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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半路上,他给他的赌注经纪人打了个电话。三天来他在冰球赛中赌输了二千五百块美元,斯派塞对这项运动几乎一无所知,所以拒绝下赌注。特雷弗挑选了自己最喜欢的球队下注,结果可想而知。

  斯派塞在特朗博尔的院落里,没有理会传呼。所以,比奇和特雷弗在律师会客室见了面,交换了信件。收进十四封,寄出八封。

  “上达比的布兰特怎么样?”比奇问道,翻看着手里的信。

  “什么怎么样?”

  “他是什么人?我们正准备敲他一笔。”

  “我正在查呢,我这几天去了外地。”

  “把这事办妥,这家伙可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条鱼。”

  “我明天就去办。”

  比奇不赌球赛,他也不想玩纸牌。二十分钟后,特雷弗离开了。

  早就过了他们应该吃晚餐的时间,图书室也早该关闭了。三兄弟仍呆在他们的小房间里,三人谁都不说什么话,尽量避免目光对视,只是凝视着墙面,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桌子上放着三封信,一封是艾尔用便携式电脑打印的,是两天前华盛顿特区的邮戳,另一封是艾尔写给里基的断交信,是用手写的,是三天前圣路易斯的邮戳。这两封相互矛盾的信明显不是同一人写的,肯定有人在篡改邮件。

  第三封信更是令他们大吃一惊。他们静静地反复读着这封信,先是一个个轮流读,然后又一起读,显得那样和谐一致。他们拿住信的一角,将信举到灯光下仔细观察,甚至还闻一闻,信上有一些淡淡的烟味,同艾尔写给里基的那封信的信封和信纸上的烟味是一样的。

  信是用墨水笔写的,时间为四月十八日的凌晨一点二十分,写给一个名叫卡罗尔的女士。

  亲爱的卡罗尔:

  多么美妙的夜晚,辩论的结果实在是太棒了,特写此信向你以及宾夕法尼亚州的志愿者表示感谢。让我们全力以赴赢得竞选。

  我们在宾夕法尼亚州是赢家,让我们保持优势。下周见。

  信的签名是艾伦·莱克,定制的明信片的顶端印有莱克的名字,笔迹与艾尔写给里基的那封短信里的笔迹是相同的。

  信封上的收信人是北阿拉丁的里基,当比奇打开信封时,没有注意到第一张明信片后还粘着第二张,当它落至桌上后,比奇拿起来,发现上面用黑色镌版印着“艾伦·莱克”这个名字。

  这时大约是下午四时左右,距特雷弗离开的时间并不长。他们差不多花了五个小时来研究这封信,他们现在基本肯定:(一)那封用手提电脑打印的信是伪造的,信上的签名“艾尔”是由精于模仿的人冒充的;(二)伪造的“艾尔”签名与原件的签名几乎一模一样,这说明伪造者或多或少获得了艾尔和里基之间的通信;(三)寄给卡罗尔和里基的是莱克的亲笔信;(四)写给卡罗尔的信显然是误寄给他们的。

  至关重要的是,艾尔·柯诺尔斯实际上就是艾伦·莱克。

  他们的小诡计竟然套住了国内最知名的政客。

  其他较次要的证据也表明了这一点。他公开的通信地址是在国会所在地的华盛顿特区,那是莱克的常住地。作为一个形象良好的当选官员,他会频繁地受到选民们各种问题的打扰,所以他肯定会使用假名。他使用电脑和打印机是为了不泄露笔迹。艾尔没给他们寄照片,这也说明他有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为了查找正确的日期,他们在图书馆里查阅了最近的报纸。

  那封手写的信是在辩论的第二天从圣路易斯发出的。当时莱克因他的飞机着火正呆在圣路易斯。

  莱克断绝通信的时机似乎是无可挑剔的。他是在进入竞选前开始和里基通信的。三个月来,他已经征服了这个国家,其名声可谓如日中天。现在他不能失去已经到手的果实。

  他们不惜时间分析艾伦·莱克的情况,找出对付他的办法。看上去无懈可击的时候,他们就努力找出其中的破绽,把真相弄个水落石出。费恩·雅伯提出了令人最感兴趣的想法。

  他说莱克的随从中会不会有人可以接近莱克的文具?这是一个很有启发的设想,他们对此各抒己见,讨论了一个小时。莫非艾尔·柯诺尔斯这样做是为了把自己隐藏起来?他会不会住在华盛顿特区并为莱克工作?能否假设莱克因为太忙而让他十分信任的这名助手替自己写私人信件?雅伯记得自己当首席法官时还不曾有任何助手能如此受重用。比奇从来不让其他人替自己写私人信件。斯派塞也决不会这样傻,他会用电话来解决问题。

  但雅伯和比奇无法想像竞选总统所需承受的精神压力和体力消耗。他们心酸地回忆起自己从前终日奔波忙碌的日子。但与莱克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假设这是莱克的某个助手所为。到目前为止他隐藏得很好,因为他几乎什么也没有告诉他们。没有照片,仅有一些极模糊的有关职业和家庭的情况,他喜欢老电影和中餐,这就是他们了解到的所有情况。在他们的笔友名单上,柯诺尔斯很快就要被剔除了,因为他太胆小。那么,他为什么会现在提出终止关系呢?

  没有现成的答案。

  争论还会长久地持续下去。比奇和雅伯断定,莱克极有可能成为新一任美国总统,任何人处于这样的地位,都不可能让别人来替代自已写私人信件并签署姓名。莱克有上百名工作人员打印信件和备忘录,莱克可能都会迅速签上自己的名字。

  斯派塞提出了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什么使莱克要冒风险亲手写这样的短信?他先前的信件都是打印在素白的纸上并用白色信封邮寄的。他们能够从写信人用什么信纸信封看出他是不是个胆小鬼,而且莱克与其他笔友一样优柔寡断。竞选班子很有钱,一定会有足够的文字处理设备、打印机以及便携式电脑,而且肯定都是最新式的。

  为了找到这个答案,他们又回过头来研究他们所掌握的那一点线索。给卡罗尔的信写于凌晨一点二十分。据报刊报道,莱克的飞机是在二点十五分左右紧急着陆的,此时距写信不到一小时。

  “他是在飞机上写这封信的。”雅伯说,“报纸上说这班飞机满载着近六十名乘客并晚点了。这帮人想必已经累坏了,莱克也懒得使用计算机了。”

  “那为什么不以后再写呢?”斯派塞问道,他是个善于提问的家伙,但是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回答,尤其是他自己。

  “他犯了一个错误,他认为他是高明的。他也许是,但不知怎么他把信搞混了。”

  “看看这张大照片。”比奇说,“候选人提名已经装入他的口袋,在全国的观众面前,他痛快淋漓地击败了他惟一的对手,他已完全相信自己会在十一月份的大选中稳操胜券。但他有这个见不得人的秘密。几星期来,他一直在考虑怎样来应付里基,这小子即将被释放,他希望与他会一面。莱克感到了两方面的压力,这压力一方面来自里基,另一方面来自他极有可能当选为总统这样的想法。所以,他决定稳住里基。他用笔写了一封短信给里基,这封信根本就不可能把事情搞砸。接着,飞机着火了。他犯了个小错误,但这个小错误却变成了一个大灾难。”

  “然而到目前为止他并不知道这一切。”雅伯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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