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村上春树 >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 上页 下页
十三


  无论如何,从不问断地坚持跑步,令我满足。我对自己现在写的小说也很满足。我甚至满怀欢喜地期待下一次出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作为一个不完整的人、一个有局限性的作家,我走过了充满矛盾、毫不起眼的人生旅途,却依然怀着这样的心情,这不也是成就之一么?不无夸张地说,我觉得称之为“奇迹”也不妨。如果每日的跑步,对取得这样的成就多少有帮助,我得向跑步表示深深的感谢才是。

  世上时时有人嘲笑每日坚持跑步的人:“难道就那么盼望长命百岁?”我却以为,因为希冀长命百岁而跑步的人,大概不太多。怀着“不能长命百岁不打紧,至少想在有生之年过得完美”这种心情跑步的人,只怕多得多。同样是十年,与其稀里糊涂地活过,目的明确、生气勃勃地活当然令人远为满意。跑步无疑大有魅力:在个人的局限性中,可以让自己有效地燃烧——哪怕是一丁点儿,这便是跑步一事的本质,也是活着(在我来说还有写作)一事的隐喻。这样的意见,恐怕会有很多跑者予以赞同。

  到东京事务所附近的健身馆去了一趟,请他们帮忙舒展肌肉,这是一种借助外力的舒展。自己无法有效舒展的部位,则借助健身教练的帮助来舒展它。由于长期严格的练习,浑身的肌肉紧绷而僵硬,不偶尔这般舒展一下,比赛之前身体没准就会超负荷。将身体逼到极限固然重要,然而超过了极限,本利都会蚀光了。

  帮我舒展的健身教练虽是位年轻女子,却身强力大。这意味着她给我的“外力”伴随着相当的——该说是剧烈的——疼痛。半个小时的舒展结束之后,连内衣都被汗水浸得透湿。“你真厉害呀,居然能把肌肉弄得邦邦硬。差点儿就痉挛啦。”每次她都惊诧不已,“一般人的话,早就出毛病啦。你居然还能平安无事!”

  照这个样子继续折磨肌肉,早晚要弄出乱子来,她说。也许确是这样。然而我总觉得(或希望)能对付过去。我长期以来,一直是这么凑合着跟自己的肌肉打交道。集中训练时,我的肌肉总会绷紧而僵硬。早晨穿好健身跑鞋抬腿跑出去,两腿沉重无比,甚至觉得它们永远不会正常运动了。几乎是拖曳着双腿,在道路上缓慢地向前跑动。甚至连附近那些快步走着的老太,我都追赶不上。然而我忍耐着,跑着跑着,肌肉竟一点点地松弛开来,约莫过了二十来分钟,好歹能跑得像寻常人一样了,速度也出来了。之后,便不觉得特别痛苦,机械性地跑下去。

  我的肌肉得花些时间才能开动。启动极其缓慢。一旦完成预热,开始工作,就能毫不费力、状态上佳地连续工作相当长时间。这不妨说是典型的“适于长跑”的肌肉,根本不适合短跑。倘使跑短跑,弄不好还没等我的肌肉发动起来,比赛就宣告结束了。虽然我不懂专业方面的知识,但这种肌肉的特性恐怕天生如此,而且同我的精神特质密切相连。莫非人的精神为肉体的特质左右么?抑或恰恰相反,是精神的特质对肉体起作用么?还是两者密切地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我只能说,恐怕人生来有着类似“综合性倾向”的东西,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都无法逃离与摆脱。这种倾向可以进行调整,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把它称作“天性”(nature)。我的脉搏一般每分钟只有五十跳。我以为属于相当慢的。顺带提一句,听说在悉尼奥运会上勇夺金牌的高桥尚子是三十五跳。然而跑了大约三十分钟,我的脉搏就会上升到接近七十跳。而全力跑完全程时,会达到近一百跳。亦即说,跑了一定的距离,方才达到普通人的脉搏数。这明显是“适于长跑”的体质。每天坚持跑步以来,脉搏显而易见地慢了下来,说明为了适应长距离奔跑,身体自己在调整脉搏。假若脉搏本来就快,随着奔跑距离的增加而越发上升,心脏立刻便会超负荷。去美国的医院看病时,护士先为你提供类似预诊的服务,量脉搏时,她们总是说我:“哦,你是个跑者嘛。”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长跑者的脉搏数都会趋同。跑在街头,一眼就能分辨出长跑新手和老手。呼哧呼哧地短促喘气的,是新手;呼吸安静而匀称的,则是老手。他们心跳徐缓,一面沉湎于思考之中,一面铭刻下时间的痕迹。我在路上与他们交臂而过时,总是倾听彼此的呼吸,感受彼此铭刻时间的方式,就像作家们感受彼此的表现方式一样。

  闲话休提,我的肌肉现在紧绷绷,相当僵硬。不管自己如何大做特做舒展运动,它怎么也不肯变得柔软起来。即使在训练的高峰期,我依然觉得它太僵硬。有时候,我会用拳头砰砰地使劲敲打腿上僵硬的部位,让它松软下来,当然很疼。然而,就像我有点顽固一样,我的肌肉也十分顽固,或许更甚。肌肉记忆着,忍耐着。在一定程度上,它也会进步,却不肯妥协,也不肯给我通融。不管怎样,这是我的肉体,有着极限和倾向。与容颜、才华相同,即便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也无足以取而代之的东西,只能靠它拼命向前。随着年华老去,这种状况便自然形成,就好比打开冰箱,只用里面剩余的东西,利利索索地烹调出随意的、不无巧妙之处的菜肴来。哪怕只有苹果、洋葱、奶酪和梅子干,也不吐怨言。手头上能有点东西,就应该感恩戴德了。能够这样思考问题,乃是年华渐去一事为数不多的好处。

  时隔许久,再次在东京街头跑步。九月的东京依然酷热。都市的残暑特别严峻。我全身大汗淋漓,默默地跑步,感觉到帽子湿得滴下水来,看得见汗水从身上飞散出去。汗水飞溅的样子清晰地映在路面上。汗珠掉在道路上,须臾便蒸发掉了。

  不论何处,跑长跑的人望去都是相似的。人人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也许什么都没想,却似乎聚精会神。天气如此炎热,居然还在跑步啊!不知不觉便生出钦佩,然而仔细一想,我其实也在做相同的事。

  正跑在外苑的慢跑道上,一位偶然路过的女子冲着我呼喊致意。是我的一个读者。这样的事情鲜少见到,偶尔有之。我驻足与她简短地交谈几句。“有二十多年了,我一直在阅读您的小说。”她二十岁未到便开始阅读我的小说,而现在已近四十了。人啊,都会公平地加龄增岁。“谢谢你。”我说。微微一笑,握手,告别。恐怕我的手上净是汗水。然后,我重开步伐。她朝着她的目的地——究竟是何处,我不得而知_继续走去,我则朝着我的目的地继续奔跑。我的目的地在何处?当然是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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