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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


  我们的“沃尔多夫”色拉来了。威妮弗蕾德看着我拿起了刀叉,她的表情在说:我总算没有用手吃东西。她轻轻叹了口气。我现在意识到,我是在吃力地应付她。毫无疑问,她认为我是个沉闷的不速之客:不苟言笑,无知而土气。或许她叹气是在想又有一大堆事情可干了,因为我就像一团不成型的泥巴,她不得不卷起袖子来将我塑造成形。

  事不宜迟。她立即动手,采取了一套旁敲侧击的方法(她还有另外一招——恫吓,但在吃这顿饭时并没对我使用这一招)。她说,她认识我祖母,至少听说过她。她说,蒙特福特家的女人以她们的风度著称,但阿黛莉娅·蒙特福特在我出生之前就过世了。她是在转弯抹角地说:尽管我出身名门,但我们如今是在白手起家。

  她暗示说,我的装束没有风度。衣服自然总是可以买的,但我得学会穿着得体。她说:“亲爱的,你得让衣服像你的皮肤一样,同你融为一体。”我的头发也不合适——长发平直地梳到后面,还用个夹子夹住,显然得修剪一番,再冷烫一下。接下来是我指甲的问题。说句实话,我没有太花哨;在我这个年龄,我还没有花哨的资格。“只要稍花力气,你绝对可以变得迷人的。”威妮弗蕾德向我保证说。

  我恭敬地听着,心中却不无反感。我知道自己没有魅力。我和劳拉都没有。我们都太不显眼,或者说太迟钝了。我们从未学会施展魅力,因为瑞妮把我们宠坏了。她觉得,我们的门第配谁都应该绰绰有余。我们不必抛头露面,以甜言蜜语和暗送秋波的方式去哄骗男人。我估计父亲能够看到魅力的某种重要性,但他从来没有灌输给我们丝毫这样的东西。他希望我们更像男孩,而我们也的确像男孩。你怎么可以教男孩去迷人呢?那样他们会被人说娘娘腔的。

  威妮弗蕾德看着我用餐,一丝好奇的微笑浮上她的嘴角。我在她脑海里已变成一串有趣的形容词——一串逗人的趣闻。她回去肯定会详细告诉她的那些好友:她穿得像福利院里出来的。吃东西像饿狼。还有那双蹩脚的鞋子!

  “好吧,”她用叉子挑了一点沙拉说道,“我们得商量一下了。”她从来不把盘里的东西吃完。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她又轻轻叹了一口气。“我们得筹备婚礼,”她说,“时间不多了。我想,还是在圣西门教堂举行婚礼,然后在约克皇家饭店的中央舞厅接待客人。”

  我原本以为我会被简简单单地交到理查德的手中,如同一个包裹一样。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还有一系列的繁文缛节:鸡尾酒会、茶会、新娘送礼会,以及准备登报的婚纱照。瑞妮告诉我,这些都和我母亲的婚礼差不多,但似乎还缺了点什么。白马王子单腿下跪向我求婚那种浪漫的场面哪儿去了?我感到从我的膝头升起一阵沮丧,直达我的脸上。威妮弗蕾德看出来了,但并没有给我打气。她并不希望我高枕无忧。

  “别担心,亲爱的。”她说道。她的口气几乎没有给我任何希望。她拍拍我的胳膊。“我会帮你的。”这让我感到,仅剩的一点自信心和意志力也丧失殆尽了。(说真的,我现在想来她其实就像是一个老鸨,一个拉皮条的。)

  “天哪,都几点了。”她惊呼道。她有一块流线型的银表,形状像一截金属的丝带;表面上是用小点来代表数字的。“我得赶紧走了。他们还会给你端来茶水,还有一些果酱饼之类。小姑娘都喜欢吃甜食的,不是吗?”她笑着站起身来,用她那虾色的嘴唇吻了我一下——不是在面颊上,而是在我的额头上。这似乎清楚地表明,我在她心目中还是个孩子。

  我看她轻快地走过田园乡村俱乐部色彩柔和的大厅,微微点着头,手也在有规律地摆动。她像一团绿云,双腿似乎直接连着腰,袅娜如杨柳轻摇。我为之陶醉,感到自己的身体也冲破束缚,跃跃欲试。我多么想模仿她那种步态,那么身轻如燕、飘飘欲仙、无懈可击。

  我出嫁前的准备事宜并不是在阿维隆庄园进行的,而是在位于罗斯代尔的威妮弗蕾德的一幢木结构的仿都铎式的房子里进行的。由于大多数的客人都来自多伦多,这样比较方便。这也免除了父亲的一些尴尬,因为他已办不起这样的婚礼,而威妮弗蕾德却感到应该是她的义务。

  他甚至买不起女儿的嫁衣,这也由威妮弗蕾德一手操办了。我仅有的几个崭新的衣箱,其中有一个里面放了一条网球裙、一件游泳衣和几件跳舞长裙。不过,我既不会打网球,也不会游泳和跳舞。我能在哪儿学习这些玩意儿呢?在阿维隆庄园吗?不可能。别谈什么游泳池了,瑞妮可不会准许我们去的。然而,威妮弗蕾德坚持说这些行头是必要的。她说,我尽管不会,但在某些场合我还是要穿的,也不能承认自己不会。“你可以说你头痛,”她对我说道。“这总是一个可以推托的借口。”

  她还告诉我许多其他的事。“你可以表现出厌烦,”她说,“只是千万别表示出畏惧。男人们会像鲨鱼一样嗅出来,接着向你游来。你可以垂下眼皮看桌沿,但千万别看地上,那样会使你的脖子看上去不挺拔。别站得笔直,你不是大兵。千万不要畏畏缩缩。如果有人说了侮辱你的话,你就问:你说什么?似乎你没听见;十有八九他们是没脸再说第二遍的。别对服务员大声说话,那是粗俗的表现。让他们弯下腰来听,他们就是干这行的。也不要摆弄你的手套或头发。得让人看起来你总是有更好的事可干,但千万别表现出不耐烦。有怀疑的话,就去一下化妆间,但要缓缓而行。优雅来自漫不经心。”这些都是她的说教。尽管我讨厌她,但我得承认,在日后的生活中,这些东西体现出了相当大的价值。

  婚礼前夜,我待在威妮弗蕾德家一间最好的卧房里。“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她欢快地对我说道。她这话的意思是我还不够漂亮。她给了我一瓶冷霜和一副棉纱手套——要我把冷霜涂在手上,然后戴上手套。经过这样护理后,你的手会变得又白又软,肤如凝脂。我站在卧房的浴室里听着自来水哗哗地冲在陶瓷浴盆里,同时看着镜中我自己的脸。我觉得自己似乎被抹去了,失去了五官,就像一块用剩的蛋形肥皂,又像亏缺的月亮。

  劳拉从她房间与我相通的门走过来,坐在盖着的抽水马桶上。她从来没有敲门的习惯,对于这一点我不以为然。她穿着纯白的棉睡袍,那是我穿过的。她把头发系在后面,麦黄的发束散落在她的肩头。她光着双脚。

  “你的拖鞋呢?”我问道。她的表情看上去不无忧伤。那种表情,再加上她的白色睡袍和光脚板,使她看起来像个悔罪者——像一幅老画中走向刑场的异教徒。她在胸前对握双手,手指圈出一个开放的O字,似乎该捧着一根点燃的蜡烛。

  “我忘了。”她盛装时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一些,因为她个头高;但此刻她看起来比较小,看上去才十二岁左右,散发着婴儿般的气味。那是香波的缘故——她用婴儿香波,图个便宜。她一向喜欢节省点小钱。她环顾了一下浴室,然后低头看着地砖。“我不愿意你结婚。”她说道。

  “我早就看出来了。”我说。在整个筹备过程中——无论是接待客人、试衣还是彩排——她总是阴沉着脸。她对理查德勉强有礼;对威妮弗蕾德茫然地顺从,就像个签约的女仆一样。对我,她却气哼哼的,似乎这次婚礼从好的方面看,是心血来潮;从坏的方面看则是在排斥她。起先,我以为她是出于妒忌,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为什么不该结婚?”我问道。

  “你还太小。”她回答说。

  “妈妈结婚时才十八岁。不管怎么说,我都快十九了。”

  “但她嫁了自己心爱的人。那是她愿意。”

  “你怎么知道我不愿意呢?”我恼怒地说道。

  她沉默了片刻。“你不可能是愿意的。”她望着我说。她眼圈红红的,泛着泪光。这更让我恼火:她有什么权利哭泣?该哭的人是我。

  “我愿不愿意无所谓,”我严厉地说,“这是唯一明智的决定。你有没有注意到我们没钱了?你不希望我们露宿街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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