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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费曼广播电台

  那时候我们住着一幢很大的木头房子,是祖父留下来给我们的。我在屋子周围装上电线,每个房间内也装了插座,那样一来,我随时随地都可以听到放在楼上实验室内的收音机。我还有一只扬声器——但不是完整的,它缺了牛角式的喇叭部分。

  有一天,我把耳机接到扬声器上,观察到一些新现象:当我用手指碰扬声器时,从耳机可以听见碰触的声音;用手抓它,在耳机里也听得见。因此,我发现扬声器可以当作麦克风使用,甚至连电池也不需要。那时候,刚巧学校讲堂上讲到贝尔(A1exander Graham Bell)的故事,我就表演扬声器接上耳机的功能;当时我并不知道,但现在回想,那就是贝尔最初使用的那种电话了。

  有了这只麦克风,再加上我从旧收音机上拆下来的扩音器,我可以从楼上到楼下,从楼下到楼上,双向播音。

  那时候,比我小9岁的妹妹琼安才两三岁大,而她很喜欢收音机上一个唐叔叔播音的节目。节目中会唱一些像“好孩子”之类的儿歌,有时又会朗读某些小孩父母寄来的卡片,例如:“这个星期六,是住在弗莱布希路的玛丽的生日。”

  有一回,我和表弟弗朗西斯叫琼安坐下,告诉她有个非听不可的特别节目。然后我们飞奔到楼上,开始广播:“我是唐叔叔。我们听说,住在新百老汇大街上的琼安是个很好很乖的小女孩;她的生日快到了——不是今日,而是某月某日。她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我们唱了一首歌,接着“奏”了些音乐:“嘀嘟哩嘀,嘟嘟落嘟……”演完了唐叔叔的全套节目后,跑到楼下问琼安:“怎么样?喜欢这节目吗?”

  “节目很好,”她说,“可是你们的音乐为什么也是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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