·奥哈拉所揭示的一个情节:耶鲁大学的学生喝醉酒的方式和宾州州立大学的学生醉酒的情形完全不同。(还有一个识别的办法就是,如果其他方面部没有区别,玻璃啤酒瓶于比易拉罐高级得多——这依然是崇古原则的体现。)

  中产阶级有一个嗜好,就是爱把酒藏在厨房里,他们总是在那儿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偷着饮用。如果酒瓶子摆在明处,那一准是Old Grand Dad或Tanqueray(此为有效的崇英派人士的标志)等牌子的酒。真正的上层人士并不要求自己喝的酒非得是体面的品牌,他们用便宜的当地产的酒款待客人时丝毫不觉得难为情。他们还常常用一次性的杯于喝酒,因为他们在乎的是盛在容器中的酒而不是容器本身。另一方面,中上层阶级人士喝酒时喜欢用那种早已过时的特大号的杯子,上面印着彩色的鸭子,猎狗或船支的图案。中产阶级则喜欢用印有粉红色条于的玻璃杯喝酒。上层贫民喝酒用的是果汁杯,你可以在小五金店或廉价商品店里买到,杯于上大都点缀着橙子、草莓、小猪或带太阳帽的小姑娘的图案。而被水泡掉了商标的果冻或花生酱玻璃瓶,则是中下层贫民使用的喝酒器皿。

  事实上,通过饮料来区别不同的社会阶层,其实一点都不难,有一条泾渭分明的分界线把社会上层和底层划分得清清楚楚,那就是饮料的甜度:较于还是较甜。如果你听到一种叫做Seven and Seven的酒名感到陌生,如果你想到要一杯Seagram's Seven Grown(一种廉价杜松子酒。一译者注)加七喜会皱一下鼻了,你基本上是个上层人士或者接近上层社会,或者至少没有大多地对社会底层的大量含糖饮食妥协。波旁威士忌加姜汁的喝法相当受下层的欢迎,而上层的人们对它几乎完全不知道。有些鸡尾酒像daiquiris、stinger mists、brandy Alexandere和sweet manhattans等常常被人在晚餐前饮用,说明人们对餐前酒的基本原则不甚了了。(餐前酒的功能是开胃,因此应该饮用较干的酒类,促进胃液的增加。-译者注)只有某些非贫民阶层的又经常在欧洲旅行的人,才有可能掌握开胃酒的原则。

  美国下层社会对甜东西的消耗量大得惊人。根据拉普尔消费调查的统计,百分之四十的美国人(当然其中多数是贫民)每天至少要喝掉一罐可口可乐或类似的饮料。美国的贫民几乎不会碰面包,除非里面加了糖或者蜂蜜。在中西部地区情况更糟,那儿的酒吧里白兰地常常比威士忌卖得更好,而于葡萄酒几乎卖不出去,事实上,你可以根据每个家庭对糖的消耗量来划一条可靠的社会等级分界线,当然孩于可以除外,因为无论出身于哪个阶层,年轻人都喜爱喝较甜的酒。这一口味无疑表明了从喝苏打饮料的孩子变为喝酒的成熟男人的过程。上吊自杀的前儿童电视剧明星特伦特·莱曼的女朋友提供给我们一个很好的证明,她说:“他开始狂饮Seagram’s加七喜。有一天,他衣冠楚楚地醉倒在冲浪浴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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