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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第三部 盘陀路通向何方

  第一章

  第二天早晨六点钟,两辆由警卫押送的车子从拉福尔斯监狱出来,向司法大厦附属监狱驶去。老百姓用生动有力的语言称这种因车为“生菜篮子”。

  闲逛巴黎街头的人,没有见过这种活动监狱的一定很少。大部分书籍虽然只写给巴黎人看的,但是,外地人如果能在这里读到对我们这种绝妙刑具的描写,一定会感到满意。谁知道呢,俄国、德国或奥地利的警察部门,没有“生菜篮子”的国家的司法机关,也许能从中得到教益。某些异国如能模仿这种运送工具,对囚犯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

  这是一种非常难看的双轮马车,车身呈黄色,内壁衬上一层铁皮,车箱分成前后两部分。前部有一条长凳,皮革的凳面,背后有一块挡板。这是“生菜篮子”的自由部分,是给一名执达吏和一名警察用的。一层坚固紧密的铁丝网把后部与前部分隔开,铁丝网的高度和宽度完全与马车一致。后部车箱与公共马车一样,两侧各有一条木凳,囚犯便坐在这凳子上。马车后部有一扇不透光的门,门下有一块踏板,犯人从那里被装入车内。

  “生菜篮子”这个别名是这样得来的:最初,这种马车四边透空,囚犯在车内被摇晃颠簸,完全像生菜在篮子里被拨弄时一样。为了运送可靠,不出事故,车后有一名骑马的警察跟随。如果车内运送的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犯人,那就更是如此了。因此,犯人中途逃跑是根本不可能的。车箱内壁镶有铁皮,任何工具都无法破坏。犯人在被捕或入狱时都已被仔细搜查,他们身上带的最多不过是怀表上的发条,最多用来锯断铁条,但对平面就没有用处。所以,巴黎警察部门以杰出的才能使之完美无缺的这种“生菜篮子”,终于成为国车的典范。这囚车将苦役犯运往监狱,代替了过去那种可怕的运货马车。虽然《曼依·莱斯戈》一书对这种货车大加赞赏,它仍然是往日文明中丢人的东西。

  ﹡法国十八世纪著名爱情小说,曼依是书中主人公。

  人们先用“生菜篮子”将首都各监狱中被控告的罪犯送到司法大厦由预审法官对他们进行审讯,用监狱的行话说,叫做“受训”。如果属于轻罪,被告便在司法大厦接受正式审判。如果属于重罪,即司法大厦里的人所说的“大案”,则要把犯人从拘留所转移到司法大厦附属监狱,也就是塞纳省法院所在地。最后,死刑犯被装入“生菜篮子”,从比塞特尔监狱送到圣雅克门。七月革命以来,圣雅克门成了执行死刑的场所。从前行刑的地点在沙滩广场,犯人被装在卖柴商用的那种运货小车里,从附属监狱拉到沙滩广场。由于慈善观念的发展,这些不幸的人再也不用在这段路程上受苦了。那种货车如今只用于搬运绞架了。有个著名的死刑犯登上“生菜篮子”后对他的同伙说;“现在是马儿的事了!”如果没有上述解释,这句话的意思就难以明白了。如今受极刑,哪里也比不上巴黎方便。

  ﹡法语中“预审”(in struction)一词也有教育、训导的意义。

  这时候,两个“生菜篮子”一大早从拉福尔斯监狱拘留所出来,不同寻常地将两名囚犯解送到司法大厦附属监狱去。每个篮子各关一名犯人。

  十分之九的读者,以及剩下的十分之一读者中十分之九的人,肯定弄不清下列词汇间的重大差别:被控告者、犯人、被告、被监禁者、拘留所、法院或羁押所。因此,他们确实会惊奇地发现我们的全部刑法都在这里,下文即将对它作一个简单明了的解释,以使读者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使这个故事的结局一目了然。

  当人们知道第一个“生菜篮子”里装的是雅克·柯兰,第二个“生菜篮子”里装的是吕西安时,他们肯定会产生很大兴趣。吕西安在几小时之内从上层社会的顶峰跌入黑牢的底部。两个同谋的态度各有特点。这决定命运的凶险的囚车经过圣安东尼街和马特鲁瓦街,从那里到达河堤,再从圣冉拱廊下驶过,然后穿越市府广场。这拱廊如今成了宽广的市府大楼中塞纳省省长官邸的入口。这一路,吕西安·德·鲁邦普雷一直躲在角落里,避开过路行人投向国车铁丝网的视线。而那个大胆的苦役犯处身于执达吏与警察之间,把脸贴在国车的铁丝网上。执达吏和警察对他们的“生菜篮子”的牢固很有把握,两人自由自在地聊着天。

  一八三〇年七月的日日夜夜以及猛烈的风暴和巨大的轰鸣声掩盖了在此之前发生的事件。这一年的后六个月,政治上的利益关系又完全吸引了法国的注意力,所以至今没有人再能回忆起,或有的人勉强才回忆起那些个人、司法和金融的悲惨事件,不管这些事件是何等离奇。这些事件在这一年头六个月内层出不穷,能满足巴黎爱好打听消息的人一年的享受。必须指出,当时一名西班牙教士在一个妓女寓所被捕;德·格朗利厄小姐的未婚夫、风流倜傥的吕西安·德·鲁邦普雷在通向意大利的大路旁格莱兹小村被抓获;这两人都被指控犯有谋财害命罪,所得钱财高达七百万法郎。这消息一时震撼了巴黎。这桩官司引起人们议论纷纷,大家对它的兴趣有几天竟然超过了对查理十世治下的最后选举结果的高度关心。

  首先,引起这一刑事诉讼的部分原因是德·纽沁根男爵的控告。其次,吕西安在即将成为首相私人秘书的时刻被捕,震动了巴黎社会的最高层。巴黎每一个沙龙里,不止一个年轻人都会回忆起,当吕西安博得美丽的德·莫弗里涅斯公爵夫人的青眯、所有女人都知道吕西安引起国家要人之一的妻子德·赛里奇夫人的兴趣时,自己曾经怎样羡慕过吕西安。最后,受害人以俊美外表在巴黎各个社交圈子,包括上流社会、金融界、妓女行列、青年人中间和文人圈子内都享有盛名。两天来,全巴黎都在谈论这两起被捕事件。承办此案的预审法官卡缪索先生已经看到通过这一案子能使自己飞黄腾达。为了加快办案速度,他已下达指令,吕西安一旦从枫丹白露到达巴黎,便将这两名犯人从拉福尔斯监狱移送司法大厦附属监狱。卡洛斯神甫在拉福尔斯监狱只呆了十二小时,吕西安只呆了半夜,所以对这个监狱不必进行详细描述,而且它以后也被完全改建了。至于犯人入狱登记的具体做法,则与司法大厦附属监狱相似,要说也是重复了。

  不过,在讲述刑事预审那可怕的一幕前,如上所说,解释一下这类诉讼的一般过程,还是有必要的。这样做的原因,首先,这一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会在法国和外国得到更好的理解;其次,那些对这方面情况毫不了解的人,对拿破仑治下立法者设计的刑法结构会大加赞赏。而且,这一伟大而壮观的法典此刻正面临着所谓固定刑罚制的威胁,这样做就更为必要了。

  一个人犯了罪,如果属于现行,受指控者就被送到附近的拘留所,关进又黑又小的四室。老百姓管这种囚室叫“小提琴”,这大概是由于犯人在里面又哭又喊,好像在奏乐。受指控的人从这里被带到警察分局局长面前,由局长开始预审。如果属于错抓,局长可以将其释放。最后,受指控的人被解送到省拘留所,听候检察官和预审法官随时提审。检察官和预审法官得到通知的快慢要看案情严重的程度。他们来到后对尚属临时拘留的人进行审问。预审法官根据对案情性质的推定,发出拘留证,将被控告人在拘留所监禁。巴黎有三座拘留所:圣贝拉日、拉福尔斯和马德洛奈特。

  请大家注意“受指控人”这个词的含义。我们的刑法对犯罪行为的提出有三种主要区别:指控、羁押、起诉。只要拘捕证尚未签发,被推定为犯罪或犯有严重不法行为的人就是“受指控人”。拘捕证签发后,这类人便成了嫌疑犯。预审结束前,他们始终是嫌疑犯。预审结束后,法院一旦认为应将他们提交法院审判,王国法院根据检察长的呈请认为有足够证据将他们移交重罪法庭受审,他们就成了被告。因此,被怀疑犯罪的人,在到所谓国家法庭受审前,要经过这三个不同阶段,过三次筛子。在第一阶段,无罪的人拥有很多为自己辩白的手段;公众、看守、警察。在第二阶段,他们面对一位法官,与证人对质,受巴黎某一法庭或外省法庭的审讯。到了第三阶段,他们要在十二名法官前受审,如果审判有误或未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审理,被告可以将这些法官作出的移送重罪法庭的判决提交最高法院,向最高法院上诉。当陪审团宣布被告无罪时,真不知道它对民众、行政和司法当局造成怎样的侮辱。所以我们认为,在巴黎(我们不谈法院的其他管辖区),一个无辜者坐到重罪法庭被告席上的这种事极不容易发生。

  在押犯,就是已被判刑的人。我们的刑法创立了拘留所,羁押所和监狱三种不同机构,分别关押嫌疑犯,被告和在押犯。监狱里允许用轻度刑罚,这是对轻度犯法者的惩处。羁押是一种身体受刑,某些情况下是一种加辱刑。所以,今天提出建立惩戒制度的人就是要动摇这受人赞美的刑法。这一刑法中,各种刑罚分门别类,极为细致,而那些主张建立惩戒制度的人将会对小过失和大罪行进行几乎同样严厉的惩处。大家也可以在“政治生活场景”(见《一桩神秘的案件》)中对共和历四年雾月法典中的刑法与取代它的拿破仑法典中的刑法的奇异差别进行比较。

  在大部分与此案相似的大案中,被指控者很快都成了嫌疑犯。司法部门立即发出羁押证或逮捕证。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案例中,被指控者要么在逃,要么该是当场被捕。所以,如人们所看到的,只是作为执行机构的警察局,还有法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到了艾丝苔的寓所。这无论如何不是科朗坦出于报复而向司法警察告密的结果,而是德·纽沁根男爵对七十五万法郎盗窃案的揭发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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