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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那年夏天,奥威尔又接到另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给彼特家辅导3个儿子,孩子的母亲是布莱尔夫人的一位朋友。最大的孩子理查德后来成了一个出色的学者,他生动地描绘了他们这个“非常奇怪但很善良”的年轻老师,他会带他们去呼吸大自然,带他们出去散步,跟他们谈论书,教他们怎么在华尔博斯维克磨坊的池塘里捉蟑螂,教他们做实验制作炸弹;有一次做实验的时候爆炸了,把花园的一角炸了。他会去洗澡或是到海岸上写生来放松自己。8月份的一天,他出去画画的时候,遇到了一对在那儿度假的夫妇,他们在海边散步,奥威尔和他们聊起天来。弗朗西斯·菲尔兹是一家钢铁工厂的管事,他的妻子梅布尔对文学很感兴趣,是个年届40的女人,很会说话,很乐意帮助奥威尔。菲尔兹夫妇、尤其是梅布尔很喜欢奥威尔。后来几年里,奥威尔经常会住在他们在汉普斯泰德花园郊区橡木路上的家里(马克思·普洛曼当时就住在附近,对奥威尔来说是个巨大的吸引),梅布尔对奥威尔的第一部小说的出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夏天过去了,菲尔兹夫妇回伦敦了,奥威尔的家教的工作也结束了。对于奥威尔此后一年的行踪我们几乎一无所知。晚秋的时候他在皇后大街,在那儿给马克思·普洛曼写了好几封信,询问和处理《穗芒》出版事宜。他在伦敦呆了一阵子——菲尔兹夫妇曾给他寄过信——在那儿他肯定又去体验流浪汉的生活了。这段时间还有另一个奇怪的、非常让人逗乐的传闻,有人看到奥威尔和一个女人在一起,那个女人在30年代早期还住在莱姆豪斯。10口人住在一幢“又旧又冷又不方便的房子里”,如果有人帮忙做家务就太好了。某日,一个住在怀特夏贝尔的罗顿屋[RowtonHouse一种租给穷人住宿的房屋,其条件优于仅供宿夜铺位的寄宿舍——译者注](对一个单身汉来说那儿是非常好的去处了)的朋友带了那儿的另一个住户回来,说要给他一份工作。最后谈定,这个男人就像按日雇用的女工,每天帮忙打扫房子,工钱是2天5个先令,外加提供一顿午饭。这个人高高瘦瘦的,有点像奥利弗·哈代的伙伴斯坦,大家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劳雷尔,新来的这个帮工实在太让这家人好奇了,不仅仅是因为他有着受过教育的口音,仿佛“口中衔含着英国广播公司式的英语”。有一次,小孩子们放学回家,他刚好在,当他微微地弯了弯腰,亲吻一下孩子们母亲的手,然后说:“再见,厨房皇后”,又转身对孩子们说,“你们的母亲是个翩翩淑女,手艺绝顶的厨师”,他的举动把孩子中年龄较小的一个吓倒了。他的雇主对他是“满心的同情”,劳雷尔擦地板、打扫外面的两个卫生间、把厨房里的黑墨质的炉灶也擦得发亮,要是不叫他停,他还会继续擦。半个世纪之后,这个女孩偶然在一本书上看到奥威尔的照片(可能是伯纳德·克里克的传记里),她才知道劳雷尔的真实身份。

  不管他在莱姆豪斯做这份2天5先令的工作时多么受欢迎,奥威尔始终没有放弃成为作家的努力,他向编辑推荐自己,兜售自己的作品。1931年1月,他给马克思·普洛曼写了一封这样的信,列出了他想要评论的书名,从中可以看出奥威尔的兴趣所在:印度,伦敦下层社会,维伦,斯威夫特和斯莫利特的作品,同时代的作家中有“M.P.希尔或是萨默塞特·毛姆的作品”。他始终关注着工人阶级的生活,期间,在《阿黛菲》的4月号上为莱昂内尔·布利顿的《饥饿与爱》写了一篇书评。这本书是关于一个贫民窟的小男孩努力自学成才,其努力却被战争摧毁了。这本书的闪光之处恰恰是当时的工人阶级的小说所普遍存在的一个缺陷,奥威尔指出,这些小说大多是“吃饱了的人为吃饱了的人写的关于吃饱了的人的故事”(这句评论后来成了一句名言)。当时中产阶级写的关于中产阶级的任何文章,只要是能够打破上流社会的一些束缚,就会受欢迎。但是,一份好的社会文献并不一定是一本好的小说。奥威尔对于内容和形式结合的关注,并不仅仅是一个小说评论家例行公事式的找茬:奥威尔自己早期的作品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同时,由于他的文章没有在其他杂志上出现,人们就把他看成《阿黛菲》的定期撰稿人。《阿黛菲》的发行量并不大,就几千份,但这只是开始。在练笔的间隙,奥威尔完成了对《小人日记》的修改,差不多已经是这本书最后出版的样子了,他又一次把它寄给了凯普,在秋天的时候,凯普给他的回复还是拒绝。

  奥威尔开始计划最富野心的流浪旅行。7月,他写信给布兰达·索尔科德,约她在学校放假之前见个面,信中同时提到了他的这次旅行计划。他很诚恳地说,如果他们俩能一起出游会很有意思。“但是我想你如果像你所说的那么怕脏,就不会跟我在一起了。”说完,他又简洁地加了一句,怕脏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当时去东部度假的传统是在暑假末的时候去肯特郡啤酒花地里参与劳作:奥威尔知道,这样的素材会很受报纸杂志的欢迎,于是打算亲自到当地去寻找第一手的资料。这年夏天的前段时间,奥威尔呆在索思伍德,看到了——至少他自己觉得看到了——华尔博斯维克墓地的鬼(用眼睛余光看到的是一个男人,穿着好像是棕色的外衣)。之后他去了伦敦和菲尔兹家。8月5号,他口袋里只有14先令了,那天晚上,他在威斯敏斯特大桥路上的卢·利维客栈住了一晚,此后2天又和特拉法尔加广场上的游民在一起度过。2天后,他写信给丹尼·科林斯,告诉他这段经历,同时明智地建议丹尼,“听我的,永远不要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过夜”。午夜之前,一切还“可以忍受”,他描述道,此后,寒气开始侵袭,像是能把人冻僵,清晨四点的时候,他只能抱着一堆报纸把自己包了起来。1小时之后,他和其他一些广场露宿者转移到圣马丁巷子的一家小咖啡馆里,在那里,花上2便士你可以舒舒服服地喝上一杯咖啡,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搅你。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奥威尔饶有兴趣地发现了广场上的一些潜规则:上午的时候,你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甚至可以在喷泉里刮胡子,但是不能睡觉,那样的话,就会有警察来把你叫醒。从下午开始一直到晚上9点,你可以坐在长椅子上,或者坐在雕像的底座上,但是如果你坐在地上,又会有人来赶你走。从9点开始直到午夜时分,每5分钟都会有警察来叫醒你,午夜以后是每隔半小时,而没有一次“有正当理由”。

  从奥威尔在此后6周所写的日记里可以看出,他渴望能从肯特郡带着一些“作品”回去,这些日记中有一些非常细致的描述,好多内容后来被重新加工写进了《牧师的女儿》。奥威尔在索思沃克大桥路上的另一家寄宿旅馆又呆了一晚,那是伦敦仅有的几家7便士客栈之一,而且“看上去就值那个价”(床与床之间只有5英尺的间隔,厨房是个地窖,管事的面前放了一碟果酱小饼,离厕所门只有一码之遥)。奥威尔动身前往肯特郡,路上又遇到了3个同伴,3个人中的一个名叫“金杰”的人充当领导,他给了奥威尔创作灵感,于是便简单地描绘了这个人。金杰曾经是个战士,显然犯过一些不太严重的罪。奥威尔猜想,过去的5年里,当他不在监狱里呆着的时候,可能每天都要违背一些法律。看到金杰讨饭时的娴熟和特殊技能之后,奥威尔显然非常佩服他——在《牧师的女儿》中,就以他为原型,具体描绘了一个这样的“小人物”。3个人当中,他对第2个人就没有这么喜欢了,第2个人叫“小金杰”,是“从利物浦来的犹太人,小小的个子,18岁,纯粹的贫民窟的小孩”,此时,阶级划分出人意料地明显起来。金杰的无忧无虑和足智多谋博得奥威尔大加赞赏;犹太少年只是让他觉得厌恶。到这时候,奥威尔的14个先令只剩下了6个。他们背着器具——讨饭罐子、吃饭的餐具(后来在伍尔沃斯被人偷了)——还有一些面包、人造黄油和茶,花2便士乘电车到了布卢姆雷,在垃圾堆旁生火沏茶,晚上在娱乐场边上的长长的湿草地上过夜。第二天早上,他们去一家果园偷窃,奥威尔的良心受到极大的谴责,但还是答应给他们放哨。他们就这样连偷带讨的,3个流浪汉和1个伊顿公学的毕业生一行4人继续往七橡木前进,直到一条通往艾达希尔的便道将他们分为两队。这时已经是星期六下午了。“流浪汉头目”,他们的监理人,指示说,这个收容所只在星期二之前收人;贫民工厂的主管喜欢用“临时工”干活,但是不会让他们在星期天干活。其余2个人选择到收容所里住上3个晚上,而奥威尔和金杰则在教堂旁边的一个公园里熬了3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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