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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与此同时,这里议论得最多的,就是他们所赞赏的那一种女人(或者年轻姑娘),她也许囿于自己身处的社会环境,可是因为有钱,就可以闯入这样一个花天酒地的大饭店,凭借她所具有的诱惑、微笑和金钱等手段,居然博得这里年轻人中一些小白脸的欢心,更不必说她们私下求婚的风流轶事了。

  比方说,转天下午跟克莱德坐在一起值班、那个名叫拉特勒的年轻小伙子——是酒店大厅的侍应生——看见一个约莫三十岁、衣着整洁、身段苗条的碧眼金发美人儿,身上披着裘皮大衣,胳臂上偎着一头小狗,走了进来。拉特勒先是轻轻地用胳膊肘推推克莱德,随后冲美人儿那边点点头,低声说:“看见她了吗?叫人上钩,她可真是个快手。哪天有空,我就把她的事讲给你听呗。嘿,什么事她干不出来!”

  “那她怎么啦?”克莱德急于知道她的底细,便开口问道,因为他觉得她美极了,简直太迷人了。

  “哦,没有什么,不过嘛,打从我上这儿干活算起,她已经跟这儿八个人都搞过了。她迷上了多伊尔,”——这是指大厅的另一个侍应生,这时克莱德早已注意过他,觉得:论文雅、风度和仪表,此人可以说深得切斯特菲尔德①的三昧,堪称当今青年人的楷模——“可是没有多久,现在呢,她却跟别人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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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切斯特菲尔德(1694—1773):英国政治家与作家,此人在英国常常作为讲究礼仪而又风流的典型人物。

  “是真的吗?”克莱德大吃一惊地问,心里却在纳闷这种好运道会不会也落到自己头上来。

  “千真万确,”拉特勒接下去说。“她就是这一号人——永远不会嫌多的。听人说,她的丈夫在堪萨斯那边做很大的木材生意,不过,他们早就不住在一块儿了。她在六楼开了一套最讲究的房间,不过多半是不住在那里的。这是女茶房告诉我的。”

  这一个拉特勒,个儿又矮又胖,不过长得倒还漂亮,脸上总是带笑,说话圆滑,待人殷勤,而且也很讨人喜欢,克莱德一下子就给他吸引住了,恨不得跟他多拉点交情。拉特勒也回报了他这种感情,因为他觉得克莱德很天真,又缺少经验,所以,他也很乐意为他略尽微劳。

  他们正说着话,忽被传唤人的铃声打断了,后来再也没有提到那个放荡不羁的女人,不过,刚才这一席话,却给予克莱德很大的影响。这个女人的外貌很讨人喜欢,打扮也非常讲究,她的肌肤洁白如玉,一双眼眸老是亮闪闪。拉特勒刚才告诉他的话,难道说是真的吗?她多漂亮!他坐在那里,两眼凝视着,面前浮现出一个朦朦胧胧、使他神经末梢也为之呵痒的幻象,其意义甚至连他自个儿都不愿意招认呢。

  再说说那些侍应生的脾性和人生观吧——那个金塞拉,个儿矮胖粗壮,脸蛋也很光滑,只是克莱德觉得他有一点儿迟钝,不过模样儿还算好看,而且孔武有力,赌起钱来,听说简直神极了。开头三天,他倒是甘心情愿,把他所有业余时间,全都用来点拨赫格伦的新徒弟克莱德。倘若与赫格伦相比,他就是一个温文尔雅、善于辞令的好后生,不过,克莱德觉得,他比不上拉特勒那样吸引人,也没有后者那样富于同情心。

  还有那个多伊尔——埃迪·多伊尔——克莱德一开头就发觉他特别有趣,而且对他产生了嫉妒心理,因为他长得非常好看,身材匀称,举止潇洒飘逸,声音柔和悦耳。他有一种难以名状的风度,凡是同他打过交道的人,一下子都会喜欢他——不论是柜台里的职员也好,还是那些进门来向他问这问那的客人也好,都是如此。他的皮鞋和衣领整洁齐正,梳着最时髦的发型,搽过油,一溜光滑,活象一位电影明星。克莱德一开头就被他那衣饰方面的审美情趣所完全倾倒了——一套特别精致讲究的棕色衣帽,同时还配上棕色的领带和短袜。克莱德心里想,他自己也应该穿上那样一件配上棕色腰带的外套。他应该有一顶棕色帽子。而且还应该有一套缝制得那么精致、那么迷人的衣服。

  首先向克莱德介绍本店工作概况的那个年轻人——赫格伦,同样对他产生了一种与别的侍应生所给予他的影响并非毫无联系,而又迥然不同的影响。赫格伦在侍应生中要算是年龄较大、经验较为丰富的一个,对其他侍应生的影响也比较大,因为他对自己酒店里本职工作以外的一切事情,都持乐乐呵呵、满不在乎的态度。赫格伦的教育程度和模样儿都不如其他小伙子,可是他具有强烈的贪婪和冲劲的脾性——加上他在花钱和玩乐时又慷慨大方,还有他的勇气、体力和胆量,都是多伊尔、拉特勒或是金塞拉所望尘莫及——他的气力和胆量,有的时候几乎完全丧失了理性——这一切使克莱德对他特别感兴趣,特别着了迷。据他后来对克莱德说过,他父亲是个瑞典佬,烤面包师傅,好几年前,在泽西城把他母亲遗弃了,就让她听天由命去。因此,奥斯卡和他妹妹玛莎都没有受过很好基本教育,也没有结交过什么体面的朋友。他实在出于无奈,就在十四岁那年,搭上货车车皮离开了泽西城,打从那起,一直独自在外谋食。他也同克莱德一样,几乎丧心病狂似的急于投入自以为就在身边的一切欢乐的漩涡中去,并且准备进行任何探险活动,可是他却缺少克莱德所特有的那种害怕后果不堪设想的心理。此外,他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斯帕塞,年纪比他稍微大些,是给堪萨斯城里一个富翁开汽车的,有时偷偷地把车子开出来,捎上赫格伦到附近各处兜风去。这种交情,尽管说起来有悖常规,而且也不正大光明,可是赫格伦总觉得此人真是了不起,比周围这些人之中的某一些人有能耐得多;他给这个人的形象添上了一种在他们看来跟他们所感受到的实际情形大相径庭的光彩。

  赫格伦不象多伊尔那样讨人喜欢,他要博得女人的青睐,也就不那么容易了。有些女人果然被他勾引住了,却远不是那么妖艳动人,可他对类似这样艳遇还是特别沾沾自喜,并且经常大肆吹嘘。克莱德由于缺乏经验,对赫格伦的话也就特别信服。因此,赫格伦几乎一开头就喜欢克莱德,觉得这个小青年也许是他的忠实听众了。

  赫格伦看见克莱德时常紧挨自己身旁,坐在长条凳上,于是就继续点拨他、开导他。只要你懂得怎样生活的话,堪萨斯城——就是个好地方。从前,他曾经在布法罗、克利夫兰、底特律、圣路易各大城市谋生过,不过,他对哪一个地方都没有什么好感,主要是——他当时不愿意说穿了的一个事实——因为他在那些地方都不如在这儿有奔头。他洗过碗,擦过汽车,做过管子工的助手,也还干过不少其他的活儿,后来,终于在布法罗干上了饭店这一行。随后,有一个也在饭店干活的年轻人(如今此人已不在这儿了),奉劝他来堪萨斯城。可是,来到此地后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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