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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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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得到,弗格森年青时代在世界各地进行冒险活动期间,他的这些倾向发展到了什么地步。弗格森的父亲是位有见识的人,自然不会忽略发展孩子敏捷的智力。他让儿子认真学习了水文学、物理学和力学,此外,又附带让他学了一点儿植物学、医学和天文学方面的知识。 可敬的船长去世时,弗格森·弗格森22岁,但是已经周游了世界。他曾加入过孟加拉工程兵部队,而且在好多次战斗中立功。然而,他对这种军人生活并不满意。他不愿意指挥别人,也不喜欢别人对他吆三喝四。他提出了退役。而后,他边打猎,边采集植物,重新登程去印度半岛北方旅行。从加尔哥答到苏拉特,他穿越了整个半岛。对他来说,这不过是旅行爱好者的一次平常散步而已。 在苏拉特,我们看见他动身去了澳大利亚。1845年,他在那里参加了斯特尔特 (1759—1869,澳大利亚探险家,着有《深入澳大利亚南部的两次探险》和《澳大利亚中部探险记》)船长的远征探险队,这支探险队受委托寻找人们猜想存在于新荷兰 (澳大利亚的旧名)中部的那个内陆海。 弗格森·弗格森在1850年前后返回英国,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着魔于旅行探险。他又去远征队陪同麦克·鲁尔船长一起从白令海峡环绕美洲大陆到达费尔韦尔角 (位于新西兰)。这次远征直到1853年才告结束。 不管什么样的劳顿困苦,无论气候如何恶劣,弗格森的体质居然不可思议地抵挡得住。甚至在一无所有的最恶劣环境中,他也能生活得悠然自得。他是那类地道的旅行家:胃可以任意收缩、扩张;腿可以按临时床铺的长短蜷屈伸展;白天随时可以入睡,晚间随时能醒来。 因此,我们发现这位永不知疲倦的旅行家,在施拉京特魏特兄弟的陪同下,从1855到1857年访问了西藏的整个西部地区,并且带回一些稀奇的人种学方面的观察报告,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这几次旅游期间,弗格森·弗格森成了《每日电信报》最活跃、最引人注目的通信员。这家报纸很便宜,一便士就能买一份。该报的日发行量虽高达14万份,不过仅勉强满足数万读者的需要而已。所以,尽管弗格森博士不是任何学者团体的成员,既不是伦敦、巴黎、柏林、维也纳或圣·彼得堡皇家地理学会成员,也不是旅行者俱乐部的成员,更不是皇家工艺学会成员(他的朋友统计学家科克伯恩是该会头面人物),他的名字仍然为人熟知。有一天,他的这位学者朋友逗他寻开心,甚至要他解答这么一个问题:已知博士环绕地球走过的里数,由于半径不同,问他的头比脚多行多少里路?或者说已知博士的脚和头经过的里数,精确算出他的身高,误差不超过1法寸(1法寸约合2.25毫米)。但是,弗格森对那些学者团体总是敬而远之。因为他是埋头实干、不愿多言的人,他认为把时间用于探索和发现比争来论去、高谈阔论强得多。 据说,一天一位英国人特意来日内瓦观赏日内瓦湖。他上了一辆老式马车,这种车像公共马车一样,座位在车内的两侧。无巧不成书,我们这位英国人恰恰被安排坐在背对湖的一侧。车稳稳地绕湖一圈,这期间他甚至就没想到扭回头去瞧一眼,最后,竟然还高高兴兴地离开日内瓦湖回伦敦了。 弗格森博士在旅行期间却回过头,而且还不止一次。正因为如此,他才看到了许多东西。再说,这也是他的天性所至。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他有点宿命论思想。其实他就是位彻头彻尾的宿命论者。他相信命运,甚至相信天意。他觉得自己与其说是被吸引,倒不如说是被某种力量驱使,去旅行和周游世界的。就像一辆火车头,不是自己引着自己走,而是道路领着走。 “我是不赶路的,是路在赶我。”他常常这样说。所以,难怪他那么镇静地面对皇家学会的掌声了。他没有丝毫傲气,也没半点虚荣。他不在意这些小事。他认为给弗朗西斯·M××爵士谈的这个建议很平常,因此,压根儿就没发觉自己竟由此引起巨大波澜,成了风云人物。 会议结束后,有人陪同博士来到帕尔玛尔大街的“旅行者俱乐部”。在那里,大家为他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从饭桌上鱼的大小可看出被邀的人物何等重要。尤其是搬到筵席中的那条鲟鱼,身子几乎与弗格森·弗格森本人一样长。 人们痛饮着各种法国葡萄酒,为在非洲大陆探险而享有盛誉的旅行家们频频举杯致意。为他们的健康而干,为他们的荣誉而喝。人们甚至按照旅行家们名字的字母顺序(这可是地地道道英国化的)依次祝酒:阿巴迪、亚当斯、亚当森安德森、为……(原着此处列举了近一百二十个旅行家的名字,本文省略)。最后,为弗格森·弗格森博士举杯。后者意欲用他非同寻常的尝试,把前面这些著名旅行家的劳动成果汇成一体,补充完备有关非洲大发现方面的系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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