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约翰·格里森姆 > 陷阱 | 上页 下页
三五


  酒上过了,炒虾也凉了。艾比心不在焉地吃着,呷着葡萄酒。凯搜肠刮肚,试着扯开话题。

  “拉马尔说米奇上月去开曼了。”

  “嗯。他和埃弗里去了三天。出公差,他是这么说的。你去过那儿吗?”

  “每年都去。那是个美丽的地方,有美妙的海滩,温暖的海水。每年6月,学校放假时我们都去那儿度假。公司有两套大别墅就在海滩上。”

  “3月份,放春假时米奇想带我去那儿。”

  “你们是该去。以前没有孩子时,我们到那儿,躺在海滩上喝酒,作乐。这也是公司买下那别墅的一个原因。你要是运气好,还能坐专机去。公司这么做,就是要让员工好好轻松一下。”

  “不要再在我面前提到公司,凯。我不想听到有关公司的话题。”

  “情况准会好起来的,艾比。你一定要明白你我的丈夫都是出色的律师,但他们在任何别的地方都赚不到这么多的钱,你我也就没有崭新的标致和梅塞德斯车好开。”

  艾比切开一只对虾,涂上黄油蒜泥送入嘴里。“我明白,凯。但生活除了大庭院和标致车外还有许多值得追寻,在上学时,我们虽住在二室一套的学生公寓里,但过得要快乐得多。”

  “你才来这里几个月。米奇的生活节奏会慢下来的,你们会过上普通人一样的日子。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小麦克迪尔们满院子跑闹了。你还没在意,米奇一下子就成了合伙人。相信我,艾比,事情会好起来的。你现在的处境,我们都经历过。”

  “谢谢,凯。我当然希望你说的是对的。”

  在湖边的一块高地上有座陵园,不大,只有两三英亩。一排伽侬炮和两尊铜像不禁令人忆起当年联邦军为保卫密西西比河和这座城池而浴血奋战的事迹。

  米奇走到那排炮前,站在那儿凝视着密西西比河和河上通往阿肯色的桥。他把雨衣拉链拉到最高,看了一下手表,继续等待着。

  六个街区之外的本迪尼大厦隐约可见。他把车子停到了市中心的一个车库里,然后乘计程车回到了河边。他确定没有人跟踪。他独自等着。

  寒风冻红了他的脸,使他想起了他父母离去后的那个冬天,那个冷酷、孤寂、绝望的冬天。他穿着别人给他的旧衣服,身子都没法捂暖。这凄凉的往昔不堪回首。

  不一会,冻雨下成了冰粒儿,打在他的头发上弹到地面上。

  有一个人影急急地朝这边移动,突然那影子停了一会儿,再缓缓走了过来。

  “米奇吗?”来人是埃迪·洛马克斯,他身穿牛仔裤,外面罩一件兔皮外套,头戴白色牛仔帽,胡须浓密黑亮,活像万宝路香烟广告上的人。

  “是我。”

  洛马克斯走上前来,站在炮台的另一侧。

  “有人跟踪你吗?”米奇问。

  “没有,我想没有。你呢?”

  “没有。”

  米奇注视着沿河大道上的车辆,洛马克斯则双手插在口袋里。问道:“你最近和雷见过面吗?”

  “没有。”米奇回答得很干脆,仿佛想说,“我站在这纷纷雨雪里,可不是来和你聊天的。”

  “你调查的结果如何?”米奇问,头也没回一下。

  洛马克斯点燃一支烟。“关于三个律师我搞到了一些情况。艾丽丝·克瑙斯1977年死于一次车祸。警方说她是被一名喝醉了的司机撞死的,但奇怪的是我找不到这个司机。车祸大约发生在一个星期三的子夜。当晚她在办公室干得很迟,正开车回家。她住城东梧桐岭。走到离她所住公寓约莫一英里的地方,她被迎面开来的一辆小型货车撞死,就在新伦敦路上。她开的那辆豪华的菲亚特车被压得稀烂。没有目击证人,警察赶到现场时,卡车里空无一人,司机的影子也没有。他们检查了牌照,发现那卡车是三天前在圣路易斯被窃的。没有指纹,什么线索都没有。”

  “他们取过指纹?”

  “是的。负责处理这起车祸的交警是我的熟人。他们也有疑心,但无从下手。后来在汽车底板上发现了一只破酒瓶,于是他们认定是那个司机喝醉了酒造成车祸,草草结了案。”

  “尸体解剖过吗?”

  “没有。她死因很明显。”

  “可听起来可疑的地方很多。”

  “非常可疑。三人死得都很可疑。罗伯特·拉姆在阿肯色猎鹿。他和几个朋友在欧扎克高原的伊扎克县设了一个猎鹿营。每年的打猎季节,他们要去那儿两三次。一天,所有的人在森林里忙了一上午,都回到了营地,就拉姆一人未归。他们找了两个星期,终于在一个深谷里找到了他,尸身上盖着一层树叶。他的头被一枪打穿了,他们知道的大约就这些。他们排除了自杀的可能,但调查起来又找不到证据。”

  “那么说他是被谋杀的?”

  “显然是的。从解剖报告中了解到子弹是从后脑贯穿,打飞了大半个脸,所以不可能是自杀。”

  “可不可能是场事故呢?”

  “有可能。他也许被猎鹿的人误杀,但不像。他的尸体是在离营地很远的地方找到的,那地方猎人很少去的。他的朋友们说,他失踪的那天上午,没有别的猎人在那里出现。我曾和当时的一个警官谈过。他深信谋杀的可能性,他声称有证据表明尸体上的树叶是有意盖上去的。”

  “就这些?”

  “是的。拉姆的情况就这些。”

  “那么米歇尔呢?”

  “挺惨。他在1984年,正当34岁时自杀,用一支口径0.357手枪朝自己的右太阳穴开枪。他留下一封很长的遗书,信是给前妻的,在信中他希望她能原谅他,请老母亲和他的孩子珍重。真感人。”

  “是他亲手写的吗?”

  “不能确定,信是用打字机打的。从字体看,用的是他办公室的打字机。”

  “那么有什么地方可疑呢?”

  “那支枪。他一辈子都没买过枪。没人知道枪是从哪儿来的。一没注册,二无号码,什么都没有。他公司的一个朋友闪烁其词地说过,米歇尔曾告诉他,说自己买了一支防身用的枪。”

  “你有什么看法?”

  洛马克斯把烟蒂扔进人行道上的冻雨里。他双手捂着嘴呵呵气儿。“很难说。我无法想象一名律师没有一点枪的知识,可以弄到一支来路不明的黑枪。像他这样的人,如果要枪的话,大可径直到卖枪的商店,正正当当填好各种文件,买一支闪闪发光漂漂亮亮的新枪。但是他用的那支枪少说也用过十来年,而且维修得很好。”

  “警方调查过吗?”

  “倒没有,因为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信上有他的签名吗?”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