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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温斯顿吃完了面包和干酪。他坐在椅中略为侧过身子去喝他的那缸咖啡。坐在他左边桌子的那个嗓子刺耳的人仍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话。一个青年女人大概是他的秘书,背对着温斯顿坐在那里听他说话,对他说的一切话似乎都表示很赞成。温斯顿不时地听到一两句这样的话:“你说得真对,我完全(so)同意你,”这是个年轻但有些愚蠢的女人嗓子。但是另外那个人的声音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即使那姑娘插话的时候,也仍在喋喋不休。温斯顿认识那个人的脸,但是他只知道他在小说司据有一个重要的职位。他年约三十,喉头发达,嘴皮灵活。他的脑袋向后仰一些,由于他坐着的角度,他的眼镜有反光,使温斯顿只看见两片玻璃,而看不见眼睛。使人感到有些受不了的是,从他嘴里滔滔不绝地发出来的声音中,几乎连一个宇也听不清楚。温斯顿只听到过一句话——“完全彻底消灭果尔德施坦因主义”——这话说得很快,好象铸成一行的铅字一样,完整一块。别的就完全是呱呱呱的噪声了。但是,你虽然听不清那个人究竟在说些什么,你还是可以毫无疑问地了解他说的话的一般内容。他可能是在谴责果尔德施坦因,要求对思想犯和破坏分子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他也可能是在谴责欧亚国军队的暴行,“他也可能在歌颂老大哥或者马拉巴前线的英雄——这都没有什么不同.不论他说的是什么,你可以肯定,每一句话都是纯粹正统的,纯粹英社的。温斯顿看着那张没有眼睛的脸上的嘴巴忙个不停在一张一合,心中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这不是一个真正的人,而是一种假人。说话的不是那个人的脑子,而是他的喉头。说出来的东西虽然是用词儿组成的,但不是真正的话,而是在无意识状态中发出来的闹声,象鸭子呱呱叫一样。

  赛麦这时沉默了一会,他拿着汤匙在桌上一摊稀糊糊中划来划去。另一张桌子上的那个人继续飞快地在哇哇说着,尽管室内喧哗,还是可以听见。

  “新话中有一个词儿,”赛麦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知道,叫鸭话(duckspeak),就是象鸭子那样呱呱叫。这种词儿很有意思,它有两个相反的含意。用在对方,这是骂人的;用在你同意的人身上,这是称赞。”

  毫无疑问,赛麦是要化为乌有的。温斯顿又想。他这么想时心中不免感到有些悲哀,尽管他明知赛麦瞧不起他,有点不喜欢他,而且完全有可能,只要他认为有理由,就会揭发他是个思想犯。反正,赛麦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不对头,他也说不上来。赛麦有着他所缺少的一些什么东西:

  谨慎、超脱、一种可以免于患难的愚蠢。你不能说他是不正统的。他相信英社的原则,他尊敬老大哥,他欢庆胜利,他憎恨异端,不仅出于真心诚意,而且有着一种按捺不住的热情,了解最新的情况,而这是普通党员所得不到的。但是他身上总是有着一种靠不住的样子。他总是说一些最好不说为妙的话,他读书太多,又常常光顾栗树咖啡馆,那是画家和音乐家聚会的地方。并没有法律,哪怕是不成文的法律,禁止你光顾栗树咖啡馆,但是去那个地方还是有点危险的。一些遭到谴责的党的创始领导人在最后被清洗之前常去那个地方。据说,果尔德施坦因本人也曾经去过那里,那是好几年,好几十年以前的事了。赛麦的下场是不难预见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只要赛麦发觉他的——温斯顿的——隐藏的思想,那怕只有三秒钟,他也会马上向思想警察告发的。

  不过,别人也会一样,但是赛麦尤其会如此。光有热情还不够。正统思想就是没有意识。

  赛麦抬起头来。“派逊斯来了,”他说。

  他的话声中似乎有这样的意思:“那个可恶的大傻瓜。”派逊斯是温斯顿在胜利大厦的邻居,他真的穿过屋子过来了。

  他是个胖乎乎的中等身材的人,淡黄的头发,青蛙一样的脸。他年才三十五岁,脖子上和腰围上就长出一圈圈的肥肉来了,但是他的动作仍很敏捷、孩子气。他的整个外表象个发育过早的小男孩,以致他虽然穿着制服,你仍然不由得觉得他象穿着少年侦察队的蓝短裤、灰衬衫、红领巾一样。你一闭起眼睛来想他,脑海里就出现胖乎乎的膝盖和卷起袖子的又短又粗的胳膊。事实也的确是这样,只要一有机会,比如集体远足或者其他体育活动时,他就总穿上短裤。他愉快地叫着“哈罗,哈罗!”向他们两人打招呼,在桌边坐了下来,马上带来一股强烈的汗臭。他的红红的脸上尽是挂着汗珠,他出汗的本领特别。在邻里活动中心站,你一看到球拍是湿的,就可以知道刚才他打过乒乓球。赛麦拿出一张纸来,上面有一长列的字,他拿着一支墨水铅笔在看着。

  “你瞧他吃饭的时候也在工作,”派逊斯推一推温斯顿说。“工作积极,嗳?伙计,你看的是什么?对我这样一个粗人大概太高深了。史密斯,伙计,我告诉你为什么到处找你。你忘记向我缴款了。”

  “什么款?”温斯顿问,一边自动地去掏钱。每人的工资约有四分之一得留起来付各种各样的志愿捐献,名目之多,使你很难记清。

  “仇恨周的捐献。你知道——按住房分片的。我是咱们这一片的会计。咱们正在作出最大的努力——要做出成绩来。我告诉你,如果胜利大厦挂出来的旗帜不是咱们那条街上最多的,那可不是我的过错。你答应给我两块钱。”

  温斯顿找到了两张折皱油污的钞票交给派逊斯,派逊斯用文盲的整齐宇体记在一个小本子上。

  “还有,伙计,”他说,“我听说我的那个小叫化于昨天用弹弓打了你。我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我对他说,要是他再那样我就要把弹弓收起来。”

  “我想他大概是因为不能去看吊死人而有点不高兴,”温斯顿说。

  “啊,是啊——我要说的就是,这表示他动机是好的,是不是?他们两个都是淘气的小叫化子,但是说到态度积极,那就甭提了。整天想的就是少年侦察队和打仗。你知道上星期六我的小女儿到伯克姆斯坦德去远足时干了什么吗?

  她让另外两个女孩子同她一起偷偷地离开了队伍跟踪一个可疑的人整整一个下午!她们一直跟着他两个小时,穿过树林,到了阿默夏姆后,就把他交给了巡逻队。”

  “她们为什么这样?”温斯顿有点吃惊地问。派逊斯继续得意洋洋地说:

  “我的孩子肯定他是敌人的特务——比方说,可能是跳伞空降的。但是关健在这里,伙计。你知道是什么东西引起她对他的怀疑的吗?她发现他穿的鞋子狠奇怪——她说她从来没有看见过别人穿过这样的鞋子。因此很可能他是个外国人。七岁孩子,怪聪明的,是不是?”

  “那个人后来怎样了?”温斯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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