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外国文学 > 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 | 上页 下页


  我还参加过特种武器袭击队的训练,这种袭击队是70年代初期组建的,用来应付诸如发生劫机而引起的人质问题,或是对付潜在的恐怖分子的袭击。队伍里的特工人员要经过严格的挑选,他们要具有卓越的格斗技术。我们还要训练使用各种各样的武器,以及对建筑物袭击的各种方法;学会从建筑物、悬崖及直升飞机上用绳子绕双腿下降;还有在荒原地带、在水下的生存训练。我们还进行赤手空拳的肉搏战。我尊重同志间的友爱,喜欢体力上的较量。

  1974年,我调到了纽约市,加入到了车辆拦截小队。

  我们这个小队很不错,工作很忙。每周至少要工作6天,有时候连续两三天作战。不过,在联邦调查局里长时间工作是寻常事。每个特工从早上6点半或7点就开始工作,一天要干12个小时的活,还要拦截六七次的抢劫货物。

  接下来我就转向了长期隐蔽的工作——这项任务把我的工作引进了黑手党。

  在佛罗里达州的坦帕市,工作人员正在对一伙盗窃集团发动攻势。这伙盗徒盗窃的是重型装备和高级轿车。工作人员发现这伙盗徒纯系偶然。他们逮捕了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本来与此事没有关系。但是后来发现,这孩子的父亲与这伙盗徒有牵连。

  这位父亲不遗余力地保护孩子不进牢房。他向特工们说:“你们减掉对我儿子的处罚,我就帮你们查到大伙集团,他们在美国东南部一带盗窃重型装备和高级轿车。”

  联邦调查局在佛罗里达公路巡逻队的配合下,让那个家伙作知情者,看看他能搞出什么名堂。他果然知情。这伙盗徒受巴尔的摩某个人指挥,在东南部一带四处作案。他们偷的都是成品:卡车、压路机、分路机、卡迪拉克牌轿车、林肯牌轿车和飞机。

  调查局认为,为了追查这伙盗徒,他们也许能派一名特工打进去,和这个知情者一起工作。在法庭上有特工作证一向是有利的。那位伙伴说,唯一的问题是,特工要懂得如何开18轮大卡车和推土机这一类的工作。这样,调查局就把任务交给了我,因为有那种经历的特工在调查局里屈指可数,而我是其中之一。

  我和那人单独坐在一个房间里。他叫马歇尔。我们彼此要了解一下,看看能不能互相信任,共同去冒险。他身体壮实,大约6英尺1的个子,体重约250磅,红头发,红胡子,一双大手。他穿着工装裤,是个卡车机械工,可以偷任何东西。我对他说,怎么偷卡车和轿车,我一点也不懂。“这没问题,”他说,“我马上就能教你。”我们一起交谈,谈谈我们对问题的看法,谈谈各自的经历和家庭。和他在一起我感到挺痛快,他对我也是这样的感受。他说,在和我接触以前,他以为特工一个个都是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人,根本不了解街道上的事。但是,我却与众不同。他说:“看样子你能干得好,当个像样的盗贼。我能帮你打进去。”

  对于这次行动,我得要有个名字。我对此并未怎么多考虑。这部分原因是我头脑里已经有所考虑,那就是从老电影片子里、书本上或其他地方找一个现成的就行了:多尼·布拉斯柯。我就这么成了多尼·布拉斯柯。调查局就以这个名字给我配了驾驶执照和信用卡。这时的计划本没有想到要作长期的隐蔽。但是这次打进去用了大约6个多月的时间。

  马歇尔对我介绍了一个梗概。盗贼的头头是个名叫贝克的家伙。担当警戒和实际作案的大都是19岁或20岁的年轻人。他们从建筑工地上偷窃重型机械,轿车直接偷自新车的停车场。车主是建筑公司的人和公务人员。豪华轿车的车主只是那些大款。

  马歇尔要把一辆盗来的福特牌40吨货车运给在佛罗里达中部城市莱克兰的几个伙伴,这些人正在给磷矿队的人输送卡车。这是我要干的首次任务。

  我们正准备动身,负责这事的特工忽然说,他们想要在我身上搞个有线装置,想要我携带一架拿格拉牌磁带录音机。我不大赞成,因为那种东西带在身上又闷又热,连防风外衣都不能穿。我穿的是班农牌衬衫、牛仔裤。我问道:“我怎么能藏得了一台录音机?”他们说:“我们将扎在你的背上。”

  这是我第一次外出执行公务,还不想给人以为我像是不听话的人,就同意了。那台录音机6英寸长、4英寸宽、4分之3英寸厚度,扎在我的后腰上。对照镜子一看,我好像在衬衫下面的部位长了个瘤。

  马歇尔说,他要把我作为伙计介绍给其他的盗贼,就说是通过一个叫鲍比的伙计认识我的。鲍比已经死于车祸。他还向我介绍了鲍比的情况,足够我应付场面。由于鲍比已经死了,谁也不会向死人查询。

  我们把货车开到停车场地,要在那里等顾客。我们下了车,会到了那些顾客。他们在车子周围走动,仔细检查。我也要不停地走动,好使自己正面对着他们,不让人待在我的后面,因为我后腰还扎着那么个东西。有个叫拉斯的顾客正在谈着他有多少辆卡车可以卖给磷矿队的工人,他还有多少多少别的装备。他的脚步不停地走动,我也不停地走动,不让他看到我的背部。

  我们把这辆货车开价为1,500美元。在1975年那时候,这辆车要值4,000美元。到后来,拉斯说这辆车对他派不上什么足够的用场。为了套住他,我们还得另外挑选一辆。

  我返回到我和马歇尔居住的荷里得旅馆以后,我就向特工报告说:“我实在不想扎这么个讨厌的东西,我感到自己就像个驼子。”

  结果一查,机器出了故障。那盒磁带怎么也取不出来。

  过了几天,我们打算会见头头贝克,地点在佛罗里达的巴拿马城,靠圣安德鲁湾外的一个狭长地带。我们住在坦帕市东部莱克兰的一家汽车游客旅馆里。马歇尔利用周末时间教我学习业务。他教我怎么样用一种叫做“小破坏”的工具,在汽车的外门板和玻璃之间划开、钩住锁栏就可以上车;怎么样在5分钟之内取下遮泥板接触车子牌照号码,牌照号码是用金属粘上并且铆接得很牢固,我们就砰砰咚咚敲下铆接处,用塑料带取代,贴上新的号码;教我用“小破坏”怎么样“电线热化”点火装置,穿孔驾驶台上的点火装置筒。点火装置一旦穿了孔,你就越过了点火装置锁,就可以发动引擎了。到了下一天,你就可以从汽车零件商店里买部分零件,换下点火装置。他还教我怎么样从车下面使方向盘失灵。这真是一所大有可为的学校。

  我们到巴拿马城会见贝克。他是个粗汉,脸上红光满面,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是个有前科的罪犯,行骗的老手。他大吹大擂,说他在匪徒中,在摩托车团体里,在码头上有许多朋友。

  他盘问我和已故鲍比认识有多久,问我干些什么。我说,我和鲍比相识的时间不长,但我们在一起干过一些事,等等。由于我对汽车方面仍然懂得不多,所以我并不把自己作为长期偷车的人设法应付。我说,我主要是夜间闯入室内干些偷盗的事,最近大都在加利弗尼亚和佛罗里达一带。

  他对我的话表示相信,因为马歇尔就在一旁,发誓为我担保。

  我也表白一下自己。我说,在搞汽车、轿车方面,同伙中有些人在技术知识方面可能比我强,但是我懂得制订计划、组织实施和安全保卫。因此,我如果和这帮小伙子一道外出,在行动程序上我也要有发言权。我说,我不仅为了一个晚上100美元而偷车,我还想参与结束阶段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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