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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


  §38

  麦克德莫特后来告诉我他向我开枪之后,我就晕过去。他用水泵打上来一桶冷水,浇在我身上,然后给了我一些薄荷水喝,我马上就苏醒过来。我精神很好,很高兴,把火拨大,给他烧了晚饭。吃的是火腿和鸡蛋,接着喝茶,并喝了一点威士忌,好镇定自己。我们很友好地一起吃饭,碰了杯,祝贺我们的冒险行为成功。但我一点也记不得了。我绝对不会这样没心肠地做事,金尼尔先生躺在地窖,不要提南希了,她也一定死了,不过我不清楚她最后怎样了。但是,麦克德莫特很会说谎。

  我一定昏迷了很久,因为当我醒来时天色已黑。我脸朝上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帽子已脱,头发很乱,披到我的肩膀处。我身上很湿,裙子上半都湿了,一定是詹姆斯往我身上倒水弄的,所以至少他说的这段是真的。我躺在床上,尽量回忆发生的一切,因为我想不出是怎样进卧室的。一定是詹姆斯把我抱进来的,因为门还开着。如果我是自己走进来的,我一定会把门锁上的。

  我想起来把门闩上,但头很疼,房间里很热,而且空气不流通。我又睡着了,一定睡得很不安宁,因为我醒来时床单弄得很皱,盖的被单也掉在地上了。我这次是突然醒的,一下坐起来坐得笔直。尽管天很热,我出了一身冷汗。原因是房间里有个男人在看我。是詹姆斯·麦克德莫特,我想他把其他人都杀了,现在要趁我睡觉时把我勒死。我吓得声音在嗓子里发干,说不出一句话。

  但是,他相当和气地问我休息了之后现在是否感到好一些。我发现嗓子能说话了,便说我是感到好些了。我知道不应该表现得太害怕,对自己失去控制。要不,他会认为他不能信任我,或者,不能指望我能保持镇定,并会担心我会在旁人在场时突然哭或尖叫起来,把一切都说出来。他就是因此朝我开枪的;如果他有那样的想法,不眨眼就能把我干掉,这样就没活着的人证了。

  然后他坐在床边说,现在是我信守诺言的时候了。我说什么诺言?他说我很清楚,因为我说只要他杀了南希我就跟他好。

  我记不得说过这样的话了。但是,因为我认定他是个疯子,我认为他是歪曲了我确实说过的某句话,可那句话在其他人听起来是很清白的,比如,我希望她死,我愿意付任何代价叫她死。南希经常对我很粗暴。但这些是仆人在他们的主人听不见时常说的话,因为假如你当面不能回嘴,必定要以另一种方式发泄自己的感情。

  但是,麦克德莫特把这些话理解为我从来没想过的意思,而现在他要我对自己没做过的交易兑现。他很认真;他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把我向后推倒在床上,另一只手在把我的裙子向上拉。从他身上的气味我可以猜出他又在偷喝金尼尔先生的威士忌了,而且喝了很多。

  我知道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哄着他。噢,不行,我笑着说,不能在这个床上,这床太小太窄,两个人会很不舒服。我们还是到另一张床上去吧。

  使我惊奇的是,他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并说能睡在金尼尔先生的床上会让他更快活,南希常在那张床上做婊子。我想,如果我让他得逞,他也会认为我是婊子,会把我的生命看得一钱不值。很可能会用斧头把我砍死,扔下地窖,因为他常说婊子一钱不值,只能用脏靴子在她们的脏身子上狠踢,这样来把靴子擦干净。所以,我决定推迟,尽可能长地拖延他。

  他拉我站起来,我们点上厨房的蜡烛,走上楼梯,然后来到金尼尔先生的卧室。那房间整整齐齐,床整得干干净净,是我当天早上才亲手整的。他把床罩掀开,把我拉倒躺在他身旁。他说,上等人不睡草,他们用的全是鹅绒,怪不得南希喜欢在这床上躺那么久。有一阵子他似乎被吓坏了,不是因为他所做过的事,而是因为这张床的华丽。但是,他接着就吻我,并说,来吧,我的姑娘,到时候了,说着就开始解我裙子的扣子。我记起,罪恶的工钱是死亡,便要晕过去。但我知道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要晕了还不如死了。

  我大哭起来说,不,我不能,不能在这儿,在一个死人的床上。这是不合适的;他正僵硬地睡在地窖里,我开始哭起来。

  他很生气地说,别哭了,要不他要扇我耳光,但他没扇。就像书里写的,我说的话使他的激情冷下来。或者,玛丽·惠特尼会说,他放下了硬硬的拨火棍。因为这个时候金尼尔先生虽然死了,可比他还硬。

  ①男性生殖器的委婉语。

  他把我从床上拉起来,拽住我一只胳膊使劲在走廊里拖,我仍在拼命地大叫大喊。如果你不喜欢那张床,他说,我就在南希的床上干,反正你和她一样是贱货。我很清楚要发生什么事了,心想我的末日来临了。我准备随时被整死,而后被掼倒,头发被抓住往前拖。

  他甩开门,把我拖进房间。那房间还是像南希离开时那样乱七八糟。因为一没必要二没时间,我还没打扫那房间。但等他掀开床罩,床单上溅得都是黑色的血迹,床上有本书,上面也尽是血。看到这些,我吓得尖叫一声。但是麦克德莫特停下来,看看这场面说,我已经忘了这事。

  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东西在这儿。他说那是金尼尔先生正在读的一本杂志。他拿着杂志到厨房来,他被枪击中后倒下时还用拿着书的手去捂胸口,所以书上沾了很多血。麦克德莫特把它扔到南希的床上是想把它藏起来,同时也因为那书就该在那儿,因为是给她买的。并且,金尼尔的血就在南希头上。如果不是因为她是那样一个婊子、泼妇,事情会大不一样,金尼尔先生也不会丧命。所以,这是个标记。这时他在胸前画了十字,我只有这一次看到他像个天主教徒。

  ①这一说法源自《圣经》,意为南希应对金尼尔的死负责。

  我认为这会儿他就像玛丽·惠特尼过去常说的,像一头发情期的驼鹿。但是,那本书让他冷静下来,他一下忘记了刚才想要干的事。我把蜡烛凑近,用两个手指把书翻过来,果然是金尼尔先生上午读得津津有味的《戈氏淑女用书》。想到这里,我差点真的哭出来。

  但是,很难说麦克德莫特现在的心绪能维持多久。所以我说,这会使他们感到糊涂。等他们发现这书,会弄不清它是怎么来的。他说是的,这就使他们要用脑子好好猜这个谜了,然后他干笑起来。

  然后我说,我们最好快些,要不我们没走就会有人来,我们要赶快打点要带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夜里赶路,要不就会有人看到我们驾着金尼尔先生的马车在路上,就会知道出事了。我说,夜里驾马车我们要好长时间才能到多伦多,况且查利今天已跑了一趟,会很累。

  麦克德莫特已在发困,他同意我的意见。我们开始搜索房子,把要带的东西打起包来。我不想拿得太多,只想拿一些最轻、最值钱的东西,比如,金尼尔先生的金鼻烟壶、望远镜和便携式罗盘,还有他的金小刀,以及能找到的任何钱。但是麦克德莫特说一不做二不休,杀山羊和杀绵羊都是一死。所以,我们就把房子仔细搜了一遍,拿走了银盘子和烛台、勺子、叉子之类的,就连上面有家族印记的也拿走了,因为麦克德莫特说那些总是可以化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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