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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过了一刻钟,过了半个小时,我不知道到底有多长时间。伟大的时刻总是忽略时间的长度。罗丹如此全神贯注、如此完全地沉浸在他的工作当中,即便雷鸣也不能将他叫醒。他的动作越来越强硬,几乎是愤怒的。他好像陷入了一种狂野或者沉醉的状态,他动作越来越快。之后,他的手变得迟疑起来。他好像意识到了:他没有什么好做的了。一次,两次,三次,他退回去,什么也没再改变。然后,他的胡子后面发出了微弱的声音,他说着什么。

  然后,他温柔地将湿布盖在雕像上,就好像给心爱的女人在肩上披上围巾。他长长地吐一口气,浑身放松。他的身躯似乎又变得沉重了。火熄灭了。接下来发生了对我来说无法理解的情况,这也是一个伟大的教益:他脱下工作服,穿上夹克,转身要出去。在这个精神完全集中的时刻,他把我彻底忘掉了。他根本不再知道,他自己把一个年轻人带到这个创作室,要给他看自己的作品。现在这位年轻人被震撼了,站在他的身后,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像雕像一般。

  他向门口走去。要锁门时,他发现了我,甚至有点儿生气似的盯着我:这个悄悄溜进他工作室里的年轻人到底是谁?不过,他马上就记起来了,几乎有些羞愧地走向我。“对不起,先生”,他开始说。我不让他继续说下去。我只是充满感激地抓住他的手:我甚至更想亲吻他的手。在这个时刻里我看到了所有伟大艺术的永恒秘密,按说这也是造就一项伟大成就的不二法门:集中,将全部力量、全部感官汇聚在一起,在每个艺术家身上能看到的那种忘我、那种出世。我学到了一些让我受用终生的东西。

  我本意是在5月底从巴黎去伦敦。但是我不得不将行期提前了十四天,因为一件始料不及的麻烦让我那个可心的住处变得不那么舒服了。这发生在一段特殊的插曲中,在让我感到非常好玩的同时,也教会我法国不同社会阶层特有的思考问题的方式。

  圣灵降临节的两天节日期间,我离开了巴黎,与朋友们一起去欣赏我还没有去过的壮丽的沙特尔大教堂(在巴黎以南70公里左右)。当我在星期二上午回到旅馆房间准备换衣服时,发现这多个月来一直静静地立在角落里的箱子不见了。我跑到楼下,找到这个小旅馆的主人,一个粗脖子、红脸颊的小个子马赛人,他整天和太太轮班坐在那间小小的门房里。我经常跟他有说有笑,有时候甚至和他一起到马路对面的咖啡馆里玩他最喜欢的十五子游戏。他马上变得特别生气,用拳头敲着桌子,怒气冲冲地说出神秘的词语:“还真是!”他还快速地穿上外套和鞋子——他总是穿着衬衫坐在门房里——换下了舒适的拖鞋,向我解释事情的原委。也许我有必要先提到巴黎的住房和旅馆的一个特别之处,这样就容易让人理解。

  在巴黎,小旅馆和大多数私人住房没有大门钥匙,而是由“看门人”来关门,只要外面有人按门铃,门就会通过门房里的一个按钮自动打开。小旅馆和私人住房中的看门人不会整夜在门房里,他们大部分是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会在卧室里通过一个按钮来给人开门。谁要是想出去,得喊一声“请开门”;谁要是从外面进来,也得说出自己的名字来:从理论上讲,夜里不能有陌生人溜入房子里。凌晨两点时,有人从外面按了我的旅馆的门铃,有人边进来边说了一个名字,听起来和住在这里的一个房客的名字相似,还拿上了在门房里挂着的房间钥匙。按说旅馆主人有责任从玻璃窗里确认来者的身份,不过好像他是太困了。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又有人从里面喊“请开门”,要离开房子。守门人给开了门以后,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会有人在夜里两点离开呢?他起来了,从后面看到那个从旅馆里出去的人提着一只箱子走在巷子里。他马上披上睡衣,穿上拖鞋跟踪那可疑的人,直到他走进田园街的一家小旅馆。这时他根本没想到那人会是一个小偷或者强盗,于是又安稳地回到床上躺下来。

  现在他为自己的误判非常生气,带着我冲向最近的警察站。警察马上去田园街那家小旅馆查问,发现我的箱子虽然还在那里,那个小偷却不在:他好像是去旁边某个酒吧喝早咖啡了。两个侦探在田园街旅馆的门房里等着这个坏蛋。半个小时以后,当他没有任何预感地回到这里时,立刻被逮捕了。

  现在,旅馆老板和我两个人不得不一起去警察局履行公事。我们被带到了警长的办公室。警长是一位非常胖、性情愉快、留着胡子的先生,外衣的扣子敞开着,坐在他那乱七八糟地堆满了各种字纸的办公桌前。整个办公室里都是烟味,桌子上还有一大瓶葡萄酒。这个人无论如何不是不可冒犯的警察堆中那类残酷的、对生活充满敌意的执法者。他首先命人将我的箱子带进来,我首先应该确认一下,里面的重要东西是否缺了。箱子里面唯一看起来值钱的东西是一张两千法郎的信用存折,我在这里待了几个月,已经用去了不少。对我本人以外的任何人,这个存折一点儿用也没有,实际上它也根本没有动过,一直放在箱子底。于是警长做了这样的笔录:我承认这只箱子是我的财产,里面的任何东西都没有被偷窃。警长让人将小偷带进来,我也带着强烈的好奇要看一下他怎么说。

  这么做还是值得的。小偷原本就是一个羸弱的人,现在被夹在两个粗壮的警察中间,显得更加不堪,像是一个可怜鬼。他衣衫褴褛,连衣领也没有,蓄着小小的短髭,一张脏兮兮的、明显面黄肌瘦的老鼠脸。他是一个很糟糕的小偷,如果允许我这样说的话。他那很不到家的技术也证明了这一点:他没有第二天一早马上带着箱子溜掉。他站在警察面前,低垂着眼睛,全身微微抖动,好像冷得浑身打哆嗦。我不得不羞愧地说,我可怜他,甚至对他还有些好感。

  当一名警察把从他身上搜到的东西在一块木板上排列开来时,我的同情之感就变得更强烈了。这几乎可以说是令人无法设想的收藏:一块又脏又破的手绢;钥匙圈上一大堆仿配的钥匙和各种形式的撬锁钩,它们互相碰击着像音乐一样作响;一个已经用旧了的皮夹。幸运的是没有武器,这至少可以证明,这个小偷虽然是专门干偷窃行当,但他还是以和平的方式来行窃的。

  首先在大家的眼皮底下被检查的是那只皮夹。结果令人大跌眼镜。不是因为那里有上千法郎或者上百法郎的钞票,或者一张钞票也没有。那里面有二十七张照片,都是袒胸露背的女舞蹈演员和女戏剧演员的照片,还有三四张裸体照片。这个瘦削的、忧郁的小伙子是一位充满激情的美人热爱者,而那些巴黎戏剧界的明星对他来说可望而不可即,不过,他至少要让她们的画片与自己的心贴近。除此以外,他似乎没有别的不法行为。警长在一张一张地查看那些裸体照片时虽然目光严厉,但我还是能观察到:这种处境的犯罪嫌疑人,竟会有这样的收藏兴趣,这让警长和我一样也觉得很好玩儿。我对这个犯罪者的好感也因为他的审美情趣而明显增加。当警长郑重地将笔拿在手里,问我是否要提起诉讼时,我非常快而且理所当然地回答说:不。

  要理解这种情形,也许我又应该增加一些补充说明。在我们这里以及在许多国家,刑事犯罪都是公诉案件,这就是说,由国家来掌握司法问题,可是在法国,受害人则被给予了自由选择,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出指控。我个人会觉得这种法律比那种僵硬的法律更好,因为它能让人有机会去原谅那个做了糟糕事情的人。比如在德国,一个女人因为嫉妒发作而开枪打伤了她的情人,受害人的再三恳求都无法保护她免于遭到审判。国家要介入,要把她从那个可能因为她的强烈感情而更爱她的被攻击者身边拉走,将她投进监狱里。在法国,在取得原谅以后两个人可能就挎着胳膊一起回家,这件事情就在他们之间自行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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