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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运气渐渐好了起来,为报刊杂志写作顺利了一些。实际上,他差不多在巴黎呆了6个月才得以发表署上自己名字的文章,在《世界》,法国一个享有很高声誉的文学杂志(不是同名的一个发行量很大的日报)上发表了题为《英格兰的书报审查制度》的文章。这篇文章选材传统,讲述了古老的英国为了读者而对具有煽动效应的文学进行封杀,可是读者眼里的英国“道德”早已经是可怕的东西了。这篇文章大肆讥讽了这一行为的荒谬,同时,这篇文章的历史价值就在于它指出了维多利亚时期资产阶级的崛起。奥威尔指出,早在18世纪费尔丁、斯莫利特和斯特恩的时代,英国就已经产生了清教徒的中产阶级,但是,还是没有能够防止《汤姆·琼斯》的问世。一个世纪之后,当这个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时,审查制度已经深深地扎了根。在初次成功之后,奥威尔很快又在英国期刊上露脸了。他在一份名为《G.K.周刊》的期刊上就“微型小报”发表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质疑了法国的一份名为《埃米斯人》的报纸,该报是由百万富翁柯蒂经营的,该报巨大的销售量使得奥威尔在此后的20年间不得不定期地予以关注。《埃米斯人》无疑是很受欢迎的一份报纸,却极端右倾。奥威尔总结说,即便你的观点没法同时下大众的看法一致,可是除了表述时下流行的看法还能做什么呢?为什么英国就没有自己的便宜的报纸呢?那些买报纸的“可怜虫”至少尚有几文钱。

  如果让具有现代理念的编辑来审视奥威尔在《G.K.周刊》和《世界》上发表的文章,他们一定会说“极具思想性”:通过透视原先的一个主题来揭示更广阔的历史意义。在1928年12月和1929年1月奥威尔在《文明进程》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他直接采用了一些关于伦敦的素材。《英国城市进程:英国工人阶级的困境》包含了三篇文章:《失业》、《流浪汉的一天》还有《伦敦乞丐》。现在保存下来的只有奥威尔原文的翻译稿,而且还是根据当时法国报刊文章的格式写作的(单行分段,句末用感叹号),文中对于细节的描写入木三分,引人注目。《文明进程》给E.A.布莱尔这位新投稿人开出的稿费是每篇文章235法郎,也就是两英镑少一点,相对于当时的生活水准这个数目并不多,但是,在一个一份汤只要花上四分之一便士的城市里,这样的收入还是挺可观的。4个月以后,奥威尔又给该报写了一篇文章,其中很多的想法为后来的《在缅甸的日子里》打下了初步的基础。此外奥威尔又给《世界》写了第二篇文章,这篇文章是关于约翰·高尔斯华绥的,通篇用一种发号施令的口吻写成(许多的“我们应该注意”),但是指出了高尔斯华绥作品中的一系列矛盾——有钱人和穷人的、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的、敏感和愚钝的。当时,高龄的高尔斯华绥距离他在爱德华七世时代的巅峰时期已经有20多年了,似乎已经过时,但是,奥威尔选择这样一位未来的诺贝尔奖和桂冠诗人的得主作为这篇报刊文章的写作对象,显示了奥威尔日臻成熟起来的文学品味,揭示了他自认自己属于的文化圈子的情况。伊夫林·沃的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文学批评是关于弗班克的;西里尔·康诺利当时忙于赞颂当时最新的先锋派小说,而奥威尔这一时期的职业发展,则是关注《福尔赛世家》的作者(高尔斯华绥)。

  25岁的奥威尔在巴黎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巴黎伦敦落难记》的叙述者似乎非常孤独,远离他的朋友鲍里斯,一个前俄国骑兵军官,还有他在小酒馆里认识的点头之交。与之相反,奥威尔在寄宿公寓的生活却一点也不孤单。他的内莉姨妈当时和世界语学家的丈夫住在巴黎(在1944年的《论坛报》上的一篇提及亚当先生的文章被保存了下来,文中奥威尔说“由于争斗本身是龌龊的,各种世界语的发明者们之间的争执总是很难解决”)。我们知道,这位姨妈的社交能力足以让她跻身奥威尔的朋友圈。麦克卢尔代理处的贝利先生的一封信中曾提到“你的姨妈”,另外,奥威尔去世前6个月收到的一位名叫露思·格雷夫斯的女人的短信中也提到了她。格雷夫斯女士现今住在美国,由于听到广播中对《动物庄园》的赏析而动了写作的念头。她回忆在巴黎的时候,她们俩晚上常常轮流准备周六的晚宴,“在豪华大街上的我那间乱糟糟的小屋里愉快地聊几个小时的天”。20年后的她非常珍视这段巴黎时光,其中包括“和一个戴着法国布里多尼的宽边帽子的高个子年轻人谈话,他和善而且思维敏锐”。

  这位露思·格雷夫斯是谁呢?在奥威尔的所有作品中都没有提到过她以及他们的共同的朋友“伊迪丝·摩根”,也没有提到过这段让她沉醉的好时光。但是,显而易见,奥威尔在巴黎的这段时间并不缺少朋友。所有的事实表明,这段时间作为一名流离海外,努力去了解巴黎,用心写作的文学青年,他的生活是惬意的,巴黎留给他的全是美好的回忆。像海明威一样,他喜欢春天的悬铃树,指出它的树皮和伦敦广场上的树不一样,不是被烟熏黑的。他喜欢上了植物园,尽管这种嗜好带有典型的奥威尔式的怪诞。20年后他跟一个朋友讲起,只有泛滥成灾的老鼠温顺地吃着你手里的东西才有趣。

  1929年春天的这样的周六晚宴成了一个惯例。此间,奥威尔身体不适,偶尔写就一些报刊文章和草拟长篇小说。2月底,奥威尔生病了。3月初就住进了仁爱医院十五区的“流行性感冒”病区。《穷人之死》这篇令人毛骨悚然的随笔就是纪念这段时间的生活:他被拔火罐,硬被敷上滚烫的药膏,当然还遭受了其他的屈辱的对待。奥威尔认为自己得了肺炎,但是,“流行性感冒”就是流行性感冒,15天后他就出院了,这也让“他得了重感冒”这样的解释更合理一些。不管他到底得了什么病,出院4天之后,他已经恢复得可以出席马歇尔·福煦在巴黎残老军人院的葬礼了。根据1947年奥威尔在《论坛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对这次葬礼的描述,这次高卢人的葬礼之所以值得回忆,主要是因为有幸看到了和福煦同时代的一位具有超凡魅力的人物马歇尔·佩腾:“高高的个子,瘦瘦的,尽管已经差不多70岁了,身板仍然笔挺,蓄着浓密的胡须,像是海鸥的翅膀一样”。看到了这个昔日的战士,人群骚动起来,大家都窃窃私语:“那就是佩腾!”奥威尔却害怕被人们这样打量,直到8年后他才愿意出席乔治·V.的葬礼。

  此后不久,他又遭遇了一次不期然的危机,寄宿公寓的一个意大利房客潜入了房客们的房间,偷了他们的钱跑了。奥威尔在《巴黎伦敦落难记》中记载了这件事。根据梅布尔·菲尔兹(奥威尔后来才认识的一个人,并且曾向他倾诉了一些比较私人的事情)回忆,这个意大利人名叫苏珊娜,是个“妓女”,很娇小,后来在一家小咖啡馆里被逮住了。当时奥威尔对她很着迷,据菲尔兹讲,苏珊娜有一个阿拉伯籍的男朋友,奥威尔曾和他吵过架。不管这样的描述是否属实,像关于奥威尔和其他的一些缅甸女孩以及后来其他的一些生活片断一样,我们总会感觉到奥威尔是捉摸不透的,他个人生活的很多方面都是一片空白。这次偷窃事件成了《巴黎伦敦落难记》中一系列事件的头一宗。《文明进程》付给奥威尔关于缅甸的那篇文章的稿费使得他能够付清房租,他原先是在朝不保夕的状态下和朋友鲍里斯在这里住了3个星期。之后他们在一家大旅馆(洛蒂旅馆抑或是客里隆旅馆)找到了一份大概是洗碗的工作,后来又到一家新开张的名字叫“让·科塔德旅舍”的饭店做同样的工作——只是鲍里斯成了服务生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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