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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星期二晚招待会上露面的阿尔多·西格罗伊,是个头发硬直、两眼凸突、胖胖墩墩的年轻人,埃达·巴蒂帕格里亚则是个身材矮小、肤色浅黑的女郎,一头乱蓬蓬的鬈发。但在《奥基》登出的照片上,一个是精瘦秃顶的男子,一个是身材高挑的金发白肤女郎。

  她连忙给坐在罗尔斯轿车上的哥哥打电话,他特别容易激动,她得尽量小心地提到此事,不然他准会当场就嚷起来。

  9点半钟光景,耐德·弗兰契桌上的电话铃响了。他没有立刻去接,仍然与夏蒙一起埋头细看上尉刚拿来的一套温菲尔德官邸平面图和地形图。严格说来,打给耐德的电话,大多与防务处的名义工作无关,因此他立下一条规矩,除了夏蒙,无论是文官还是军人都不得接他的电话。电话铃响到第11声,耐德拿起话筒。“弗兰契上校。”

  “对不起,打扰你了,上校。”帕金斯的声音里搀杂了一丝不安。“昨晚睡得好吗?”

  “糟透了。尸检报告出来了吗?”

  “我打电话给你,正是为了这事。”他的声音里紧张不安之外,又因疲惫而有些嘶哑。

  弗兰契的口气突然变得强硬起来,也许是他一夜未眠,心情不好的缘故。“但愿你要告诉我的,不是什么绝密情报,”他明确告诉这位政治保安处的间谍,“使馆办公楼的电话线路一点也不保险。”

  “是吗,上校?”对方沉吟片刻,耐德觉得他在趁机使自己恢复镇静。“等了半天,我们等来的尸检报告仅仅提供了百分比,而不是确切的结论。谋杀的可能性是百分之八十,其他可能性是百分之二十。总算有点收获,对吧?”他用讥讽的口气问道。

  “仅凭百分比是不能采取行动的。”

  “所以我们先认为是谋杀,上校。你已经向我们叙述了当时的情况,目前暂时不需要你再补充什么,等我们接到新的指示再说。”

  “我们?”耐德问。

  “就是伦敦警方,这案子已经移交给他们了。果酱罐——就是姆尔维警官——有机会与警察局重案组打交道了。”

  “果酱罐真走运。”

  “唔,对,确实,当然。”帕金斯吐出一长串英国人无话可说时常用的语义重复的字眼。“可不是嘛,对吧,你说呢,呃?”

  “有事能不能星期日以后再找我?”

  “星期日?哦,对,当然,星期日。”帕金斯清了清喉咙说。“有人说,你曾去交通处,请求在汉诺威门和麦克利斯福德桥头部署警力检查过往车辆?”

  “我觉得我们需要控制经过大使馆的车辆,就在本周一提出了申请。”

  “你是否需要我们的人帮忙?”

  耐德略一沉吟。“你是说,你们能够派一些警察协助我们,哦,就是说,从交通部派来一些交警?”

  “每个检查点部署12人,就这么定了。”

  耐德接连两次扬了扬眉梢,朝夏蒙递了个无奈的眼色,接着咧嘴一笑。“非常感谢,帕金斯先生。”

  “不用客气,弗兰契上校。”

  “能否再安排一些人警戒大使馆周围?”耐德知道对方主动提供警力,正是为了对他打扰自己一夜未睡而略示歉意,因此,现在尽可趁机再提出一个出格的要求。

  “50人够吗?”

  “好的,那太好了。”

  “全包在我身上,上校。”

  耐德的嘴咧得更大了。“这下我完全放心了。”

  他挂掉电话,乐滋滋地转向夏蒙。“太棒了!50个身材高大、威风凛凛的警察在会场内外到处走动,吸引每个人的目光,还有比这更妙的事吗?”他的嗓门越来越高。

  夏蒙面无表情地附和,声音越发微弱。“还有比这更妙的事吗?”

  9点30分,阿道夫·福尔默大使早已投入了一天的正式工作。由于他刚刚接手,仍需完全依赖罗伊斯·科耐尔手下的工作班子安排每天日程。他翻翻那本厚厚的皮封面记事册,看到星期四这天日程不算很紧。11时去使馆办公楼会见由彼尔·沃斯召集的一个美国工商管理代表团,中午设便宴招待。下午只有吉莲·兰姆的电视采访。傍晚6时接待最近抵达伦敦的纽约芭蕾舞团,晚上8时半去荷兰大使馆参加一个小型晚宴,会见新到任的大使。

  也就是说,今天的几个活动高潮,都是在宾客举杯饮酒时。

  想起自己早已向潘多娜保证滴酒不沾,却不得不置身于各种饮酒的场合,受到各种美酒的引诱,伯德·福尔默那张宽大扁平的脸上顿时黯然无神,听到电话铃响,他才稍稍睁开两眼。

  刚上任的这几个星期,他的电话难得响过几次,每次响起铃声,都会让他感到一阵莫名的激动。此刻,他咕噜了一声,看着桌上的受话指示器,一只擦拭得程亮的嵌有乌木的精致小铝盒,上面有六只小灯和六个揿钮。二号灯闪着红光,一号灯闪着绿光。

  “早上好,先生。现在您愿意接电话吗?”

  “谁的电话?”

  “一位威姆斯先生,先生。”

  伯德·福尔默的脸色更加阴郁。“接过来。”

  一号灯灭了。二号灯由红转绿。大使揿下二号按钮。“我是福尔默。”

  “我是吉姆·威姆斯。大使阁下,您近来好吗?”

  “还好。出了什么事?”

  “啥事也没出,阁下。只是想告诉您,伯爵大人已经让人晾挂被您射中的那头牡鹿。最佳部位的鹿肉,您什么时候想要,我们就什么时候派人专程送到伦敦。”

  “鹿肉?”

  “噢,还有鹿头。一对漂亮的鹿角,上面没有一丝杂色。您的枪法可真准嘞。”

  伯德·福尔默竭力想象他向潘多娜建议在房间里腾出地方摆放一只制成标本的鹿时她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喂?”威姆斯问。“您在听我说吗,阁下?”

  伯德的前额隐隐现出几条皱纹。他想起自己上周末与巴肯公爵一起打猎时,这个威姆斯对他的称呼是越来越放肆随便。开始时一口一个“阁下”,继而便是“福尔默先生”。喊了几声“伯德”觉得拗口,便模仿公爵以姓称呼每个人的做法,干脆直呼“福尔默”。一般人都认为自己反应慢,思维迟钝,其实他经过精明伶俐的潘多娜的悉心指点,观察分析的能力颇有长进。他知道现在威姆斯称呼两声“阁下”,八成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要不要鹿肉我会尽快通知你,威姆斯。”

  “请尽快告诉我,我是说新鲜鹿肉不能久搁。”威姆斯放慢了语速。“哦,我可以将几张照片寄给您,顺便附上我的最新地址,以便您及时与我联系,你说呢?”

  “你不在福尔默商行经理部工作啦?”

  “我到别处走走看看。”

  “什么照片?”伯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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