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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克先生四平八稳地坐在安乐椅上,双脚并拢得象受检阅的士兵一样,两手按在膝盖上,挺着身子,昂着脑袋,全神贯注地看着挂钟指针在移动——这只挂钟是一种计时,计分,计秒,计日,计星期,计月,又计年的复杂机器。按照他每天的习惯,钟一敲十一点半,他就离家到改良俱乐部去。

  就在这时候,福克先生在小客厅里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被辞退的那个詹姆斯·伏斯特走了进来。

  “新佣人来了。”他说。

  一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走了进来,向福克先生行了个礼。

  “你是法国人吗?你叫约翰吗?”福克先生问。

  “我叫若望,假使老爷不反对的话,”新来的仆人回答说,“路路通是我的外号。凭这个名字,可以说明我天生就有精于办事的能耐。先生,我自信还是个诚实人,但是说实在话我干过很多种行业了。我作过闯江湖的歌手,当过马戏班的演员,我能象雷奥达一样在悬空的秋千架上飞腾,我能象布龙丹一样在绳索上跳舞;后来,为了使我的才能更发挥作用,我又当过体育教练。最后,我在巴黎作消防队班长,在这一段经历中,我还救过几场惊险的火灾呢。可是,到现在我离开法国已经五年了。因为我想尝尝当管家的生活滋味,所以才在英国当亲随佣人。如今我没有工作,知道您福克先生是联合王国里最讲究准确、最爱安静的人,所以就上您这儿来了,希望能在您府上安安静静地吃碗安稳饭,希望能忘记以往的一切,连我这个名字路路通也忘……”

  “路路通这个名字倒满合我的口味,”主人回答说,“别人已经向我介绍过你的情况。我知道你有很多优点。你可知道在我这里工作的条件吗?”

  “知道,先生。”

  “那就好,现在你的表几点?”

  路路通伸手从裤腰上的表口袋里掏出一只大银表,回答说:

  “十一点二十二分。”

  “你的表慢了,”福克先生说。

  “请您别见怪,先生,我的表是不会慢的。”

  “你的表慢了四分钟。不过不要紧,你只要记住所差的时间就行了。好吧,从现在算起,1872年10月2号星期三上午十一时二十九分开始,你就是我的佣人了。”

  说罢,福克先生站起身来,左手拿起帽子,用一种机械的动作把帽子往头上一戴,一声不响地就走了。

  路路通听到大门头一回关起来的声音:这是他的新主人出去了。不一会儿,又听见大门第二回关起来的声音:这是原先的仆人詹姆斯·伏斯特出去了。

  现在赛微乐街的寓所里只剩下路路通一个人了。

  第二章 路路通认为他总算找到了理想的工作

  路路通开始觉得有点儿奇怪,自言自语地说:“说真的,我在杜叟太太家里看见的那些‘好好先生’跟我现在的这位主人简直没有一点差别!”

  这儿应该交代一下:杜叟太太家里的那些“好好先生”是用蜡做的,在伦敦经常有很多人去欣赏。这种蜡人做得活象真的,就只差会说话罢了。

  路路通在刚才和福克先生见面的短短几分钟里,就已经把他这位未来的主人又快又仔细地观察了一番。看来这人该有四十上下,面容清秀而端庄,高高的个儿虽然略微有点胖,但是并不因此损及他翩翩的风采。金褐色的头发和胡须,光溜平滑的前额,连太阳穴上也看不到一条皱纹。面色净白,并不红润,一口牙齿,整齐美观。他的个人修养显然很高,已经达到了如相士们所说的“虽动犹静”的地步。凡是“多做事,少扯淡”的人所具有的特点他都有。安详,冷静,眼皮一眨不眨,眼珠明亮有神,简直是那种冷静的英国人最标准的典型。这种人在联合王国里是司空见惯的。昂·高夫曼的妙笔,常把他们画成多少带点学究气的人物。从福克先生日常生活看来,人们有一种印象,觉得这位绅士的一举一动都是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恰如其分,简直象李罗阿或是伊恩萧的精密测时计一样准确。事实上,福克本人就是个准确性的化身,这一点从他两只手和两只脚的动作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人类的四肢,和其他动物的四肢一样,本身就是表达感情的器官。

  福克先生是这样的一种人,生活按部就班,行动精密准确,从来不慌不忙,凡事总有准备,甚至连迈几步,动几动,都有一定的节制。福克先生从不多走一步路,走道总是抄最近的走。他决不无故地朝天花板看一眼,也不无故地做一个手势,他从来没有激动过,也从来没有苦恼过。他是世界上最不性急的人,但也从来没有因迟到而误过事。至于他生活孤独,甚至可以说与世隔绝,这一点,人们是会理解的。他觉得在生活中总要和别人交往,总会发生争执,这就会耽误事,因此,他从不与人交往,从不与人争执。

  提起若望,他又叫路路通,是个土生土长的道地的巴黎人。他在英国待了五年,一直在伦敦给人当亲随佣人。但他始终没有找到过一个合适的主人。

  路路通丝毫不是福龙丹、马斯加里勒那一流的人。他们只不过是些耸肩昂首、目空一切、装腔作势、瞪眼无情的下流痞子罢了,而路路通却不是那种人,他是个很正派的大小伙子,他的相貌很讨人喜欢。他的嘴唇稍微翘起,看来象是准备要尝尝什么东西,亲亲什么人似的。长在他双肩上的这个圆圆的脑袋使人们有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他真是个殷勤而又温和的人。在他那红光满面的脸膛上有一双碧蓝色的眼晴。他的脸相当胖,胖得自己都能看到自己的颧骨。他身躯魁梧,肩宽腰圆,肌肉结实,而且力大非凡。他所以有这样健壮的体格,都是他青年时代锻炼的结果,他那棕色的头发总是乱蓬蓬的,如果说古代雕塑家懂得密涅瓦十八种处理头发的技艺,那么路路通却只懂得一种:拿起粗齿梳子,刷,刷,刷!三下,就完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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