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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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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的第二遇,一只潜水艇在堪萨斯州的卡尔多尔湖下游戈。其后,这只潜艇便去向不明。” “一切迹象无不表明,以上所述三种交通工具皆出自于同一位发明者之手,也许是同一工具,其构造特点是能水陆两用。 因此,特向这位发明者郑重宣告,无论他是谁,也无论他是出于何种动机发明了上述工具。 “要求此人公开其身份,并提出他同美国政府对话的条件。也要求此人务必尽快同美国华盛顿特区美国联邦警察署联系。” 以上公告,以显著位置刊载于各家报纸的头版。显然,不论此人在何处,官方试图所寻找的这位发明者一定能够读到这份公告。他必定会以某种方式作出回答。似乎没有任何理由表明他能够拒绝接受这一如此优厚的条件?咱们只须等待他的回复。 可以想象公众对此的好奇心如何高涨起来。从早晨到夜晚,迫不及待的人群吵吵嚷嚷涌向警察署,想知道是否有任何来自那位发明者的信件或电报寄到。一些最出名的记者随时都在这儿,等待抢到第一手新闻稿。如果谁先向全国公布这一特大新闻,这家报纸必定更加名声大振而且利润可观。让公众最终知道这位秘而不宣者的姓名和所在处,而且知道是否他会同意政府提出的条件或者讨价还价?更不消说,全世界都会知道,美国人办事是何等气势?百万富翁们将不愁找不到发明者。如果必要,这个国家的巨豪们定会为发明者敞开他们那取之不竭的钱包! 白天过去了。这一天倒底有多少人因激动而急不可耐地来到警察署,似乎二十四小时从未间断。然而,却没有收到任何一封信或一封电报。到晚上,仍然毫无消息。第二天如此,——次日也同样如此。 终于有了某种结果,这是人们期待之中的。越洋电报向欧洲传去了美国为此事采取行动的消息。东半球的诸强国也试图获得这项绝无仅有的发明。干吗他们不会为占有这一发明而不借一切呢?干吗他们不为此投下巨额金钱同美国进行角逐呢? 事实上,每一列强都介入此事中:法国、英国、俄国、意大利、德国。只有那些次等强国,未参与竞争,因为它们国力有限,认为得不偿失。欧洲报纸也刊登了与美国政府类似的通告。这位举世无双的“驾驶者”只要说一句话,就可足以成为堪与范德比尔特家族,阿斯特家族,范尔德家族,摩根家族,以及欧洲各国特希尔德家族匹敌的对手。 既然,这位神秘的发明者不愿露面,又有何更吸引他的条件能诱使他抛出他的秘密呢?整个世界成了一个公开市场,一个拍买所,在这儿出价简直高得令人瞠目结舌。一天两次,报纸将新的出价数目公之于众,从百万到亿万,而且继续见涨。美国国会在召开了一次有纪念意义的会议后,最后终于出价二亿美元。没有任何一位美国公民对此巨额数目表示异仪,因为他们毫不怀疑此举至关重大,如果能因此获得那非凡的引擎的所有权,在我看来,我曾对我的老仆人说:“这东西值的钱应该比任何所提供的数目还要多!” 不过,世界上其它国家可不会这样看,因为他们所提供的要价都低于上述数目。然而,诸强国之间的竞争却无济于事!这位发明者根本不存在!这全是美国报纸声势浩大的杜撰攻势的结果,竟然最终让东半球也置信不疑。 时间就这样过去,仍然没有任何有关这位发明者的最新消息。他根本无动于衷,毫无反响。他不再出现。我自己也一愁莫展,对揭开这桩奇事也开始失望了。 就在这时,七月十五日早晨,在警察署的邮箱发现了一封没有邮戳的信,经过权威人士鉴定后,这封信交给华盛顿的报纸,在特刊号中将原件复制品发表。全文如下: 第九章 第二封信 “恐怖号”船上 七月十五日 “给东半球和西半球诸国 对欧洲诸国政府所提出的主张以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最后确定的条件兹答复于下: 我毅然并断然拒绝为我的发明所提出的要价。 我的发明既将不属于法国,也不属于德国,奥地利,俄罗斯,英格兰,或者美国。 这发明属于我个人,我将按我的意愿使用它。 依靠它,我要控制全世界,绝没有任何人类可及的力量能够阻止我,不论在任何情势下。 别再试图抓住我或阻止我。现在、将来都枉费心机。对于任何人存心伤害我的任何举动,我将百倍地加以还击。 至于向我提供的金钱,我不屑一顾!我不需要。不过,一旦我乐意需要百万、亿万时,我只须伸手就可得到。 东半球和西半球诸国务必明白:想要同我作对必将徒劳无功;我要惩罚它们是轻而易举。 为此,我特意在信尾签下我的名字。 世界主宰者” 第十章 逍遥于法律之外 这就是写给美国政府的信。没有人看见谁将这封信投在邮箱内。 整个夜晚,我们办公室前面的通道上不可能空无一人:从日出到日落,总有人匆匆忙忙、迫不及待或带着好奇心从办公室门前经过。当然,即使如此,携带信的人也可以容易地在不为人所看见的情况下溜进来判大纲》表明,恩格斯完成了由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由革,将信件扔在信箱里。夜色太暗,即使在街的这一边看清街的另一边也很困难。 我曾经说过,这封信以复印原件的方式发表在与政府有联系的报纸上。或许,人们自然会认为,公众对此的第一个反应是,“这是某位善于开玩笑的人的杰作。”五周以前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了中国近代历史和世界历史的根,我正是以同样方式收到来自爱里巨峰的信。 然而,无论是在华盛顿,或美国其它各地,并非所有人都对此信持以上看法。对于少数认为这封信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人,绝大多数的人会作出此回答:“这封信根本不具有一个爱开玩笑的人惯于使用的那种行文特色。只有一个人能够写出这封信(阿维森纳)。阿拉伯哲学家、医学家、自然科学家、文学家,,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无法追赶的怪物的发明者本人。” 对于一些人以上结论似乎无可辩驳,因为可以容易地被解释为好奇心理。而且,就所有发生的奇异事件而言,至今仍缺乏令人信服的说明,这封信正好提供了一种解释魏弁、陈仲、史鰌、墨翟、宋钘、慎到、田骈、惠施、邓析、,一种为公众所普遍接受的看法:发明者只不过暂时隐藏起来,只是为了在某个时候以更令人吃惊的新方式再次出现而已。他根本没有在某一事件中丧身,他一定躲藏在警察无法发现他的一个隐秘处。为了明确表明他对世界有关国家政府的态度,他才写了那封信,他没有将信在任何一个地区寄发,是因为这可能会招致对他藏身地追踪的危险;所以他到华盛顿亲自将信投在政府公告所示的联系地点:警察署。 显然,如果这个超凡的家伙认为他存在的这一新证据会在两大陆引起轩然大波,他的打算完全正确。就在这一天,成千上万的普通百姓阅读,而且不止一次地阅读当地的报纸——引用一句极其流行的话——几乎不敢相信他们自己的眼睛。 至于我,我对这封信的每一字每一句都仔细进行推敲,笔迹粗重,一位笔迹专家一定会从其行文识别出这是一个性格暴戾,冷酷而且内向的人。突然,我情不自禁大叫一声——幸好,我的管家没有听见——“干吗我没能马上留意到这封信同我收到的那封寄自莫干顿的信的相似之处。” 此外,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巧合,寄给我的信上的名字缩写字母“M·O·W”不正好代表的是“世界主宰者”(MasteroftheWorld)? 第二封信发自何处?“恐怖号船上,”无疑,这是由那位神秘的船长所驾驶的三合为一的怪物的名字,给我的信上的名字是他的亲笔签名,正是他威胁我,如果我敢于再次进入爱里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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