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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那就只能凭运气。”女郎说,“可以用手电筒光往身体上下左右照个不停。防止夜鬼接近,逃离危险。因为夜鬼讨厌光亮。可是只要光亮略一间断,夜鬼就伸手把你我抓走。”

  “糟糕糟糕。”我有气无力地说,“干扰器可充好电了?”

  女郎看了看电平表,又觑了眼手表:

  “还要5分钟。”

  “事不宜迟。”我说,“如果我的推断不错,夜鬼恐怕已经把我们来到这里的消息通报给了符号士,混蛋们马上会卷土重来。”

  女郎脱去雨衣和长胶靴,穿上我带来的美军夹克和运动鞋,说:

  “你也最好换一下。现在要去的地方,不轻装简行是通不过去的。”

  于是我和她同样脱去雨衣,把防寒服套在毛衣外面,拉链一直拉到领口。然后背起背包,脱掉长胶靴换穿运动鞋。时针已接近12点半。女郎走去里面房间,拿出壁柜里的衣挂放在地上,双手抓住衣挂的不锈钢柄来回旋转不止。正旋转间,听得咔一声齿轮吻合的响动。女郎仍朝同一方向继续旋转,壁柜右下端随即闪出一个70厘米见方的洞口。往里看去,但见一色浓黑,黑得像要把人手吞噬进去,一股带有发霉气味的凉风直冲房间。

  “巧妙至极吧?”女郎依然双手攥着不锈钢柄,转过头问道。

  “的确妙极,”我说,“这地方居然有出口,一般人哪里想得到。实在偏执得可以。”

  “哎哟,哪里谈得上偏执。所谓偏执,指的是死死拘泥于一个方向或倾向的人吧?祖父可不是那样,他在所有方面都超群出众,从天文学、遗传学到这种木工枝术。”她说,“世上再无第二个祖父这样的人。电视荧屏和杂志封面倒出来不少人,吹得天花乱坠,其实全是冒牌货。真正的天才则是在自家领域安分守己的人。”

  “问题是,即使本人安分守己,周围的人也不容你如此。他们偏要攻破你安分守己的壁垒,挖空心思利用你的才能,所以才发生眼下这场横祸。无论怎样的天才怎样的蠢货,都不可能真正自成一统。哪怕你深深地潜身于地下,纵令你高高地筑墙于四周,也还是有人迟早赶来捣毁,你祖父同样不能例外。惟其如此,我才被人用刀划破肚皮,世界才将在35小时后走入尽头。”

  “只要找到祖父,一切都会转危为安。”说着,她贴在我身旁踮起脚尖,在我耳下轻吻一口。被她如此一吻,我全身多少暖和起来,伤痛也好像有所减弱。或许我耳下有这种特异之点,也可能仅仅是好久未被17岁女孩吻过所使然。此前接受17岁女孩的吻已是18年前的往事了。

  “如果大家都相信会万事如意,世上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她说。

  “年龄一大,相信的东西就越来越少,”我说,“和牙齿磨损一个样。既非玩世不恭,又不是疑神疑鬼,只是磨损而已。”

  “怕么?”

  “怕的。”我弓身再次往洞里窥看,“向来不习惯又窄又黑的地方。”

  “不过已有进无退,是吧?”

  “从道理上。”我说。我开始渐渐觉得自己的身体已非自己所有。高中时代打篮球便不时有这种感觉。球速过快,越是想使身体与之适应,意识就越是跟不上来。

  女郎定定看着干扰器的刻度,对我说声“走吧”。充完电了。

  和刚才一样,女郎打头,我随后。一进洞,女郎赶紧回身飞快转动洞口旁的手柄,关上洞门。随着门扇的闭合,正方形射进的光亮一点点变细,进而成为一缕竖线,倏忽消失不见。于是比刚才还要完全彻底的、从未经历过的浓重黑暗从四面朝我拥来。手电筒光束也无法打破这黑暗的一统天下,只能钻开一个隐隐约约令人忐忑不安的小小光穴。

  “真有些不可思议,”我说,“你祖父何苦非要把逃跑通道选在连接夜鬼老巢的地方?”

  “因为这样最为安全。”女郎用手电筒照着我身上说,“夜鬼老巢对它们来说是神圣地带,它们没有办法进入。”

  “宗教性的?”

  “嗯,想必。我自己没见过,祖父那么说的。祖父说由于实在令人厌恶,无法称之为信仰,但定是一种宗教无疑。它们的神是鱼,巨大的无眼鱼。”说罢,她把手电筒照向前面。

  “反正往前走吧,没多少时间。”

  地道的顶很低,必须弯腰行进。岩壁基本平滑,较少凹凸,但有时脑袋还是重重地磕在突起的岩石棱角。而又计较不得,毕竟时间有限。我把手电筒不偏不倚地照在女郎背部,盯准她,拼命前行。她身体虽胖,动起来却很敏捷,脚步也快,耐力也好像相当可以。总的说来,我也算身强体壮的,无奈一弯腰小腹伤口就阵阵作痛,有如一把冰锥嵌入腹部,衬衣早已被汗水浸透,浑身冷汗涔涔。但较之离开她而一个人孤零零剩在这黑暗之中,伤痛尚可忍耐。

  越往前走,身体并非自己所有的意识越是一发不可遏止。我想这恐怕是因为不能看见自己身体的缘故。可谓伸手不见五指。

  不能看见自己身体这点总有些叫人奇妙。假如长期处于如此状态,很可能觉得身体这东西不过是个假设。不错,头撞洞顶即觉疼痛,腹部伤口连连吃紧,脚心感觉出地面。然而这单单是痛感和触感,单单是建立在身体这一假设之上的概念。所以,身体业已消失而独有概念发挥功能这一情况也不是不能发生的。如用手术截脚之人,截去后仍存有关于趾尖感触的记忆。

  好几次我都想用手电筒探照自已的身体以确认其仍否存在,但终因害怕找不见她而作罢。身体依然存在,我自言自语,万一身体消失而惟独所谓灵魂存留下来,我应该变得更加逍遥自在。如果灵魂不得不永远背负我的腹伤我的胃溃疡我的痔,那么将去何处寻求解脱呢?而若灵魂不能从肉体分离,那么灵魂存在的理由又究竟何在呢?

  我一边如此思索,一边追逐胖女郎身上的橄榄绿作战夹克及其下面探出的正合身的粉红色西裙和耐克牌粉红色运动鞋。她的耳环在光束中摇曳生辉,俨然一对围绕其脖颈往来飞舞的萤火虫。

  女郎全然不回头看我,径自缄口疾行,仿佛早已把我这个存在忘到九霄云外。她边走边用手电筒光迅速观察岔道和横洞。每到岔路口,便止住脚步,从胸袋掏出地图,用光束照着确认该往哪边前进,这时我便可赶上来。

  “不要紧?路走得可对?”我问。

  “没问题,眼下一点不差。”她斩钉截铁地回答。

  “何以知道不差?”

  “不差就是不差。”说着,用手电筒照了照脚下。“喏,看这地面!”

  我弓腰盯视她照射出的圆形地面。发现岩石凹陷处散落着几枚闪着银光的小东西。拿在手里一看,原来是金属制的回形针。

  “瞧,”女郎说,“祖父经过这里。预料我们会随后追赶,才留下这东西做标记。”

  “果然。”我说。

  “过15分了,得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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