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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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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通菌睡着,发出圆润而大声的呼吸。她微张着嘴,似乎要笑或说什么,她年轻、丰满的胸脯在被子下面柔软地起伏着。窗外晨皤初现,可是冬天的早晨暖暖陇陇,万物沉睡在半明半暗之中,轮廓模糊依稀。 裴迪南轻轻地起了床,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他经常这样:工作当中突然拿起帽子,匆匆走出家门,跑到田野里,他越跑越快,越跑越快,直跑得精疲力竭,突然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停住,双膝颤抖,太阳穴直跳;或者在热烈的交谈中突然瞪着眼睛,不知所云,答非所问,必须强制自己才能恢复常态;或者晚上脱衣服的时候一阵糊涂,手里提着脱下的鞋子恍恍惚惚坐在床沿发呆,直到他妻子叫他,或者长统靴砰的一声掉在地板上,才会把他惊醒过来。 此刻他从有点闷热的卧室走到阳台上,他感到一阵惊意,不由自主地将双肘压着腹部,好暖和些。他眼前的景色还完全笼罩在晨雾之中。往常从他坐落在高处的小屋子眺望,苏黎世湖宛如一面明镜,湖里倒映出天空中匆匆驰去的朵朵白云。今天苏黎世湖上,乳白色的浓雾在滚滚翻动。他目光所及,手所触摸之处,一切都很潮湿、昏黑、新滑和灰暗,树上滴着水珠,阳台上一片潮气。正在升起来的世界像一个刚从洪水中逃出来、身上还淋着串串水珠的人。透过雾藏传来人说话的声音,但是咕咕咯咯,模糊不清,犹如溺水者嗓子里啥啥的哮喘声。有时也有捶打声和从远方传来的教堂钟声。这种往常是清脆的声音,现在听来却显得潮湿,像生了绣一样。他和他周围世界之间笼罩着一片阴湿。 他感到阵阵凉意,可是却站着不走,两手深深插在口袋里,等着雾气消散,可以放眼远眺。雾像一张灰纸,开始慢慢地从下面卷起,对于这可爱的景色,他心头涌起一种强烈的眷恋,他知道,下面的景物井然有序,只不过是被晨雾遮掩起来了,而往常那景色的明晰的线条则使他自己也感到精神焕发,神采奕奕。往常心烦意乱的时候,他总是走到窗前,眼底的景色使他赏心悦目,心情也就平静下来了;湖的对岸房屋鳞次林比,一艘汽艇轻巧地划开湛蓝的湖水,海鸥快乐地南集在湖岸上,缕缕炊烟呈银色螺旋状从红色烟囱里袅袅升起,飘入回响着正午钟声的天空——显然这一切都在告诉他:多么升平的世界!而他呢,虽然他明知这个世界是疯狂的,也竞相信了这些美好的标志,因为有了这个他所挑选的地方而把自己的祖国忘掉了若干时辰,几个月前,为了躲避时代和周围的人,他从正在打仗的国家来到瑞士,他感到,他那饱经风霜忧患的、被恐惧和惊吓啮碎了的心灵,在这里得到了平静和慰藉,愈合了创伤。这里的风景使他心旷神情,明净的线条和色彩唤起了他艺术创作的欲望。正因为如此,每当像今天这个大雾弥漫的早晨,视野模糊,景色暗淡的时候,他总有一种被疏远和被遗弃的感觉。这时候他对下面笼罩在腰俄中的一切,对他祖国的,也是沉沦在远方的人民油然生出一种无限的同情,渴望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 从迷雾中传来四下教堂钟楼上的钟声,随后八下清脆的报时钟声响彻在三月的清晨。他觉得自己像在塔尖上似的,感到无可名状的孤独。世界在他面前,妻子在他身后,还在昏暗中酣睡。他的内。已深处前起一种欲望,真想把这堵迷雾的软墙捣毁,随便在什么地方感受一下苏醒的信息和可靠的生活。当他放眼远望时,觉得在那边下面灰蒙蒙的地方,亦即村子的尽头,有条境蜒曲折的爬山险道通往这里的山冈,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往上蠕动,不是人就是动物。隐约之中,那小东西在往上走来,他先是感到一阵高兴,因为睡醒了的不只是他,此时他还夹杂着一种急不可待的、病态的好奇心。在通向那灰色的东西正在移动的地方,是个岔路口,一条路通往临近的村子,一条路通向这儿山冈上。那次东西好像在那里深深吸了口气,迟疑片刻,接着就顺着狭窄的山路蹒跚地往山上攀登。 一阵不安向斐迪南袭来。“上来的这个陌生人是谁?”他自己问自己,“是什么事迫使他离开他昏暗、温暖的卧室,像我一样,一大早就跑到外头来呢?他要到我这里来?他来找我干吗呢?”近处的雾气比较稀薄,现在他认出他来了:是邮差。每天清晨,八下钟声一响,他就爬山到这里来,裴迪南对他很熟悉,呆板的脸上蓄着红水手胡须,两鬓业已斑白,鼻梁上架着一副蓝色的眼镜。他叫“胡桃树”。由于他动作硬邦邦的,再加上他把信件郑重其事地交给人家之前,总是先把他那黑色的大皮包往右边一甩的那副庄严的神气,他就管他叫“胡桃老头”。斐迪南见他把邮包甩到左边,一步一路地走着,以及由于腿短,步子走得不伦不类的姿态,就不由自主地好笑。 可是他突然觉得自己双膝在颤抖。在眼睛上搭着凉棚的双手也像瘫痪了似的掉了下来。 今天、昨天、这些个星期以来的不安,现在一下子又袭来了。他心里感觉到,这个人一步一步朝他走来,是专门来找他的。他下意识地把门打开,蹑手蹑脚地走过还在酣睡的妻子的身边,急忙下了楼,来到两侧都是篱笆的小路上,以迎候来人。在花园门口,他碰上了他。“您…… 您有…”他接连说了三次才说出来。“您有我的信件吗?” 邮递员把蒙着湿气的眼镜抬了抬,目光盯着他说:“有,有。”他猛地把黑邮包甩到右边,用被雾冻得又红又湿、像大蛆蚓一样的手指在信堆里翻找着。斐迪南直哆喷。终于地拣出来一封信。褐色的大信封上宽宽地盖着“公事”两个字,下面就是他的姓名。“得签字。”邮差说着,舔湿复写笔,把登记本递给了他。由于激动,斐迪南签的字很难认,而且把登记本都划破了。 随后斐迪南从邮递员那又肥又红的手中接过信,可是他的手指竟如此僵硬不灵,以致信从手中滑了下来,掉到地上,掉到了湿土和湿树叶上。他俯身去捡信时,一股难闻的霉味扑鼻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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