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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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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从我第一天沿着长长的车道到金尼尔先生家(当时我还不满十六岁)到今天,几乎整整三十年了。当时也是六月。这会儿我在自己家的阳台上,坐在自己的摇椅里。正是下午靠近傍晚时分,眼前的景色一片平静,简直可以说是幅画。屋前的玫瑰花盛开着——这些玫瑰叫汉密尔顿斯女士,长得很好,不过容易长蚜虫。他们说最好在上面撒砒霜,但我不想在家里有这样的东西。 最后一批牡丹在开花,这是种粉白的花,有很多花瓣。我不知道这花的名字,因为不是我种的。那花的香味使我回想起金尼尔先生剃须时用的肥皂。我们的房子面朝西南,阳光很暖和,发金光,不过我没正坐在阳光下,因为那样对肤色不好。每当天气这样时,我都想这很像天堂,不过,我过去倒没想到自己会去天堂。 我嫁给沃尔什先生已近一年了。虽然不像很多姑娘年轻时想象的那样,但因为至少我们俩都明白我们之间的关系,这样可能更好些。年轻时结婚常常会有变故,但我俩已不那么年轻了,也就不会有什么让人失望的变化了。成年男人的性格已成型,不太可能再开始喝酒或做其他坏事。如果他想做那些事,早该做了。至少这是我的看法,我希望时间会证明我是正确的。我已说服沃尔什先生把胡须修剪了一些,并且只在门外抽烟斗。到一定时候,这两样嗜好都会彻底放弃的。但是,不能对男人说得太多,逼得太紧,那样只能让他变得更固执。沃尔什先生不像有些人那样嚼了烟草再吐,我对生活中有这些让人顺心的小事总是很感激。 我们的房子是幢普通的农场房,白色的房子,绿色的百叶窗,我们俩住已很宽敞。前门厅里有排钩子,好在冬天挂外衣,但我们通常从厨房门进出。有个带扶手的楼梯,楼梯一上去有个杉木箱,用来盛放被子和毯子。楼上有四个睡房:一个小一些的可做婴儿室,一间主卧室,一间客房(不过我们不期望,也不希望有任何客人),还有一间现在空着。那两间有家具的卧室里每间都有个脸盆架和一块编辫式的地毯。我不喜欢太重的地毯,因为到春天很难把它拖下楼在外面拍打,等我年纪再大点就更拖不动了。 每张床上方的墙上都有幅我自己用十字花针脚绣出的图画。最好的房间里挂的是张花瓶和花;我们房间里的那幅碗里有水果。最好的房间里的被子图案是“神秘之轮”;我们房间的是“圆木小屋”。我是在别人贱卖时买的这些被子,是从一些在这儿没成功,决定到西部去闯荡的人手中买来的。当时我很同情那女人,所以多付了些钱。可要把房子弄得舒适有很多事要做。自从沃尔什先生的第一任夫人死了以后,他过了一段光棍生活,所以房里很多东西已变得很不干净。床下扫出很多灰绒团,同时还有很多蜘蛛网要清理,地板也要好好刷刷。 两个卧室里的窗帘都是白的;我很喜欢白窗帘。 楼下我们有个前客厅,里面装有炉子。还有个厨房,配有一整套食品储藏室和洗碗间。房子里就有水泵,这在冬天是很大的便利条件。还有个餐厅,但我们不常有客人来吃饭。一般情况下我们就在厨房桌子上吃饭;那儿有两盏煤油灯,很舒适。我在餐厅的桌子上做针线,在那儿裁剪特别方便。我现在有个缝纫机,是用手轮操纵的,用起来神奇极了。当然,我很高兴能有个缝纫机,因为可以省很多人力,特别是在做简单的缝纫活时,比如做窗帘或给床单扎边。我还是喜欢用手来做精细的活儿,只是我的眼睛不如过去好使了。 除去我刚才提到的,我们还有些居家通常有的东西,比如:厨房菜园里种着草本调料,圆白菜和块根蔬菜,春天种有豌豆;有母鸡和鸭子,母牛和粮仓,还有一辆轻便马车,两匹马(查利和内尔)。我非常喜欢这两匹马,沃尔什先生不在时它们是我的好伙伴。但是,查利是匹耕地的马,干活太累了。他们说很快就要用机器干农活了。到那时,可怜的查利就可放到草场上去了。我永远不会像有些人那样把马卖了做黏胶和狗食。 我们雇了个人帮着做田里的活,但他不住在我们这儿。沃尔什先生还想雇个女孩子,可我说我宁愿自己做家务活。我不想让个女仆住在家里,因为她们太好打听,耳朵太长;而且我自己第一次就把事做好比别人做错了我再重做要容易得多。 我们的猫的名字叫泰比:她的颜色很普通,是个捉老鼠的能手。我们的狗名叫雷克斯,是条塞特种猎狗,不很机灵,但心肠好,一身毛红棕色,像擦亮的栗子似的,非常漂亮。猫和狗的名字都不很新奇,但我们并不想在邻里中有过于标新立异的名声。我们去附近的卫理公会教堂。我们的牧师很活泼,喜欢在星期日大谈地狱之火。不过,我认为他和坐在下面的教徒一样,不知道地狱是什么样子。他们都是好人,只是有些狭隘。但是,我们想最好不要向他们或向任何人透露太多过去的事。要不,只能引起好奇心和闲话,致使谣言产生。我们告诉别人沃尔什先生和我是青梅竹马,但我和别人结婚了,最近刚刚丧偶。因为沃尔什先生的夫人已死,我们就安排了再次见面,结了婚。这个故事很容易就被接受了,因为它既具有浪漫性,又不给任何人带来痛苦。 我们的小教堂很有地方性和传统性。但伊萨卡镇上的人现代化得多,有很多迷信招魂术的人,有些有名的魂灵通联中介人到这儿来,住在城里最有身份的人家里。我从不参与这些活动,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我想和死人说话,我完全会自己做。况且,恐怕有很多都是骗人的。 四月里,我看到一个有名的魂灵通联中介入的广告,是个男人,有张照片。尽管照片印得很暗,我想一定是小贩杰里迈亚。确实是他,因为我和沃尔什先生凑巧驾车到城里去办事并购买东西,我在街上遇上他。他穿得非常考究,头发又变黑了,胡须修剪成军人式的,这样的装扮一定能使他信心十足。他现在的名字叫杰拉尔德·布里奇斯。他在模仿一个地位显要而又深谙世故的人,同时表现出对高深的哲理也颇有兴趣。他也看见我了,认出我来。为了不让别人察觉,他朝我把帽子轻轻地歪了一下表示敬意,还向我挤了下眼睛。我戴着手套的手稍微向他摆了几下(我现在进城总是戴着手套)。幸好沃尔什先生没注意到这些小动作,要不他又要担心了。 我不想让这里的任何人知道我的真名字,但我知道杰里迈亚不会把我说出去,就像我不会把他说出去一样。我记起有一阵我差点跟他一起跑掉去做吉卜赛人或是医学上的先知;我当时真的很想跟他去。那样,我的命运会完全不一样。但只有上帝才知道哪样更好或更坏;我已跑够了,这辈子再不想跑了。 * 总的说来,我和沃尔什先生都同意,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好。但有一件事让我感到不安,先生,因为我没个信得过的女朋友,现在我告诉你,我知道你一定会保密的。 是这么回事。每过一段,沃尔什先生就变得很伤心。他会拉住我的手,眼睛里含着眼泪盯着我说,想想我让你受的罪。 我告诉他他没有让我受罪——是其他人让我受罪的,还有就是我运气不好,缺乏好的判断力——但他喜欢认为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我相信,如果他能找到理由,会认为我母亲的死也是他的过错。他还喜欢想象受苦的情形,硬要我对他讲在教养所或是多伦多精神病院的情况。我越是在喝的汤里多放水,把奶酪说得越臭,把监狱看守的话和行为说得越粗鲁,他越喜欢。他听我说这些就像是孩子在听童话,好像这是什么好事似的。然后,他请求我再多告诉他一些。如果我说因为毯子太薄我夜里直发抖,还长冻疮,并且告诉他如果我抱怨,就会遭鞭子抽,他听了会欣喜若狂。如果我谈到巴纳林医生对我的不轨行为,以及光着身子洗冷水澡,然后裹在床单里,并告诉他在黑暗的房间里穿约束衣的事,他听得几乎入了迷。但他最喜欢听的还是可怜的詹姆斯·麦克德莫特在金尼尔先生家里拖着我满房子走,想找个床,好让他对我使坏,可南希和金尼尔先生却在地窖里躺着,我被吓得半死那段。他责怪自己当时不在那儿,不能救我。 我本人想很快把这段生活忘掉,而不愿这样悲哀地重述那些事。是的,我喜欢你在教养所的那些日子,先生,因为那使我千篇一律的日常生活得到了丰富。可现在我回想起来,你当时也和沃尔什先生一样,急于要听我生活中经历过的苦难。不仅如此,你还用笔记下来。我能看出来你什么时候兴趣有所减弱,因为你的眼光会到处乱看。但是,每次我能讲些让你感兴趣的情节,我就感到很高兴。这种时候你的面颊会变红,你会像前客厅里的钟上的太阳那样微笑。如果你有狗一样的耳朵,一定会把耳朵向前竖起,眼睛里闪着亮光,舌头伸在外面,好像你在树丛里发现了一只松鸡。你那样子的确使我想到我在世上还有些用处,不过我从来弄不清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至于沃尔什先生,我讲了几个有关我受苦的故事之后,他就用双臂抱住我,抚摸我的头发,开始解我睡裙的扣子(因为我们讲故事常常是在晚上)。他就问我,你会饶恕我吗? 起先,这样的事很让我烦恼,不过我没直说。事实是很少有人能理解饶恕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不是罪犯要得到饶恕,而是受害者应该得到别人的饶恕,因为他们是惹起麻烦的人。如果他们不是那么软弱,那么粗心,而是更富有远见,如果他们能避免遇见困难,想想世界上的痛苦会减少多少。 多年来我心里一直在生玛丽·惠特尼,特别是南希·蒙哥马利的气,生她们两人的气。气她们就这样让自己死了,把我留下来承受这么重的负担。很长时间我都无法从内心原谅她们。如果沃尔什先生不像现在这样固执地硬要我饶恕他,而是让他自己饶恕我,就会更好些。也许他最终是会正确看待这事的。 当他刚开始要我饶恕他时,我说我没什么可饶恕他的,他不该为这烦心。但这并不是他想得到的答复。他一定要我饶恕他,要不他心里就不舒服,那我干吗还坚持拒绝这件简单的事呢? 所以现在每当他这样,我都说我饶恕他。就像书里描写的那样,我把手放在他头上,把眼睛向上翻,做出很庄重的样子,然后我吻他,哭一会儿,接着就说我饶恕他了。第二天他就恢复正常,吹起长笛,好像他又是个男孩子,我又十五岁似的,我们在金尼尔先生的果园里做雏菊项链。 但是,我感到这样饶恕他不对,因为我知道自己在说谎话。虽然这不是我第一次说谎,但是正如玛丽·惠特尼所说,说些像天使说的无害的小谎才能得到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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