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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奥威尔在缅甸呆了4年又9个月,并没有留下一丁点儿正式的记录。留下来的只是他任职情况的官方记录和少数在那个时候见过他的人的回忆录。总的说来,这些文字记录并没有真正地揭示(只是再三强调他明显的不合群)或者暗示了奥威尔当时心中所思的线索。奥威尔刚到缅甸时给吉辛莎·巴迪康姆写过3封信,却没有一封信被保存下来,但是,吉辛莎记得,奥威尔在第一封信哀叹自己命运多舛,信中写道,“如果你没有到过此地,你根本无法理解这里的状况是多么的糟糕可怕。”吉辛莎回信询问为什么,还说“如果真是那么糟糕可怕,干嘛不回家”。后来,奥威尔又写了与第1封信一脉相承的2封信,3封信后,吉辛莎就不回信了。奥威尔应该在1924年初完成警方的测试,在这以前,即在前一年的11月,他与由英国人组成的南萨福克团一起被派往眉苗[缅甸中部城市——译者注]服务一个月。根据《通往威根堤之路》所说,这次经历是检验奥威尔阶级觉悟的试金石。奥威尔非常喜欢这些年长他5岁、“高大健壮、兴高采烈的青年人”,他们的胸前佩挂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所获得的勋章,可是却遭到被他们集中起来干活的、挥汗如雨的劳工们的白眼,奥威尔对现场的情况痴迷不已。

  眉苗是缅甸山区的重要城市,位于掸半岛的边缘,是仰光的政府官员们在炎热季节里去避暑的地方。行程中包括乘火车经过山区,山坡陡峭,火车必须使用两台机车,一台在车前牵引,另一台在车尾助推。许多年后,眉苗与曼德勒的巨大差异(“灼热的阳光、布满尘埃的棕榈树、腥鱼、胡椒、大蒜的气味、又湿又软的热带水果、潮水般的黝黑脸色的人”)在奥威尔的脑海里依旧清晰如初。跌跌撞撞地爬下火车后,来眉苗的人都作好了思想准备,他们想着又到了一座与身后刚刚离开的那座城市一样的东方城市,但是,他们突然之间发现自己呼吸到了“英格兰的空气”,这儿绿草如茵,长着欧洲蕨和冷杉树,漫山遍野尽是那些手挎竹篮叫卖草莓的女人。这些生动鲜活的印象——奥威尔在离开缅甸10年后才把它们描绘出来——是此行途中的重要标志,它们永驻奥威尔的心中。《在缅甸的日子里》一书中充满了鲜明对照的两条线,熟悉的和怪诞的并存:赤日炎炎与蹒跚的牛车、俱乐部里尘埃满屋的房间里摆放着一排排发霉的英国小说与刚刚出版的《笨拙》杂志。眉苗甚至还有一个高尔夫球场,比顿及其父亲曾邀请奥威尔打过高尔夫球。奥威尔对高尔夫球场的环境应该说是很熟悉的,毕竟,他童年时代的假日是在其父供职的亨利高尔夫球俱乐部度过的,但是,比顿说,“他高尔夫球打得并不出色。”

  1923年圣诞节前不久,奥威尔返回曼德勒,又从曼德勒被派往他第一个任职地:迈亚玛,这是伊洛瓦底江三角洲主权统治的前哨堡垒。按照缅甸警方的标准来看,奥威尔的第一份工作并不怎么好,任务繁重:作为地区警察总部的一名助理,年仅20岁的奥威尔要对30名至50名的警察负责,有的警察还在偏僻的地区文明用语。奥威尔的下一个目的地是特汪泰,情况有所改善:特汪泰是哈瑟维地区一个遥远的城镇,从仰光乘船去那儿要花36个小时。奥威尔又一次承担的责任远远超过他的经验。作为一名分区警察局局长,奥威尔既要向上级提交本局警员的工作情况,又要去本地区的各个村庄收集文明用语,他成功而有效地负责着将近20万人的安全。或许,对奥威尔而言,糟糕的是本地区的欧洲人极少,他常常是独自一人打发大部分时光,常常孤身远行去拜会一个又一个的村子里的头人。邻近地区巴森的、与奥威尔同时代的一个人在回忆录中写道,奥威尔的形象仅仅是“一个特汪泰的警官”。一个在会议上与奥威尔见过一、两次面的地区警察总监回忆说,奥威尔是一个高高的、长相不错的小伙子,乐于交谈,举止随意,与他的同事没有什么区别。

  1924年底,情况有所好转。奥威尔的两年见习期满,即被任命为地区警察总监助理(月薪为65英镑,大部分薪水可以积攒起来),派往沙廉[缅甸南部港市,位于仰光东南部——译者注]。沙廉警方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当地一家缅甸石油公司炼油厂的安全。沙廉的长处在于与首都仰光相邻,是方圆几百英里人口居住的中心,能提供西方式的便利设施。沙廉市被铁路一分为二,一边是有着高档消费市场的住宅区,另一边是当地人居住的老城。仰光向沙廉市提供各种各样娱乐消遣方式,从独一无二的赛马俱乐部到贵人市场。整个沙廉市弥漫着从拥挤的洞穴般的房间里出售的水果和胡椒的气味。政府大厦的接待处和斯麦特与穆克顿姆书店出售从英国最近出版的书刊杂志。《在缅甸的日子里》一书中的弗洛里记得“仰光之旅的欢乐……在安德逊餐厅用膳,享受着从8000英里以外运来的、用冰冻冷藏的牛排和奶油,进行着了不起的豪饮比赛……”,这就暗示了奥威尔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的情景。这是奥威尔抵达缅甸后第一次享受正常的社交生活,这个社交圈子包括利奥·罗伯逊、一位从伊顿公学毕业的商人(此人刚过而立之年,十分当地化了,因为与一位缅甸女子结了婚)、艾尔伯特·怀特(此人是当地政府部门的一位副部长,他在特汪泰见过奥威尔)。正是在罗伯逊家里,奥威尔与克里斯托弗·霍利斯有了一次短暂的聚会,霍利斯是跟随牛津大学辩论队环球一周后在返回英国的途中到达缅甸的。一般人会认为,奥威尔在异地他乡看见伊顿的同学并且有着共同经历的朋友时一定会欣喜若狂,恰恰相反,在离开伊顿的3年后,奥威尔认为霍利斯只是一个任劳任怨的、以传统的心态为上流社会服务的仆人。仰光在这个奇特的历史时期所显现出来的情景预兆奥威尔第一部小说中的关键场景并且渗入其个性之中。

  芒蒂昂当时是一个学生,后来成了研究奥威尔著作的第一位缅甸人。有一次,他在宝塔路车站的月台上等候火车时,注意到一个身材高高的英国青年正在走下台阶要赶乘一列开往赛马俱乐部旁的使命路车站的火车。在一次由来已久的小小的民众文明用语动中,奥威尔被一群学生包围,被他们推推搡搡,他光火了,用随身携带一根藤条抽着这帮学生的后背,他被城里的大学生们追赶到火车车厢,在车厢里继续争执着。10年后,这场事件在《在缅甸的日子里》一书中恰如其分地被表现出来,书中,木材商人艾里斯鞭打他认为是在嘲笑他的那个小男孩,由于江湖郎中的误诊,小男孩双目失明了,于是,他把满腔的仇恨全部发泄在克雅克泰达俱乐部身上。这个插曲揭示了占领者与殖民地文明用语之间的紧张关系,甚至在像仰光高级住宅区这样一个文明环境的日常生活中也表现出这种紧张关系,同时也揭示了周期性突然出现的暴力时期违背了奥威尔惯有的心平气和的稟性。或许,最重要的是,奥威尔认为,形势需要时就得求助于大人物的态度了。奥威尔在他生命中的这个时期所表现出来的态度被霍利斯稍稍记录下来了。奥威尔呆在沙廉期间,有好几天他与一个名叫德·瓦因的警官在一起投宿在英国氧气公司的一家化工厂里。一天晚上,他们身穿睡衣坐在走廊里,都有点醉了,唱了一晚上的歌,奥威尔抱怨缺少好的有意思的现代歌曲。化工厂的一位化工师从这些现象上合情合理地推断,这位新来的客人是一个“典型的私立学校毕业出来的学生”,并没有对文学表现出兴趣,甚至提到奥尔德斯·赫胥黎时,他的反应也不热烈,奥威尔只是说了一下赫胥黎在伊顿教过他们,那时,赫胥黎已几近失明了。

  我们很容易——或许有点太容易了——来概括一下奥威尔20年代在缅甸的经历是“黑马”当中最黑的一匹马[darkhorse,黑马;指实力不为人所知但意外获胜的赛马或参赛人——译者注],一位知识分子的专栏作家没完没了地掩饰其周围人物的真实意图,然而,完全有可能的是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要掩饰、那位在走廊上唱歌唱到凌晨的人纯粹是天性的流露。奥威尔后来声称,他在20岁出头的岁月里有意识地不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承认,想脱离缅甸警方可能是他想成作家的部分原因。然而,奥威尔的缅甸同事说,按照传统的观点,他们从他身上平常的事情中看出一些不平常的东西,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奥威尔会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个性包裹起来。1925年9月,奥威尔被调至英沙,这儿同样离仰光很近。罗杰·比顿来此处的奥威尔的家中看望过他。一直保持自己住地整洁的比顿被奥威尔家乱糟糟的情景吓坏了,山羊、白鹅、鸭子和别的家禽在楼下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奥威尔进一步的怪僻行为是参加当地的缅甸克伦人部落的教堂活动,许多这样的教堂已经被文明用语的文明用语使团转换成文明用语教堂了。奥威尔解释说,不是因为他相信文明用语,而是因为他觉得与牧师交谈要比英国人俱乐部里的对话有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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